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固定资产毁损的相关账务处理

作者简介:
陈正飞,李宁,谢平,深圳供电局。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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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的提出

      新准则同以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相比,日益简约化,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同时也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由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版)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年版),对固定资产毁损后需作减少(视同报废)处理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即与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理程序基本一致。但对于固定资产发生毁损,仍可修复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均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规定上也仅限于区分资本化和费用化。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实操指南》(2010年)对此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规定,将固定资产毁损分为三种情形,即固定资产报废、转入技改项目和小型维修项目管理,但并未严格区分固定资产毁损与固定资产报废的差异。对于转入小型维修项目管理的情况,规定将发生的修复支出作为当期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收到的保险赔款冲减营业外支出科目,未明确保险赔款超出修复支出的情况。《广东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实施细则》(2010年)规定了日常修理和大修工程存在保险赔款的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即收到保险赔款时冲减“生产成本——输配电成本——修理费”,如赔款有结余,则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实务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不作固定资产减少、仅需小型修理就可以恢复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其产生的原因与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大修理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两者在核算上同样存在差异。

      目前,关于固定资产发生毁损的后续会计处理的理论研究很少,更多的是将其与固定资产报废一样作为固定资产减少的一种方式进行研究,或者关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电网企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企业,同时又属于资产分散型企业,发生此类业务比较频繁。因此,有必要结合会计工作实践,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现有规定,对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发生毁损后的相关账务处理进行研究讨论,以期为会计实务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二、固定资产毁损与报废的比较

      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盘盈、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根据该定义,固定资产毁损和报废一样都会造成固定资产损失。从广义范围来说,固定资产报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使用年限已满,不能再继续使用或因质量低劣而导致提前报废,此报废称为正常报废;二是遭受意外灾害或责任事故而失去使用价值,这种报废称为“毁损报废”。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一定差异。

      (一)固定资产毁损的定义

      固定资产毁损是指因发生水灾、风灾、震灾等自然灾害或因意外责任事故造成的毁坏和损失。固定资产发生毁损一般是因外力造成的,在生产经营期间属于非正常的经济事项。自然灾害是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责任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等。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定义

      固定资产报废是生产经营期间一种正常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报废促进固定资产更新、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

      固定资产报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磨损或陈旧,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二是由于技术进步,必须由先进设备替代。固定资产报废,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引起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少;另一方面在清理过程中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同时还可能取得一定的变价收入。

      (三)固定资产毁损与报废的区别

      固定资产发生毁损后,如果无法修复到可用状态,或者即使可以修复,但付出的代价过高,在经济上不可行的话,应当作资产减少处理,其处理流程与固定资产报废的流程基本一致,这是两者的共同点。但是对于两者的区别,《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年版)并未提及,仅对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的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区分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正常处置损失和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报废与毁损在账务处理上的差异,鲜有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通过比较两者的定义,笔者认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固定资产报废一般是由于设备磨损或老化、技术更新等原因造成的,如果是磨损或老化导致的,则是有形的;如是技术进步导致的,则是无形的,一般不存在赔款,主要涉及那些旧的、落后的设备,其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科目。

      2.固定资产毁损一般是由于自然灾害、人为等原因造成的,多为有形损坏,一般存在保险赔款,不管是新资产还是旧资产,也不管是先进的资产还是落后的资产都有可能发生毁损,其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

      三、固定资产发生毁损的相关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发生毁损后无法修复的情况

      对于此类情况,由于该固定资产已无法修复,需作固定资产减少处理,其流程与固定资产报废一致。固定资产减少后的新建资产通过立项管理,即作为一项新的基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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