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人入侵前菲律宾的巴朗盖社会

作 者:
何平 

作者简介:
何平 云南大学历史系

原文出处:
东南亚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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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由于资料缺乏之故,在我国的东南亚史研究领域,对于东南亚社会史的研究显得比较薄弱,特别是对于东南亚古代社会史的研究更是如此,而其中对于菲律宾群岛古代社会史的研究尤显薄弱。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缺憾,本文在所能接触到的资料的基础上,拟对西班牙人入侵前的菲律宾群岛社会作一点初步的探讨。

      一

      有关菲律宾群岛历史的文字记载,最早的当属中国史籍。在《宋史》、《文献通告》、《宋会要辑稿》、《岭外代答》、《诸番志》和《元史》、《岛夷志略》等一批宋、元史籍中,就曾提到摩逸(又称麻逸、麻叶)、三屿(又称三岛)、白蒲延、麻里噜、蒲端和苏禄等“国”。据中外有关学者考证,他们的具体地理位置,除了蒲端和苏禄是在南部的棉兰老岛和苏禄群岛外,其余都在菲律宾群岛的北部。如摩逸位于今民都洛岛;三屿(三岛)为马尼拉湾北岸的加麻延及其湾口以南的巴拉延和巴亚兰吉三港的总称;白蒲延即菲律宾群岛北部的巴布延群岛;麻里噜即吕宋林牙因湾西北口的巴林瑙港。〔1〕这些记载表明, 从公元10世纪至14世纪这一时期,菲律宾群岛上已经出现了一些较大的“国”或政治中心。

      到我国明代中叶以前,原先宋、元史籍中所载的古国,除了南部的苏禄外,其余在我国明代的史籍如《明史》、《明实录》、《明会典》、《殊域周咨录》和《东西洋考》中均已消失,但却又有合猫里(猫里务)、冯嘉施兰、吕宋和古麻剌朗(或麻剌)、网巾礁老、沙瑶、呐哔见于记载。据学者考证,合猫里、冯嘉施兰和吕宋,均在现今菲律宾群岛的吕宋岛;古麻剌朗、网巾礁老、沙瑶和呐哔等则分布在南部的棉兰老岛上。〔2〕

      西班牙人入侵前的班乃岛上的一部民间史话《马拉塔斯》也说,大约公元1250年时,婆罗洲的10位马来酋长带领所辖民众,航海北上而到菲律宾的班乃岛,来到一个叫做阿提王国的首府所在地,向阿提王买了一片低地定居。后来,这批马来移民在今安蒂克省的马兰杜格建置了首府,并把势力扩大到吕宋的八打雁沿岸,后来,其中一位首领苏马贵耳把其治下的咸蒂克(安蒂克)与另两名酋长治理的怡朗怡朗(伊洛伊洛)和阿克兰两地联合成一个邦联,用马查—阿斯山之名,称为“马查—阿斯邦联”,后来成了菲律宾群岛上最大的邦联。〔3〕

      以上记载表明,至少从公元10世纪起,菲律宾群岛上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国”或“邦联”等政治中心。但是,这些“国”或“邦联”、或其它政治中心到底有多大规模?其具体情况到底如何?这些记载中都几乎没有提及。中国史籍一般只是笼统地称为“小国”。

      后来,随着西班牙人的到来,一些传教士、官吏和学者开始对菲律宾群岛的社会作了些较详细的观察,并留下一些记载,从而才使人们对当时菲律宾群岛居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

      例如,西班牙神父莫尔加在其所著的《菲律宾群岛志》中,记述了16世纪末他住在马尼拉时见到的菲律宾社会的状况:“在各个岛屿,没有像在其他王国或其他地方看到的那种统治全岛的王和领主,只有那个或这个岛的某一地方被土著居民所承认的众多的首领。这些首领以非凡的能力把人们组成村落或部落,他们拥有自己的亲兵或随从。部落服从首领并敬重他。……首领的职位及其权力是由父传子、子传孙的亲子关系继承。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则首领的兄弟及旁系亲族继承。首领的职责是管理、指挥随从和亲兵,裁决他们的诉讼案件,救济贫苦”。人民则“向首领交纳名为‘普伊斯’的人头税”。当时这种由一个首领统治下的最大政治单位即村社或部落叫“巴朗盖”(barrangay), “首领对自己巴朗盖内的人具有无上权力,对待他们就像随心所欲地对待随从那样,巴朗盖的居民对自己的生命、孩子和财产没有任何自主权,也没有丝毫申诉的权力,一切听其所为”。〔4〕

      另一些早期到达菲律宾群岛的西班牙人的记载中还提到,这种巴朗盖的规模一般只是30—100家,人口不超过1000, 有一些稍大的巴朗盖,如宿务、马克坦、马尼拉、维甘等处,则各有2000多家居民。〔5〕

      菲律宾政治学者O·D·科尔普斯认为:在菲律宾的历史上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体制。但是,14世纪时,在棉兰老岛以及苏禄诸岛,随着伊斯兰教徒的出现,形成了以罗和伊斯兰教教主为首的教阶制集团,其他地区一般只有大督(即首领、酋长——引者)这样的首领,这些以大督作为首领的巴朗盖不是政治集团,而是以家族为基础的集团。大督是由集团居住地的创始人和与之有血缘关系的人担任和继承。”〔6〕

      日本学者菊地靖从人类学的角度对菲律宾阿兰甘族社会进行考察后认为:“在一个大家屋里住着几个家族,有时超过20个家族,在这个大家屋中有一个长老,长老在其大家屋的成员中起核心作用。同时,一个大家屋也就是一个地域集团,和巴朗盖社会的达图(即大督——引者)一样,长老必须经常帮助自己集团的成员,并为他们服务。总之,老长在生产上起主要作用,诸如选定耕地,管理整个家族的种子,分配劳动等等。现在还可以在阿兰甘族中找出33个以长老为中心的集团。当然,33个之下次生集团有相互间系谱不可靠的人,他们通过血缘、婚姻等等关系相互间结成了家族那样的情趣、感情的关系。因为这样的关系,也算是家族,所以和巴朗盖社会的结构相同。长老集团的统治方法没有制度化,当然是个人统治”。菊地靖认为,这种大家屋就是早期巴朗盖社会的原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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