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4.3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162(2011)03-0050-08 [修回日期]2011-07-19 1911年春,正值中国北方地区发生以东三省为中心的肺鼠疫大流行之际,毗邻的俄国远东地区以“防疫”为名,粗暴驱赶数万华侨回中国境内。对于这一近代华侨赴俄乃至出国史上的重要事件,目前尚未见到专门的论述与研究。这一事件是如何发生的?与“防疫”的关系到底如何以及中国方面如何应对?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 自19世纪60年代起,中国人开始奔赴俄国(主要是其远东地区)谋生,至20世纪初渐成规模,成为继东南亚、南北美洲之后华工出国的又一热点地区。但与之相伴,俄国国内以“黄祸论”为中心排斥华侨的舆论也步步高涨,并演化成日益激烈的排华政策,乃至酿成多次排华事件及运动。对于此点,中俄学者已有较多概括性论述,但对于各个时期俄国的排华政策如何演变,历次排华事件、运动具体情况怎样等问题则鲜见专门的研究。①本文主要利用东北的地方档案等资料,在参考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具体考察1911年俄国远东地区大规模驱逐华侨事件,希望能够成为关于这一问题的一个研究个案或例证。 一、驱逐华侨事件之发生 1910年秋冬之交,在距满洲里130里的俄境大乌拉站(Dawoolya)发生肺鼠疫。鼠疫很快就穿越国境线传入满洲里并于10月25日爆发。②其后,疫情沿铁路等交通线路在中国境内迅速蔓延,扩散至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大部分地区,并波及关内的京津、河北、山东等地区。时人形容其“如江河一泻千里,不可遏绝”③。短短数月内,夺去6万余生命,不仅国内震动,在国际上也是一件“议论纷纷”的大事。④ 在国际社会中,以日俄两国对此次鼠疫最为“热心”,其中俄国的态度尤为积极。满洲里是中国境内疫情最先爆发的地方,当地人口主要集中居住在俄国人控制的满洲里车站。该地疫情甫经发现,俄国当局即在满洲里车站采取挨家查验、集中圈验中国人等方法严行防疫。疫情蔓延开后,俄国方面又相继在东清铁路沿线及俄国境内积极防疫。总体来看,俄国的防疫次序基本上分三个层次:第一,防范疫情传染于俄境;第二,消灭东清铁路界内的疫情;第三,趁机攫取在黑龙江、吉林等地的防疫主导权。⑤ 在俄国的防疫活动中,特别注重对中国人入境的检验和控制。满洲里疫情爆发后,俄方即在该站及东清铁路西段之海拉尔、扎兰屯等站设立检验所,所有进入俄境的中国人须留验五日,无疫病之后才予放行。⑥疫情向各地蔓延后,俄方又在东清铁路南段、东段之哈尔滨、长春、穆棱、五站等站设验疫所,所有乘车及进入俄境之中国人须验明无病后方准乘车。此外,铁路当局还规定:华工不准通过东清铁路进入滨海省,欲入后贝加尔则须在满洲里留验五日;乌苏里铁路在瘟疫扑灭前也禁止华工乘车进入滨海省;华商在留验五日无病后须呈验护照才能买票进入俄境。⑦至1911年2月6日,西伯利亚总督通过俄国驻华公使向中国照会称:为防范瘟疫传入,禁止华工进入阿穆尔省;除头等舱外,不准中国人由瘟疫流行地经海路进入阿穆尔省;在阿穆尔境内坡洛塔洼等六处设立检验所,所有经过之华商必须留验五日无病后始可放行。2月10日,阿穆尔省卫生会长又根据西伯利亚总督的指令宣布:阿穆尔省边界与中国应即隔断交通以防传染;华俄人等道经阿穆尔江(黑龙江)只准由布拉果威臣斯克城(即黑河城)所设之卡通过,由华岸过江来俄之人必须在检验所查验至少五日;如有不受检验及私自偷过、绕越、避匿,或独自或带人牵引牲畜或载运应消毒物件未经检验而私往无疫地方者,应削除一切权利并科以死刑。