作为华侨社会“三大支柱”之一,华侨团体在华侨海外发展史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华侨宗亲组织,则是海外华人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宗亲组织,是指基于血缘、地缘以及方言纽带的地域性宗亲团体,由于海外地区华人人数较少,难以集结成合力,另有一部分以“较大范围亲缘和地缘为纽带,或以传统兄弟结盟的特殊团体为基础的非地域性组织”,也被列入宗亲团体之列。①本文将以海峡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②的华人宗亲社团为研究对象,对这些海外华侨宗亲组织的特征进行初步探讨。 一、近代海外华人宗亲组织概述 追溯海峡殖民地海外宗亲组织的历史,可以上至19世纪初,在19世纪中叶第一次移民潮之前,海峡殖民地所辖的新加坡、槟城以及马六甲地区,都有华人建立的宗亲组织。一般认为,在海峡殖民地地区,第一个宗亲组织是建于新加坡的曹氏宗亲组织——曹家馆,建立于1819年,与新加坡独立建国的历史同时开始。在槟城和马六甲,宗亲组织也相继建立。1825年,江夏堂黄氏宗祠建立于马六甲;1928年,槟城广东街上,也出现了江夏堂黄氏宗祠。这些宗亲组织,成为了海峡殖民地地区最早的华人宗亲组织。 此后,华人宗亲组织在各地蓬勃发展。以新加坡为例,根据学者吴华的统计③,新加坡华人姓氏超过百个,有102个姓氏先后建立了超过200个以上的宗亲组织,其中历史超过百年的宗亲组织就有20个。在诸姓氏中,陈姓宗亲组织最多,为23个;林氏次之,为18个。槟城与马六甲地区,华人宗亲团体也蔚为大观。槟城地区超过百年的宗亲组织有11个,马六甲则有2个。 除了宗亲组织,华人社会的其他社团组织,还包括地缘性的组织——会馆以及业缘性的组织——公所。尤其是地缘组织和血缘组织,是“海外华人社会两个重要的组织法则”④,相比较而言,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华人社会,规模较大、出现较早的是地缘组织,规模较小的是血缘组织,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在财力上,血缘组织都远难与地缘组织相比,⑤但是相比较其他地区的华人宗亲组织,海峡殖民地地区的宗亲组织出现得更早,历史更长⑥,组织和构成更接近国内宗族,更具有原生性和典型性。 二、近代海外宗亲社团具有国内宗族的一般特征 海外华人移民是典型的“连锁式”移民,移民带动家庭乃至家族的迁徙,在远离故土的异乡,选择最熟悉的生活原则和基本方式,共同抵御“环境改变”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而这种选择反过来也促进了血缘的维系以及传统的承继。 从海外宗亲组织诞生开始,就与华侨在国内的宗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祠堂(或宗庙)是国内的宗族(宗亲)“分炉”而建,新加坡兴利芭的“炉内潘”的宗祠“横山庙”就是典型的例证。“横山庙”始于成员潘春膑南下新加坡时,从南安炉内的横山庙的香炉中,捧了一捧香灰,在自家供奉。宗亲组织的内部论资排辈,沿用国内同宗族的谱系为同一辈的成员取名,分配家族权益;槟榔屿的邱公司与杨公司都是如此,杨公司的辈分名单中,罗列了40个辈名,甚至包括了未来的辈分。⑦这种种的做法,都证明了海外华人对于故土亲缘传统的坚持,海外宗亲组织也具有一般宗族的特征。 关于华人宗族的一般特征,美国人类学者许烺光曾有经典描述。他在西方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华人宗族的特征归纳为15点,包括:(1)名称;(2)外婚;(3)单系共同祖先;(4)作为核心的性别——父系宗族为男性;(5)在所有或大多数成员之间相互交谈或指某个人时使用亲族称呼;(6)许多社会的宗族还有某种形式的公共财产;(7)某种程度的连带责任;(8)父方居住;(9)因婚姻关系妻子自动成为其配偶所属宗族之成员;(10)有用来教育和公共福利的财力;(11)共同的祖先崇拜仪式;(12)宗族的祠堂;(13)宗族的墓地;(14)行为规则的制度;(15)有一个进行裁决、平息纷争的宗族长老会议。⑧考察国内宗族的情况,并对这些特征再进行概括,可以得到五个特征,海外华人宗亲组织皆有所对应。 (一)以父系传承为核心,供奉共同的祖先,成员资格因血缘或婚姻关系而取得 传统的宗族组织成员,强调同姓同宗,宗亲接收有血缘关系的男性家庭加入,拒绝女性以及无血缘关系的人。⑨这种观念也对海外华人宗亲组织有很大的影响。在华人宗亲组织建立之初,女性并不是宗亲组织的成员,甚至许多宗亲组织,到现在仍不接收女性会员。例如新加坡台山黄家馆(1854),其成员资格为“台山黄姓男子,居住本国,品行端正,遵守该馆章程,履行决议案及各项义务者”。20世纪,海外华人宗亲组织会员资格有所松动,女性被允许入会,但是父系传承为核心,成员资格因血缘或婚姻关系取得的“铁律”,至今也没有改变。例如四邑陈氏会馆,规定“四邑陈氏兄弟婶姆均可申请入会”,女性会员是经由婚姻取得会员资格。 供奉共同的祖先,是海外华人宗亲组织建立的重要目的。一般的海外宗亲组织,都会将祭祀祖先作为会馆成立的重要宗旨。例如台山黄家馆(1854)的成立宗旨第2条是“举行致祭先人坟墓及互相遵行殡葬俗例”;林氏九龙堂(1857)在其成立公告《始建新加坡九龙堂记》中也将其建立的原因,归结为“以奉我始祖比干公、坚公、开闽祖禄公,并配祀有功德者,捐巨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