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报》的报道看“五九国耻纪念日”的兴衰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全有(1966-),男,河南省辉县人,教授,博士后。研究方向:中国近代史,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邹宝刚,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原文出处:
开封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袁世凯政府于1915年5月9日承认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遭到全国人民的一致反对。5月9日就被确定为国耻纪念日。《申报》作为近代中国第一大报,就社会各界对“五九国耻日”之纪念进行了详细报道并发表了许多评论。从中可知,民国时期我国对“五九国耻日”的纪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兴起阶段(1915-1918)、高涨阶段(1919-1931)、衰退阶段(1932-1949)。兴起阶段,在对待“五九国耻日”纪念的态度方面,学界超过政界、商界,一枝独秀;高涨阶段,随着1919年《凡尔赛和约》的签订,1923年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到期却拒绝归还,1928年5月3日的济南惨案而形成三个小高潮,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各地方党部、工商界、各社会团体、学界等多方力量积极参加,《申报》还用广告形式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五九国耻日”的纪念;衰退与九一八事变和七七事变有关,国民党政府废止了“五九国耻纪念日”,设7月7日为纪念日,此后《申报》这方面的报道也逐渐减少。以“五九国耻纪念日”为代表的国耻教育激发了爱国情感,振奋了民族精神,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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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43X(2011)03-50-06

      近代百年的屈辱历史,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国耻日众多的国度[1](P4)。目前史学界对于国耻的研究,多是对国耻事件形成的描述,真正的学术探究可谓凤毛麟角。有鉴于此,笔者拟以因“二十一条”而生成的“五九国耻日”为视点,以近代中国第一大报《申报》的相关报道为视角,探讨国耻教育的价值,以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一、“五九国耻日”的由来

      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5月7日发出最后通牒,限5月9日之前予以答复,否则将采取极端措施。5月9日袁世凯政府让步,答应了日本的“二十一条”要求[2](P136-138)。由此可见,“为挽救岌岌可危的经济主权,穆藕初以上海实业界人士身份,致电正在天津参加全国教育联合会会议的全体代表,力请教育界人士联合反对‘二十一条’,电文称:‘交涉蒙耻过去,国民教育方亟,请各代表通告各本省大中小各校员,研究此次交涉理由充史舆资料,唤起国民自觉,为救亡图存整备,愿大家毋忘五月七日之国耻。’他的这一呼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全国教育联合会随即做出决定,设立‘五九国耻日’以砥砺国人,并复电江苏省教育会并请转告穆藕初:‘本会已议决每年五月九日开会为国耻纪念,并经通电全国教育界,唤起自觉心。’”[3](P178)5月9日被定为国耻纪念日,与穆藕初的倡导有关。不过,因“二十一条”而生成的国耻纪念日,究竟设为哪一天,学界与商界的认识有所差异,学界通常取5月9日即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之日为国耻日,而商界通常取5月7日即日本发出最后通牒之日为国耻日;另外,北方“五七”纪念较多,而南方“五九”纪念较多。其实,五九国耻也好,五七国耻也罢,其意义完全相同,“这并不影响随后十几年来蔓延全国的轰轰烈烈的国耻纪念活动”[4](P16-19)。相对而言,“五九”比“五七”更具有普遍意义与影响,且具有官方色彩。“1930年7月10日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百次党务会议决定,是日为国耻纪念日。1940年5月2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决定,将是日的纪念活动并入7月7日抗战建国纪念日举行。”[5](P1198)

      二、“五九国耻日”纪念的兴衰

      (一)兴起阶段(1915-1918)

