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日本是一个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战后,日本原有的战争机器被瓦解,军国主义受到清算但并未被彻底摧毁。总想重振“大日本雄风”的军国主义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活动,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日益变本加厉。这股军国主义浊流的主要表现是:重新建立强大的战争力量,积极开展“改宪”、“扩宪”的活动,曲解、颠倒侵略历史等。它是对世界尤其是亚洲和平的威胁,我们必须对其保持高度的警惕。 关键词 日本军国主义 日本防卫 日本宪法 侵略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祸首日本,战败50年来,军国主义的浊流一直在涌动,并且不断加剧,它对日本的未来走向关系重大。世界,尤其是亚洲各国理所当然地警惕着这方面事态的发展。 二次大战结束前的日本是一个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军国主义支配着国家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加强战争力量,准备和进行对外扩张的侵略战争是国家活动的中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等都围绕这个中心,为其服务。战争力量的领导与指挥机构,如军部,实际上统治着全社会。日本,当时真可谓“武装到牙齿”。1945年,这架战争机器受到沉重打击,但并未被彻底摧毁。总想重振“大日本雄风”的军国主义势力从来没有停止过活动,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日益变本加厉。 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活动是系统的、多方面而又相互配合的,又是持续的、步步推进的。 一 军国主义的活动,落到实处就是建立起强大的战争力量。 二战结束,战败国日本原有的战争机器当然被瓦解。但由于冷战格局的出现,在美国的支持下,日本在战后不久,即开始重新武装。尽管在50年代,在亚洲,在日本国内都展开了反对重新武装日本的斗争,但日本依然在重新武装的道路上步步前进。 1950年8月,日本国家警察预备队建立,开始了军事力量的重建。1954年7月,日本防卫厅和陆海空自卫队便正式成立了,名为自卫队,实际即武装部队。1957年6月岸信介内阁正式决定了第一个防御力量建设三年计划(1958—1960年,名为《第一次防御力量整备计划》——“一次防”);1961年7月,池田内阁制定通过了《第二次防御力量整备计划》(1962—1966年,“二次防”);1966年11月,以佐藤首相为主席的国防会议决定了“三次防”(1967—1971年)扩军计划;1972年10月,日本国防会议通过了“四次防”计划(1972—1976年)。 随着日本经济的发展,增强和扩展军事力量的经费更急剧增长。如“三次防”的预算费用总额达24200亿日元(最后首相裁决为23400亿日元),较“二次防”增加一倍,几乎等于1955年自民党成立以来防卫费的总和。“四次防”的预算经费为51950亿日元,为“三次防”的2.2倍,就其绝对额来说居世界第12位(虽受舆论严厉批评,后来亦仅削减了5000亿日元)。 1980年初,美国政府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希望扎实并明显地扩大日本防卫力量”,具体地希望1983年以前完成日本防卫厅制定的“昭和53年中期业务规划”(1980—1984年期间发展军备的5年计划,简称“53中业”)。该计划预定用于购置正面装备的费用约为27000亿日元。根据美方要求,日本国防会议正式决定于1982年3月提前完成此项计划。1981年,日本政府继之提出“昭和56年中期业务规划”(1983—1987年),这5年所需军费按预算数字计划,约为15—16万亿日元,远远超过“53中业”的支出,等于前9年(1974—1982年)的总和。进入80年代以后,日本增强军备的速度明显加快。1984年度的军费开支为29346亿日元,占GNP的0.991%。它的绝对值在全世界各国中占第8位。 1987年度,日本军费达35174亿日元,占本年度GNP的1.004%,首次突破了1%的限制。此后连续3年超过1%的限度,军费年均递增6%左右。1990年度,日本军费高达41688亿日元,首次突破了4万亿日元大关。1991—1995年度的《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规定军费开支总额为227500亿日元,年均45500亿日元,超过东北亚、东南亚各国军费之和,居世界第3位。美国前国防部长卡卢奇曾在国会作证说,日本把这样一大笔钱用于军事,其军队必将由防御型转入进攻型。[(1)] 由于为扩充军备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巨额军费)和先进的技术基础(高技术),日本自卫队除了没有核武器外,其武器装备和指挥、通讯、后勤手段的现代化程度均已达到世界最先进水平。目前日本海军拥有170艘舰艇,总吨位32万吨,居世界第6位,但其扫雷和反潜作战能力已被认为居世界第1、2位。日本空军战斗机的数量已超过了美国部署在远东地区的数量,大致与美国保护本土的战斗机数量相当,而日本国土的面积仅为美国的1/25,其防空导弹的密度已居世界第2位。无怪乎亚洲舆论普遍认为,日本防卫力量已超过自卫限度。[(2)] 日本的防卫力量超过自卫限度,也正是日本不断调整其防卫政策的结果。 战后,日本的防卫政策受美国的操纵控制,服从和服务于美国的全球战略。所谓“日美安全保障体制”和“专守防卫”正是这种日美战略关系的集中体现。“日美安全保障体制”在1951年9月即初具雏形,后又经过多次修补、调整,用条约、协定等形式固定下来。“专守防卫”战略于1965年正式提出,1970年在《防卫白皮书》中得到确认,且是1976年制订的《防卫计划大纲》的核心内容。根据“专守防卫”的要求,日本政府在内外形势的推动下,先后作出“无核三原则”、“禁止武器出口三原则”、“不行使集体自卫权”、“防卫费不超过国民生产总值1%的限额”等声明与承诺。但是,要求突破“专守防卫”限制的意见与要求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