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东盟全面进展的15年(1977

——1992)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黎明,1942年生,郑州大学文博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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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盟(ASEAN)全称为东南亚国家联盟,现有6个成员国为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文莱,陆地总面积30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亿左右,国民生产总值为3100亿美元。它是第三世界中规模较大并卓有成效的区域性合作组织,也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东盟自从1967年8月成立以来,不仅为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为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等方面的成就日益显著。因此,东盟在第三世界中、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令世人关注。特别是,正当有关专家学者惊呼人类历史将由欧洲大西洋世纪步入亚洲太平洋世纪之时,世人更是倍加重视东盟国家所处的东南亚地区。

      我国与东盟国家是友好近邻,我国人民与东盟各国人民有着悠久而深厚的传统友谊。进入90年代,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联系业已进入全面友好合作的新时期。正是为了发展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良好关系,扩大经贸合作,加深对东盟的了解,本文着重探讨东盟国家团结合作、全面进展15年(1977—1992)历程的有关问题。

      一

      东盟经历创建及其前10年(1967—1977年)的缓慢进展之后,1977—1992年则是团结合作、全面进展的15年。所谓“全面进展”,是指东盟国家团结合作的结果,在政治、外交、经济和安全诸方面都取得可观的进展。

      首先,东盟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合作和外交活动,积极主动打开局面。此项工作始于第2次东盟国家首脑会议,东盟五国首脑会议后立即与应邀前来吉隆坡的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3国首脑举行非正式的联席会议,并分别发表了联合声明,还就日本向东盟国家提供资金以及澳、新减少关税壁垒问题达成协议。这是东盟成立后成员国首次采用共同的立场与外国对话。考察东盟国家对外关系的宗旨,即在东盟国家与其他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机构的联系中总的指导思想是:(1)与东盟组织的合作不应有损于现存的双边关系;(2)应该加强而不是取代东盟的潜在能力;(3)应该有利于东盟所设想的区域性发展计划或成员国的发展计划;(4)所有对外关系应该是无条件的。[①a]在处理对外事务工作中,东盟各成员国的具体分工为:印度尼西亚负责联络日本和欧共体,马来西亚联络澳大利亚和中东国家,菲律宾联络美国和加拿大,新加坡联络新西兰,泰国联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太经社委员会。由此可见,尽管1972年在马尼拉召开的东盟外长会议确立了东盟同中国建立和平友好关系,随后1974年4月、1975年6月和7月,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纷纷与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但从总体来看,东盟国家偏重于与西方先进工业国家的联系上。1979年的东盟后部长会议(PMC)确立了东盟国家与西方国家正式对话的制度。此后,在每年东盟外长会议之后随即举行,应邀的对话伙伴有日本、美国、欧共体、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991年又增加韩国的代表。历次东盟后部长会议的主要内容,通常是东盟国家要求西方国家减少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一步向东盟国家开放市场,要求以不同方式增加对东盟国家的经济援助和扩大投资,也讨论过柬埔寨、东南亚防务、反对毒品走私和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其作用是,通过对话,东盟国家与先进工业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交流日益扩大,大体上东盟国家每年可获得100个经济援助项目。

      其次,东盟国家在政治与外交方面一向把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作为合作的目标,并提出了建立东南亚无核区的设想和主张。在越南侵占柬埔寨期间(1978年12月至1989年9月),东盟国家多次召开外长会议,协调行动,一致谴责越南的侵略行径,强烈要求越南无条件从柬埔寨撤军,让柬埔寨人民解决自己的问题。东盟组织还严厉谴责越南1980年6月对其成员国泰国的入侵,拒绝前苏联和越南要求东盟国家与印支3国举行地区性会议的建议,而呼吁召开柬埔寨问题的国际会议。东盟国家不仅以实际行动支援柬埔寨国内各派抗越力量的联合斗争,而且为寻求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先后多次在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上、从第34届起的历届联合国大会上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尤为突出的是1990年7月,第23次东盟外长会议上就全面、公正、合理解决柬埔寨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要求联合国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发挥更大的作用。东盟国家的正义主张获得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可见东盟在实现柬埔寨和平进程中也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为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二

      当评述东盟国家政治外交合作所取得的成就之后,记得有位学者如此指出:“对于东盟5国来说,在处理对外事务方面寻求共同立场要比解决东盟内部问题容易一些。确实,比起东盟内部的经济计划来,无疑要成熟得早得多”。[②a]我们认为,尽管东盟国家政治合作与经济合作相比较确实有快慢早晚之别,但是两者之间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紧密相关。正是由于东盟国家政治合作和外交努力的结果才保持了东南亚地区相对的和平稳定,它们才能在70年代以来直至目前基本上保持经济的高速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众所周知,东盟国家最近几年来经济发展不仅高于世界经济平均增长水平,而且高于“四小龙”的发展速度,呈现旺盛的生命力。

      谈到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时,有人认为:“东盟国家的经济活力应归因于各成员国的政策而不是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①b]限于篇幅,我在这里暂且不谈东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政策问题,而是着重论述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方面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1977年至1992年的15年间,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的成绩也是相当可观的。

      第一,东盟初步建立了以特惠贸易制和工业联合企业为核心、以财政金融为保障的内部经济合作体制。其主要表现为:(1)1977年2月签署的《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这是东盟经济合作跨出的重要一步。协定中规定从1978年1月起实行的特惠贸易安排,为东盟国家之间的进口产品提供关税优惠。享受优惠的条件是,其产品的东盟内容即原产地规则应占50%,但逐项计算时可以减为占35%。特惠贸易安排所包含的项目起初是通过自愿提出和逐项产品进行谈判确定的。获得特惠贸易安排项目1978年为71种,优惠幅度为互减关税10—30%;1982年其项目增至8529种,1987年为12783种,1992年为16458种。[②b](2)为了发展本地区的工业,第1次东盟首脑会议就提出“各成员国应合作建立东盟大规模工厂”的意图。第2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兴办5项工程,即新加坡柴油机厂、泰国纯碱厂、菲律宾磷酸盐厂以及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各建一座尿素厂。协议规定,这5个工业合作项目所需资金由工厂所在地的东道国提供60%,其他4国各分摊10%;产品可享受东盟优惠贸易待遇。(3)1983年东盟开始实行工业联合企业,目的在于促进东盟内部私人投资者之间的投资,基本目标是通过集中资金和共享市场来提高本地区的工业生产,主要的奖励措施是对通常由参与的进口国所实行的关税给予90%的优惠幅度。截至1991年10月底,共有16项产品获得东盟工业联营企业的认可,包括机械动力齿条与驾驶系统、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氢氧化铝、搪瓷制品、重型设备和某些食品等。[③b]类似工业联营企业的还有商标互补性计划,其产品只要符合特惠贸易安排的原产地规则,就能享受至少50%的优惠幅度。(4)东盟成员国在金融、财政方面也采取相应的合作措施,先后成立汇划结算同盟和银行票据承兑市场,为东盟区域内的贸易提供方便。第3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提出由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参与,建立一笔一亿美元的备用贷款基金以解决临时的国际流动资金问题。后来基金总额增至2亿美元,贷款限额为8000万美元。第6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进一步提出成立东盟结算网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④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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