      1915年5月9日,袁世凯政府在对日“二十一条”交涉中让步,国内掀起轩然大波。《申报》发表大量评论文章予以抨击,呼唤民众自强。袁世凯政府照会日本允诺“二十一条”的次日即5月10日,《申报》就发表了名为《忍令中国随交涉了耶》之评论:“吾所欲问者,我国人今日受此奇痛将何法以自救乎!事过而即忘者,故无其人然不忘此奇痛,而不各自奋起其责任心为所能为,则此次交涉了而中国亦将了矣!”。此文认为接受“二十一条”乃中国之耻辱,而非光荣的让步与忍耐。在当天出版的《甲寅杂志》第一卷第五号上,章士钊署名秋桐,亦发表了《时局痛言》,在文章结尾处明确指出“五月九日,即国耻纪念日”[6](P377)。5月11日《申报》刊登评论《中国之屈辱力》,提出了“屈辱力”一词,认为中国“至若以屈辱为避亡之长策,危亡之机之过,而屈辱即忘,则亦于必亡而已矣”指出国民必须不忘屈辱而奋发图强,否则将亡国灭种。同日另一文《国民之责言》强调政府与日本之交涉失败乃“外交当局之辱之罪”,是当局惧怕日本武力威胁的结果。5月12日有时评《国民不忘五月七日之哀的美敦乎》,此文指出报纸非唆使国人仇日,亦非责怪政府,而是指明交涉失败源于国人之弱,而国人弱之原因是“自私自利自暴自弃自怠自惰而已矣”。言外之意,只有不忘国耻,改变这些固有弱点,方能强国。5月13日的评论文章《日本称赞我一般人之态度》,从日本报纸对我国人民关于“二十一条”反应平静之态度谈起,认为这从侧面反映出国民对国事漠不关心,表现麻木不仁,具有反讽意味。5月15日《我国人之所思》一文,从中日交涉中对“二十一条”的承认与拒绝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谈起,认为诚心诚意思索这些问题之后作出决定,中国将不至于亡。对于中日条约即将签押,5月17日杂评《签押》认为“苟引以为耻者,则必人人奋起谋所以洗此耻”,意在强调国人要知当前国耻而奋发有为。5月19日《留学生不可不知》一文对激愤的留日学生给出了指点:不应有狭义之见而迅速回国读书,应忍辱学日本之科学,“进一层思之,勿视学问等于其他之日货也”。针对5月以来国人因国耻而混乱之场面,5月26日杂评《此非纷扰时矣》冷静分析了当时形势,指出国人应收拾纷扰之心,不忘国耻,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非豪杰也;人人应为而不为亦非有志之士”。总之,在1915年5月间,《申报》对于五九国耻的评论之多非其他日报所能比拟。

      除评论之外,《申报》还关注社会各界对“五九国耻日”的纪念活动。1915年5月15日要闻《交涉结束后之北京各界观》介绍了北京商界、军界对于国耻之反应(某些爱国分子闻此讯而自戕)以及一般人对于中日交涉之心理。5月19日《赣人士纪念国耻》报道,奉新玻璃商在售卖的一块玻璃镜上刻上“中华民国四年五月初七日国耻纪念”十五个字,在日用茶杯饭碗上刻上“五月七日国耻纪念”八个字以警醒世人;新建人士张祺庆割破手指写血书并送交报馆,呼吁国人勿忘国耻,等等。5月22日《纪务商中学国耻纪念演说会》中记述,务商中学通过演说会,使学生明白了“应负救国之重任,深愿自今以后无忘国耻,由愿任重途远”。5月26日有文《呜呼湘人之血与生命》,称中日交涉后,湘人血书九纸、捐躯二人,湘省第二中学校制国耻牌数百块,大书“无忘国耻”四字。5月30日有《广州学界开国耻纪念大会》,大会提出了四点纪念建议,目的是使国耻观念深入人心。1917年5月10日、11日的《国耻纪念会志》和《国耻纪念会志(二)》,报道了环球中国学生会、青年普益演讲会、派克路养性女校、江苏省第二师范附属高等小学、青年会中学校、英租界合济两等学校、法租界中华高等小学等团体和学校纪念“五九国耻日”的活动。1918年5月10日的《各学校之国耻纪念会》报道,马立师励群学校、上海公学、仁和里民生女学等校通过演说会形式来纪念“五九国耻日”。此外,中华储蓄金团总事务所通过《申报》发出了“快!快!快!快去储金救国”的号召。1915年5月14日至20日报道中有“五月九日之耻作为纪念永矢弗忘”的醒目标语,以警示国人。

      整体来看,《申报》对国耻日纪念活动之报道集中在学界方面,只有少许商界、军界及其他爱国分子的报道。而且只在当年有大量评论文章和几年活动报道,至1916年就鲜有报道,1917年与1918年《申报》对五九纪念的报道也只有寥寥数条。由此可见,从1916年至1918年,社会各界对于五九国耻纪念的要求并不强烈。因此,这一阶段可以界定为国民纪念“五九国耻日”之兴起阶段。

      (二)高涨阶段(1919-1931)

      1919年4月30日签订的《凡尔赛和约》不但未能废除“二十一条”,反而把德国在我国山东的特权让与日本,让国人感到耻上加耻。5月9日这天,社会各界对于国耻日之纪念热情空前高涨。1923年日本租借旅顺、大连到期却拒绝归还,国人再添新恨,于是该年5月9日掀起了又一个纪念国耻日的高潮。1928年5月3日的济南惨案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欠下的又一笔血债,当年纪念“五九国耻日”出现第三个高潮,并持续到1931年。总之,从1919年至1931年的《申报》报道可以看出,全国各地对“五九国耻日”进行了形式多样的纪念,因此,可视此阶段为“五九国耻日”纪念的高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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