另外,驻卡守军如遇下列情况者可以开枪射击:(1)潜逃、经两次威吓仍不停止者;(2)检验所里反抗者;(3)断交通处私自偷过经威吓两次仍不停止者。⑧ 作为一种烈性传染病,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抗生素发现以前,肺鼠疫基本上不可救治,当时阻止疫情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隔断交通、进行严格检疫和消毒。从这一意义上看,俄方对来自疫区的入境中国人进行检疫应该是一种正常的防疫行为。但我们注意到,在控制中国人(特别是华工)入境问题上,远东地区的滨海、阿穆尔等地推行的政策显然远较他处更为严厉。尤其是1911年2月之后,这些地区相继发生了大规模驱逐中国人的事件。 1911年2月初,俄国驻华公使转告清政府外务部,称因防疫需要,拟将海滨省等处无业华民遣送回中国,且所有费用应由中方承担。随后,在未知会中方的情况下,俄方先在伯力(哈巴罗夫斯克)拘捕五百中国人送至海参崴(符拉迪沃斯托克)准备强制遣送回华,又在中国人聚集的海参崴、庙街(尼古拉耶夫斯克)等地大批拘捕中国人、强制驱赶中国人回国。⑨一时间海参崴、黑龙江、吉林等地电报频传,纷纷报告中国人被强行拘押或驱逐的情况。 因交通便利、工商业发达的关系,海参崴是当时中国人赴俄的集散之地,亦是居留人数最多的城市,故在此次驱逐中国人的风潮中首当其冲。根据当时中国驻海参崴总领事馆的报告,1911年俄历3月间,俄国海滨省总督亲自来崴,专为发布驱逐中国人的命令,并具体部署了三次查拿中国人的活动。按照该总督最初的命令,拘拿的对象主要是“凡华侨无正业、无身票,及匪类不安分者”。但在该市第一次查拿中,由警兵沿街搜捕,大部分被拘者都有正业,“如华商柜伙,或外出送货,或办事,以及工人等”。第二次查拿,由警兵未经通告突然包围市场,所有中国人小贩、挑夫、佣役,无论有无身份票,一概逐拿。即使有身份票可以证明,往往也被索去不予归还,甚至当场扯碎。第三次查拿,由警兵包围中国人聚集的房屋、院落,无论有无职业、家属,一并搜查拘押。三次查拿,共拘捕中国人三千余人,全部押送到仅能容纳一千多人的“业尔马克号”轮船上,以致多人或因被踩踏、或患病死去。对于这种不顾人道与国际法、不管中国人死活的行为,即使当地的俄国居民,也多有为之鸣不平的。⑩ 日本《朝日新闻》也详细报道了海参崴驱逐中国人的情况,且语多同情。该报援引旅居海参崴的日本目击者的话称,有大批中国人被押往码头,“先将五六人之辫联结之,分别数团,由俄兵诩之,令陆续步行。俄兵稍有不满意之处,则立将所携枪械肆意殴打。其余种种刻虐,见者心恻。”(11) 在中国境内,最先传来报告的是黑龙江省。1911年2月下旬,与俄国一江之隔的爱珲道先后数次电告黑龙江巡抚,称对面俄国境内以防疫的名义,定于2月26日禁止中国人过江去俄;同时在俄境内对中国人除了商铺只能留5人看守外,其余无论从事何种职业,一概驱逐,并禁止向俄境运输货物,该报告还估计,仅在爱珲一地,流落的被逐中国人就有两三万人之多。随后,黑河知府也电告省城,称对岸的俄境“实行驱逐华人过江,日以千计”。(12)几乎同时,兴东道也呈报称,江对岸的俄境内卢滨金厂将该厂大批华工驱逐出境,其余在俄屯佣中国人也一律被撵回中国境内,以致“沿江上下,游民麇集”(13)。根据黑龙江省的调查统计,不包括满库两地在内,旬日之间流落该省的被逐中国人已达6000余人,其中爱珲城及七十六屯有3000余人、黑河有1600余人,且由俄境渡江而来者尚日多一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