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之初,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汉密尔顿等开国元勋,几乎都认为政党是导致相互倾轧和政治动乱的祸根。美国联邦宪法关于政党只字未提,就反映了宪法制定者们的这种态度。然而,政党毕竟产生了。在华盛顿任总统期间就出现了共和、联邦两个政党。那么,共和党是怎样产生的呢?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追本溯源 杰斐逊和麦迪逊反对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的斗争,是共和党产生的根源。 汉密尔顿是一个马基雅维里式的政治野心家。他虽然出身微贱,但在跻身于显贵富豪之后,即转而仇视人民。他曾说,人民是“一只大野兽”,没有理性,脾气暴躁,是危险的一群,所以只能用铁腕使其就范[①a]。他认为,共和制政府就是人民群众掌权的政府。因此,他对这一政体殊感厌恶,而对英国式的君主制极为推崇。按照联邦宪法成立的联邦政府就是一个共和制政府,这当然是他不能接受的。但是他不敢公开要求改变这种政体,因而想出了一个策略,即在外表上保留共和制政府的形式,而在实质上阉割它的内容,力图把美国变成一个半君主式的、集权式的国家[②a]。 通过对英国君主立宪制政府的研究,汉密尔顿发现,英国在1688年后,其政局较为稳定,主要得力于大金融家、大商人的支持,而这些人的支持是因为他们从政府的国债政策中大发横财。从英国的这一经验中,汉密尔顿得出了一个结论:为了把美国变为一个集权国家,也必须借鉴英国的经验,争取国内财界大亨及富商大贾的支持,让他们从政府的财政政策中捞取油水,即使严重损害民众的利益,也在所不计[①b]。汉密尔顿还发现,英王乔治三世的专制权力是建立在对议会议员们的贿买上面的。联系到美国,他认识到,为了强化联邦政府的权力,收买国会议员是必要的。他相信“人”只能靠“暴力”和“利益”来推动,收买议员就可以将他们变为政府得心应手的工具。他甚至说,腐化是维持一个政府继续运转不可缺少的手段[②b]。 这就是汉密尔顿在任联邦财政部长期间,推行其财政政策的背景及良苦用心。总之,他的财政政策是他改变美国国家性质的庞大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汉密尔顿推行的财政措施中,有三项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第一项是在1790年1月,他向国会提出的按票面价值偿还在独立战争期间发行的公债,即允许债券持有人用贬了值的债券按票面价值换取由联邦政府发行的新债券,从而新债券既可以生利,又可以作为货币流通[③b]。汉密尔顿提出这项建议的目的,就是按票面价值偿还公债,以便让金融家和大商人靠牺牲民众利益大发不义之财,从而把这个集团的利益与联邦政府的利益捆在一起,使得这个集团成为联邦政府的重要支柱[④b]。原来在独立战争期间许多农民、士兵及小商人出于爱国动机,也购买了一批公债,但是后来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以低于票面的价值,把债券转卖给投机商人。在某些州有1/2或3/4的公债券以票面价值的1/6,甚至以1/12的低价被卖掉[⑤b]。而且,汉密尔顿在向国会提出这项建议前的两个月,就把其中的内容透露给自己的亲信(包括部分国会议员)和与其有关系的商人。这些人得到消息,便立即以低价四处抢购公债券[⑥b]。因此在偿债政策实施后,有许多金融巨子和大商人,甚至国会议员从这一投机中发了大财,净赚多达4000万美元,而普通百姓即原债券持有人却蒙受了重大损失[⑦b]。在国会里,这项措施遭到了一些议员的抨击,抨击最有力的是麦迪逊。他建议,由政府负责赔偿原债券持有人,但他的建议在1790年2月22日被国会否决了。事后发现,在众议院64名议员中,有29人是公债券的持有人[①c]。 引起激烈争议的第二项财政措施是,汉密尔顿在1790年1月向国会提出的由联邦政府“承担”偿还州债的法案。他提出这一法案旨在把州的债权人团结在联邦政府周围,以便削弱州政府的地位。该项措施一提出,便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此问题上各州利害不同。比如,马萨诸塞和南卡罗来纳诸州所借的债尚未还清,因而由联邦政府偿债显然对本州有利。相反,弗吉尼亚等州当时已有州政府偿还了债务,如果由联邦政府“承担”州债,就会增加本州纳税人的负担,使他们蒙受损失[②c]。国会议员麦迪逊代表弗吉尼亚州的利益,坚决反对这项措施。在他的影响下,国会否决了承担州债的法案。后来,经过双方妥协,法案得以通过。为了应付承担州债的需要,在汉密尔顿的推动下,国会又就征收国产税——酒税法案进行表决,尽管也引起了一些议员的反对,但仍获得通过。 引起激烈争议的第三项措施是成立合众国银行,这是汉密尔顿在1790年12月向国会提出的。该法案虽然获得了国会两院的通过,但是却遭到了麦迪逊等议员的攻击,在国会外反对最强烈的是国务卿杰斐逊。此时,杰斐逊不仅反对银行法案,也抨击汉密尔顿的公债政策。因为他经过调查研究,已经弄清汉密尔顿的公债政策使债权人获得了巨额利息,而政府为了偿还公债本息,则必须向民众征税。因此,他认为通过汉密尔顿的公债政策,民众的血汗钱源源流到了富有的公债债权人的腰包中,使贫者愈贫,富者愈富[③c]。而且,投机商在抢购公债时所玩弄的种种欺诈手段,更加深了他对这项政策的反感。他还注意到,公债投机风对于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1791年8月2日,杰斐逊在一封信里写道:“内债的固定利息为6厘,比一般利率高出12.5%”;“在国家证券上的投机已吸引了我国过多的公民,如果不予制止,我们担心它会防碍我国的商业、制造业和农业”[④c]。设立银行的法案被通过后,杰斐逊又发现,银行会加剧这种不良的趋势,使投机和欺骗长期继续下去。因此他认为,银行是特殊利益集团手中的工具,是经济力量的恶性集中,是靠牺牲农民利益来促进金融集团利益的阴谋的一部分。杰斐逊相信,凡是发行银行券的银行,都存在弊端,而合众国银行则集这些弊端之大成;银行会助长奢侈放荡,使人们走向堕落。他的根据是,银行并不产生资本,而是把资本从有用的经济活动中吸引到证券、股票的投机冒险活动中去[①d]。 可以说,汉密尔顿建议成立合众国银行,是他与杰斐逊之间由合作走向对立的转折点。到1792年,杰斐逊进一步认清了汉密尔顿财政政策给国家带来的危害。同年2月,他对华盛顿说,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鼓励了公民的投机行为,并且把他的毒素引进政府中来,“立法机关的某些成员,在审理这些法案期间,用债券营私舞弊以自肥,然后投票支持此法案,使其获得通过。于是从那时起”,就以他们的官职为诱饵,“建立和扩大这个体系”[②d]。同年5月,他又对华盛顿说:“这个体系成为腐化立法机关部分议员的有效手段,而这部分议员在投票中又起决定性作用;这个腐化集团决定了立法机关的意见,已表现出他们取消宪法加在全国立法机关的限制的意图……这个体系的最终目的便是把现在的共和主义政府形式变为君主制政府形式铺平道路。”[③d]由此可见,这时的杰斐逊已看出,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正在把美国从一个民主共和制变为一个以大财阀为支柱的、充满腐化的反民主的集权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