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青年择偶方式:未婚到已婚的变化及相关因素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风笑天,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南京 210093 风笑天(1954— ),男,湖北浠水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研究方法、中国独生子女问题等方面的研究。

原文出处: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研究表明,未婚青年择偶方式与已婚青年择偶方式存在明显差别。原来的同学是未婚青年择偶中最主要的结识方式,但这种同学关系最终能走进婚姻的不到其比例的一半。同时,尽管自己结识是青年择偶方式的主流,但由他人介绍结识的方式在已婚青年择偶中已占到40%,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已婚青年调查结果的分析还表明,青年的结婚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以及城乡背景等因素,都与青年择偶方式有一定关系。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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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2)02-0070-08

      一、问题、背景与文献回顾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生的新一代青年已开始陆续进入到人生的成家立业阶段。择偶、结婚、建立自己的家庭,已成为他们目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他们的婚姻及其与婚姻相关的择偶问题也开始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由于城市社会中一部分大龄女青年在择偶上出现困难,造成了所谓的“剩女”现象,更加剧了社会对这一代青年择偶问题的关注程度。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向现代化方向的快速发展,这一代青年的择偶过程、择偶模式及其相关文化也发生了改变。无论是青年的择偶标准,还是他们的择偶方式和择偶行为,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形成了这一代青年所独有的特征。

      在择偶方式上,以“80后”为代表的这一代青年显然早已脱离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模式,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他们在择偶方式上究竟表现出什么样的特息:是以自己在生活中结识对象为主,还是以他人介绍结识对象为主?青年在未婚时的择偶方式与最终走进婚姻的青年实际结识方式之间有没有什么不同?具有不同社会背景的青年在择偶方式上是否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不同特点揭示出什么样的内涵?此外,尽管从人口学角度看,目前社会舆论和媒介普遍关注的“剩女”问题或许主要涉及到不同性别的青年人口的总体比例和分布状况,但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与青年的择偶方式和结识途径有关。因此,那些相对大年龄的已婚女性主要是通过什么途径认识和找到婚姻对象的?她们与年龄相对较轻的已婚女性在择偶方式上有没有明显区别?这些都是目前并不十分清楚的问题。而弄清楚这些问题,不仅可以进一步增强人们对青年择偶方式和途径的认识,同时也可以为更好引导和解决城市大龄青年择偶难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近30年来,虽然国内学术界开展过的几项较大规模的家庭调查研究,比如上世纪80年代初(1983)进行的“全国五城市家庭调查”,90年代初(1993)进行的“全国七城市家庭调查”,90年代末(1998)进行的上海、成都两地城乡家庭调查,以及新世纪(2008)进行的新的五城市家庭调查等,都涉及到择偶途径或结识方式的内容。但这些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的调查样本都是由各个年龄段的对象所组成,而不是仅仅集中于青年对象。因此,这些研究的结果对于回答和理解本研究所关心的问题来说,存在明显不足。

      笔者通过CNKI的文献检索,发现国内目前以青年为对象探讨择偶方式或结识途径的经验研究相当少,检索到的只有下列几项:1986年团中央与中国消协组织的对全国18个城市1470名青年(未婚和已婚的基本各半)结婚观念与结婚消费的大规模调查[1];1995年北京市青少年研究所对北京十个单位417名青年进行的调查[2];1996年徐安琪对上海911对夫妻婚前状况的调查[3];2003年徐安琪等对上海和成都800位20—30岁未婚青年择偶过程的调查[4]。这几项样本规模较大的经验研究,其研究对象往往是包括各个年龄段人口的普通居民,青年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专门针对青年的经验研究一方面样本规模往往较小,且很少对未婚青年与已婚青年同时进行研究和比较。因此,笔者希望利用2004年、2007年以及2008年所开展的三项针对城市青年的大规模抽样调查的结果,来集中描述和比较当代城市青年的择偶方式从未婚到已婚的差别和变化,并对若干相关因素进行分析讨论,以弥补这一领域的研究在这些方面的不足。

      二、样本与数据

      笔者2004年和2007年的两次调查都是在全国12个城市(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南京、兰州、新乡、厦门、桂林、鄂州、金华、安顺)进行的,两次调查的城市完全相同。城市样本的设计既考虑到地理区域的因素,也考虑到城市规模、城市类型的因素。调查对象都是年龄在18—31岁之间的城市在职青年,调查对象的抽取主要考虑到青年职业的因素,两次调查的样本规模分别为1786人与2357人。2008年的调查则是在京、沪、宁、汉、蓉五大城市对1216位已婚青年进行的。这次调查是考虑到前面两次调查中已婚青年的数量相对较少的状况,完全针对城市已婚青年进行的(当时主要选取中心大城市的原因,是希望保证样本中有足够的独生子女)。有关三次调查的具体抽样方法、抽样程序、资料收集方法以及样本基本情况,可参见笔者相关论文中的详细介绍。[5]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变量是青年的择偶方式,也称作青年择偶结识方式。它指的是青年在择偶过程中,最初认识恋爱对象(对未婚者来说)或配偶(对已婚者来说)的方式或途径。以往研究中关于青年择偶结识方式的划分主要有分为“自己认识”、“介绍认识”和“父母包办”三类的[3],也有仅划分为“自己认识”和“他人介绍认识”两类的[6]。本研究中则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的现实情况以及城市在职青年的生活实际,同时考虑到青年社会交往中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以及趣缘关系等多个方面,将其具体操作化为九种不同情况,即同一个单位工作、工作关系结识、原来的同学、住在一起的邻居、从小就认识、父母及家人介绍认识、同事或朋友介绍认识、偶然机会相识,以及其他方式相识。调查资料汇总后发现“住在一起的邻居”、“从小就认识”两类情况非常少,因此将他们并入“其他方式相识”一类中。最终统计时的分类就主要为工作单位结识,工作关系结识,原来的同学、父母及家人介绍认识,同事朋友介绍认识,偶然机会相识以及其他方式相识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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