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应义,重庆中鼑会计师事务所

原文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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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尚无专业书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进行权威定义,跟踪审计的具体审计内容也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跟踪审计兴起时间较晚,全面兴起在2000年以后,除个别部委的部门规章对跟踪审计有所规定外,国内尚无明确的跟踪审计定义;二是由于跟踪审计所跨专业较多,涉及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基建法律制度等若干专业,故单独以某一专业方向来定义跟踪审计都是不准确的;三是委托方由于自身条件差异对跟踪审计的要求也不尽完全相同,因此委托的服务要求也无统一内容或标准。笔者认为,跟踪审计可定义为造价咨询机构主要从财务和工程方面对建设项目从项目筹建、实施、竣工结算的全过程中各阶段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动态监控的审计方式。

      一、跟踪审计的特点

      (一)全过程特点

      基建造价结算或竣工结算审计均是事后审计,即都是在单项工程完工或整个项目竣工后对工程单项或综合造价方面进行的法定鉴证。由于属于事后审计,造价咨询机构无法对基建项目的造价进行动态地掌握或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基建程序或合同约定事项无法及时给予纠正。而跟踪审计属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对基建项目的程序、项目管理、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审计的方式,因此能够对项目基建程序、合同执行、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掌握,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造价,同时也能够督促业主对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纠正。

      (二)专业鉴证和咨询服务结合

      与传统审计相比,造价咨询机构在跟踪审计后阶段除要对项目竣(完)工后的工程造价发表鉴证意见外,在日常跟踪审计中更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设计变更、合同签订、增补项目组价提供咨询,为业主控制工程造价当好参谋,因而跟踪审计的咨询服务是普遍和重要的。

      二、跟踪审计主要工作内容

      (一)基建程序合规性审计

      基建程序合规性审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1.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完备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审批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情况;初步设计报告及审批情况;概算批复情况;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个别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等情况及其审批情况;开工报告等审批文件是否齐全。

      2.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情况。主要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批准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审批情况。

      3.招投标情况。要对业主确定参建单位(包括勘探、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事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相应的招投标全面检查,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要提请业主纠正。

      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情况。施工图设计审计主要检查设计单位的资质情况,是否具备合格设计资质,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审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范围是否完整,编制依据及采用规范、标准是否正确。

      5.相关参建单位的资质情况。检查项目参建相关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有关技术人员证书及收费许可证等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二)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纵观工程项目失败案例,90%以上均与项目内控制度缺失相关。因此在跟踪审计过程中,造价咨询机构要对业主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结合项目特点充分分析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性。制度的评价包括制度是否涵盖了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制度是否与项目特点相适宜,制度能否保证项目的合规性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除制度事前评价外,造价咨询机构还要对这些制度在实践中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进行检查。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内控制度缺失或执行中的问题,造价咨询机构要及时提请相关方进行改进。

      (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审计内容

      1.招投标过程中的咨询服务。本阶段造价咨询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协助业主编制或审核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工程量清单,核实其是否完整、正确;检查项目设置、项目名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审核标底,并保证其完整合理;参与招标、评标过程,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等。

      2.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审计。审计内容包括是否按中标通知书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是否与投标书主要条款一致,中标单位是否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业主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对工程进度款的确定是否经过必要的控制,是否按合同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审计保证金。凡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并提请改进,必要时提请其主管部门督促其进行整改。

      3.设计变更或调整事项审计。对工程设计变更事项是否报原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单位重新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关单位审批,变更是否合理,变更是否导致造价超概等进行检查,必要时提出变更的合理化建议。

      4.索赔费用情况审计。参与业主工程费用索赔和违约费用的处理过程,对索赔责任、时限、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等进行审查,根据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对如何进行结算价款调整发表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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