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古希腊的城邦文明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广智,男,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提要 古希腊城邦的发展十分充分,具有惊人的生命力。一部古希腊的文明史就是它的城邦发生、繁荣及其式微的历史。“主权在民”,亦即实施公民的平等原则是它的本质特征,也是希腊式的城邦制度的基础。由城邦文明而衍生的希腊精神无一不渗透着中庸精神:即寻求平衡与和谐的发展。

      关键词 古希腊 希腊精神 城邦文明 民主制

      在世界文明史上,古希腊文明以其特异的风采与卓越的成就享誉后世,以至有“言必称希腊”之说。的确,它的文化创造达到了人类文明的第一个高峰[①]。于是,古希腊文明的勃兴和它的“后来居上”,它的光灿夺目的业绩,被学界称之为“希腊的奇迹”。在我们看来,要破译与解释这一历史之谜,在很大程度上要从古希腊人所建立的城邦制以及城邦文明的特征那里去寻找。本文不是对希腊城邦文明的全面剖析,只是略说如下两个问题:首先要说明的是古希腊城邦制的特点,亦即它在古代世界所体现出来的特殊性;其次,则略列古希腊城邦文明的若干特征及其惠泽后世的现代意义。

      一

      说起城邦以及对它的研究,不啻成了本世纪世界古史研究的一个中心论题。自新时期以来,也激起了中国学者的热烈争辩,在此不容一一申说[②]。一般说来,城邦是由城市、国家和公民公社(或公民集体)这三种互相关联的因素组成的,并具有自治性质和自给自足的倾向:它是由一个中心城市,加上邻近的乡村结合而成的一个国家,因此“小国寡民”是它的显著特征。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一个城邦最适当的人口限度应是大到足以自给生活之所需,又要小到观察所能遍及[③]。

      在城邦问题的讨论中,有人指出:城邦是从人类社会最早自行瓦解的原始共产公社演化出来的,原始公社的普遍性决定了城邦的普遍性。因此,城邦并非为某一地区所独创。这一意见大体是可以接受的。但令人担心的是,这一论点所导致的“城邦必经说”,有可能在强调城邦普遍性问题的同时,有意无意地抹杀了古代世界其他地区城邦的特殊性。倘如是,世界历史都在沿着一种范式发展,那么人类世界岂不成了灰色一片,历史研究也因此成了多余的了。

      我们认为,古希腊文明是城邦文明,这一断语既与具有悠久历史与广阔领域的古代东方诸文明大国有别,也与从城邦最后走向“世界帝国”的古罗马文明相异。因此,在我们看来,古希腊城邦既具有古代世界城邦的一般特征,但也有自己的独特性。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这一点已众所周知,毋容再说),由于独特的历史发展的形势,亦即迈锡尼文明覆灭之后所处的独特的历史条件[④],于是就造就了希腊城邦的某些独特之处,这里略说二点。

      其一,古希腊城邦发展十分充分,且具有惊人的生命力。

      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在前希腊的爱琴文明时期,它的社会组织形式与古代东方社会有相似的一面,如作为经济、政治和宗教中心的宫殿及统治机构等。事实上,在金石并用时代与青铜时代,西方与东方的早期阶段,在政治建制上大体属于同一类型,爱琴文明时期所出现的君主制似乎与同时期的西亚、北非已建立的君主制没有两样,其总的发展趋势也大体是一致的。公元前1150年,迈锡尼诸城堡被毁,自此开始了“荷马时代”(公元前12—8世纪),古希腊史也重新开始了它的新的发展进程。关于国家建置及其组织形式,除了保存在神话与史诗中一些往昔年代的朦胧回忆外,前人没有留下什么可供继承的遗产,于是,古希腊人不得不在实践中重新学习政治知识,并根据当时的情况运作国家政治制度的全部过程:作为最初的设防的城市居民点,其后是作为等级的公民公社的创立,最后是作为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城邦国家的建立。这一运作过程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开始进行的,由于铁器工具的广泛使用,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促进了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其所导致的阶级关系以及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急剧变化,是青铜时代所不可能出现的。至荷马时代结束之际,各城邦国家已星罗棋布于整个希腊世界,希腊文明发展的速度显然加快了。至古风时代末(公元前6世纪),随着古典城邦的建立,同时也确立了城邦制度。古典时代(公元前6—4世纪)是希腊城帮发展达于极盛,也是古希腊文明大放异彩的历史时期。即使在马其顿统治时代,城邦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单位仍继续存在。

      诚然,在希腊世界,虽然也出现过某种统一的趋向,如城邦联盟等,但并未能完成统一的任务。后来马其顿人入侵,这只是外族对希腊的征服,最终也没有能完成统一全希腊的历史任务,正如汤因比所说的,希腊人虽曾谋求政治上的统一,但始终没有成功[⑤]。因此,一部古希腊的文明史就是它的城邦发展史,是城邦产生、繁荣及其式微的历史过程。有道是,古希腊史是不存在的,要有,只是希腊世界各个城邦的历史[⑥]。

      总之,建立在铁器时代的社会生产力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基础之上的古希腊城邦与前希腊的爱琴文明的早期国家,或与古代东方最初出现的“城市国家”相比,那是一种发展得更为充分的政治制度与国家形式,从这一意义上而言,我们把希腊城邦称之为“典型城邦”亦未尝不可。

      其二,希腊城邦的本质特征是“主权在民”与“轮番执政”,亦即

      实施城邦制度的基础是公民的平等原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