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与共青团早期关系研究述略

作 者:
赵文 

作者简介:
赵文,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083 赵文,男,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青年研究中心教授,博士,主要研究青少年问题、青年运动史等。

原文出处: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从20世纪90年代起党团早期关系研究引起学界关注。目前有关这一专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共青团初创时期的党团关系,围绕党团不分、党团竞存、地方党团组织关系发展特点等问题展开,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未来党团关系的研究需要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以及相关资料的挖掘、运用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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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470(2012)01-05-05

      党团关系是共青团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上世纪90年代开始,新中国成立前党团关系的研究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围绕党团早期关系问题出现了一些角度新颖、资料扎实、较有学术内涵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于厘清历史真相,深化党团历史的研究,对于今日的党团建设都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本文在归纳、总结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党团早期关系的研究进行综述分析。

      一、“团先于党诞生”的问题

      党与团究竟谁先诞生的问题曾经是学界争论较多的问题。早前出版的不少书籍报刊都认同“团先于党诞生”的说法。如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1986年出版的《中国党史大事年表》中称:“八月二十二日(指1920年)在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领导下,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在当地共产主义小组领导下,北京、武汉、长沙、广州也先后成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先进青年中发展团员。同年十一月成立了团的临时中央局,俞秀松为书记。”胡华、肖效钦发表在1979年2期《百科知识》上的《中国共产党建党史料》也说:“1920年11月正式成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王连弟指出,所谓“团先于党诞生”的看法主要依据于两个方面:一是1949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说:“1920年成立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前身)是先于中国共产党而诞生的”。二是在党的早期从事建团工作的领导人和早期团员的回忆中,在国内外的历史著作和团的理论刊物上,也相继出现过“团先于党而诞生”的说法。而这种看法1992年纪念建团七十周年时被纠正,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被确定为中国共青团成立的标志。也即意味着官方明确认定“党先于团诞生”。①

      尽管如此,“团先于党而诞生”的观点仍然不时被人提起和重申。如候宜岭在《建团以前团与党的关系初探》中称:“1920年产生的共青团前身——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是先于中国共产党而诞生的,它对建党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是起到了在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作用。”②又如李永春在2009年第2期《世纪桥》上的《关于1920年“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以上海的‘社会主义青年团’为基础,1920年11月成立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4月成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中央局,中央局书记由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俞秀松担任。”在曹强、刘永生等人的硕士、博士论文中也仍旧认可团先于党而诞生的说法。

      对此,郑洸等坚持主张“早期中共党组织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于1922年”。他们依据1921年3月国际青年共产党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部谷林为召开青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会议,给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发来选派一位代表出席会议的邀请函判定:1921年3月,“在中国还没有一个中国青年社会主义者的总会”,即还没有全国性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时,他们还根据《少年(青年)国际给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书》对中国青年团的批准和吸收指出,“即使我们自己宣称1920年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了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当年如果青年共产国际未予正式承认,是不能算数的。保持与青年共产国际联系是一回事,正式加入成为它的正式成员则是另一回事,不要混淆两者的严格区别和界限。”根据以上材料,郑洸等认为1920年11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党应是先于团而诞生的。③

      二、党团早期关系的发展、确定及其评价

      关于党团早期关系的发展、确定,刘进喜在《论党团关系的确立》一文中把党团早期关系发展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是党团初建时期的相互信任的“协定”阶段,二是党团关系统一到共产国际纲领上的阶段,三是党团为克服“先锋主义”和“取消主义”倾向而努力的阶段,四是党彻底改造共青团,党团关系最终确立阶段。即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建立,作为党团关系从理论到实践上都得到更加完善确立的标志。④郑长忠等对此取相同看法。

      何丹丹认为,早期党团关系的确立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党团不分阶段(1921年7月至1922年6月)。这一时期虽然召开了团的一大,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党团关系,团的组织和工作的独立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存在党团不分的情况。第二阶段是党团关系逐渐统一到共产国际准则上的阶段(1927年7月至1923年5月)。党的二大以后,党团中央领导机构吸收了共产国际和青年共产国际关于党团关系的原则,但未完全遵从团在政治上无条件服从党的原则,规定了团与党是“协定”的关系,而没有确定党与团之间真正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第三阶段是党团关系确立阶段(1923年6月至1923年8月)。1923年6月党的“三大”以及1923年8月团的“二大”用文本形式明确规定了党团组织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政治上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和参加总的革命路线,同时在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她同时认为,团接受党的政治上的指导以后,党团的关系仍旧没有理顺。因为就当时各种文件的内容本身来讲,还存在着诸多相互矛盾及难以具体实施之条款。⑤刘永生对此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要全面地考察团与党的早年关系,就很有必要再分析这些决议的绩效问题。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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