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物流体系重构与优化研究

——基于“两头诉苦、中间喊冤”现象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晓林(1969- ),男,山西平遥人,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管理学博士(天津 300384),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天津 300222),主要从事物流管理研究;罗永泰(1946- ),男,山东蓬莱人,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天津市政府参事,主要从事物流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研究(天津 300222)。

原文出处:
商业经济与管理

内容提要:

农民、市民“两头诉苦”,流通商“中间喊冤”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突出的问题,主要在于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物流环节多且协调性差、调控预警机制缺乏等原因,应按照供应链一体化思路重构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构建基于物流中心的专业化体系,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物流技术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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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诸多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呈现暴涨、暴跌的恶性怪圈,这种价格的大起大落对农民、消费者甚至整个宏观经济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的产销环节多、流通成本高且供应链脱节是造成产地价格贱、销地价格贵的重要原因,以至于出现农民、市民“两头诉苦”、流通商“中间喊冤”的怪现象。① 这些都凸现出我国农产品物流供需衔接不平衡,农产品供应链过度脆弱的缺陷,而“过山车”式的农产品物流也折射中国农业经营模式急需转型。构建合理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建立并维持一个从“田间”到“餐桌”的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的关键所在,从而使“小生产、贵流通、大市场”最终走向“大生产、畅流通、大市场”。

      二、农产品供应链及其管理要素

      农产品供应链是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将生产商、分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等各方链接成一个具有整体功能的网络,也是农产品在供应链上增加价值的增值链。在农产品传统经营模式中,从农户到消费者的各个交易主体之间是一种基于价格与利润挤压的博弈关系,一方的获益往往是由于另一方的让利[1],而供应链管理则更关注渠道成员间的相互依赖与协调,促使各环节交易主体建立互信合作的双赢关系,以达到整合增值的目的。

      农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具有其自身的鲜明特点。农产品具有生物属性,这一特性限制了生鲜农产品的采购半径;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集中性,农业生产者不能在一个年度内均匀地分布生产能力,只能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集中生产某一个品种,很难控制上市的节奏,与均衡经营与采购的供应链管理难以吻合;农产品生产还具有地域分散性,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的约束,一些农产品只能在特定产地才有供货,造成农产品生产地与消费地的隔离。这三方面的特性,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形成及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生鲜农产品物流作业的管理,包括包装、运输、储存、流通加工、配送等环节的优化,标准的推行,质量的监控等内容。二是对物流关系或组织的管理,包括选择合适的物流渠道和供应链伙伴,维护与伙伴关系的持久性和供应链运转的高效性。通过供应链管理与优化,实现农产品以最短的时间从田间到餐桌的流动,保证生鲜农产品在流通中实现品质的稳定提升,向消费者提供新鲜安全的多样性食品,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整个物流过程中的损耗,全面节省成本。

      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产品流通中出现的农民、市民“两头叫苦”,流通商“中间喊冤”现象,主要源于我国目前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所固有的局限性。

      (一)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农户是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基本单位,是农产品供应链的起点,是构成农产品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同时,农户位于整个产业链的底端,在整个农业产业链中的地位是最弱的。这种弱势地位,造成了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农户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传统的农产品物流体系中,小农户、小规模零售商贩是初始物流和末端物流业务的主要承担者,致使农产品物流主体组织化程度非常低。由于组织化程度低,对于为数众多的、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来说,因为缺乏相应的谈判能力,缺乏参与定价的话语权,在这种一体化的经营机制中难以保护自身利益,总是处于一种受损失的状态。农产品价格大涨甚至翻番,而这中间大部分利润,跟农户没有丝毫关系,他们仅仅是收回了种植成本,甚至于亏损。同时,由于小规模经营的农户缺乏正式的风险规避机制,无法获得外部的风险补偿,其自行的风险规避行为还导致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低效率。随着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户所面临的交易环境日趋复杂化。交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农户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当预期收益不能弥补成本时,农户就会放弃特定农产品的生产,从而使农产品供应链在生产环节断裂,导致农产品供给不足及价格的大起大落[2]50。农户风险是导致农产品供应链脆弱性的主要成因。因此,如何将众多处于分散状态的农户有机整合到供应链中来,如何在供应链整合中有效地维护和改善相对弱势的农民的利益,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是降低农产品供应链的脆弱性,促进农产品供应链进一步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供应链衔接不畅,信息沟通受阻

      探究“菜贱伤农”的原因,我们发现流通环节信息不畅,农民无法得到及时真实的市场信息,盲目种植是其主要原因之一。这种自发性的市场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大起大落,以破坏性调节实现平衡,从而导致农产品价格演绎“过山车”行情。中国目前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信息流往往是断裂的,并且由于组织间合作的临时性,信任与支持也无从谈起,物流交易具有较高的随机性。造成信息链受阻的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所固有的缺陷。

      目前中国农产品的流通仍然主要是在三级市场体系下进行,即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处于从农户到消费者的中间结合处,它将众多生产者的产品通过多种供应渠道汇集到一起,然后通过各种销售渠道送达消费者。但是,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上的销售方式是以“即时货银两讫”的现货交易为主,这是一种商流与物流不分的最原始的流通形式。这种当日现货交易机制决定了只能存在单纯的竞争关系,不可能存在合作与协调,只能追求眼前利益而无法考虑长期利益。在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当日现货交易的流通体制下,农产品供应链必然是一条断裂的链,或者只能形成一些局部的短链,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无从谈起。由此造成了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基本上还处在时间长、消耗大、效率低、效益差的低层次上,很难适应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即时货银两讫”的批发市场阻断了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流,上下游的信息不能顺畅传递,甚至被严重扭曲。这既包括从消费者到供应商的需求信息流,也包括从供应商到消费者的供给信息流。对于农民而言,由于需求信息的不确定性,造成批发市场价格波动大,不利于农产品的供求均衡,加大了农民的市场风险。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供给信息的不确定性,使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失去信任,以至于出现“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品牌农副产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等高质量农产品在批发市场是难以见到的[3]。由此可见,信息链在批发市场的阻断不仅使农产品流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且还直接造成了农产品物流链的衔接不畅,物流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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