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迅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网络化趋势已日益明显。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化是在知识经济崛起和信息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形成的,网络化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孵化器互动与协同发展,从国外发达国家的孵化器发展来看,网络化也是一种必然趋势[1]。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孵化器网络化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研究。冉进财、厉伟(2006)认为,建设网络化的企业孵化器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使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同时也是孵化器自身发展的需要,探讨了企业孵化器网络化的运作模式,提出了企业孵化器网络横向结构和企业孵化器网络纵向结构。王国红、安宁、唐丽艳(2007)总结了区域网络化的生成动因,将区域孵化器的节点分为四类:价值结点、知识结点、资金结点、制度结点,并讨论了孵化器网络四类结点的联动模式。李振华、赵黎明(2007)总结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内部关系网络的动态形成过程即孵化器与被孵对象之间关系网络的动态形成过程和被孵企业之间关系网络的动态形成过程及孵化器外部关系网络的动态形成过程,并对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类型与网络化发展提出了建议。吴晓波、章威、陈宗年(2008)总结了专业化网络型孵化器的特征,并以浙江海康集团的专业化网络型孵化器为典型案例分析了其内部运作模式。邹伟进、郑凌云(2010)以网络治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中国企业孵化器网络化的演进过程及其特征,并指出企业孵化器网络化演进过程中的问题。 纵观国内外近几年有关孵化器网络化的研究,单孵化器与单创业风险投资(简称创投)的合作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区别于传统的一对一模式,单一创投在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组成网络进行合作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如合作文化、决策约束、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新问题。目前,针对如何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使双方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和互动合作的研究很少。本文将以公司治理学中的网络治理理论为基础,探讨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的合作基础与治理机制,为解决双方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提高合作效率构建理论基础。 1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合作的特点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合作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由于共同利益组成联盟形式的网络与单一创业风险投资的互动合作模式。在孵化器产业发展的初期,单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单创投的合作是双方合作的基本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流动和知识扩散效应使得传统的合作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双方资源配置最优化的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组成的网络直接或者通过中介间接与单创投合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合作成为一种新的合作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单孵化器与单创投的合作,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1 合作趋于平等 在传统的单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单创投的合作模式下,由于创业风险投资占有资金等稀缺资源,使得创投在合作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而合作的确立和持续平稳发展是建立在平等、双赢基础之上的,这种一方处于优势地位的合作模式会破坏合作的平稳度,可能导致合作破裂。网络组织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比单孵化器拥有了更多政策、技术和信息资源方面的优势,使双方在合作中的地位趋于平等,有利于合作的长期发展。 1.2 信息更加全面 相对于单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组织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掌握了更多在孵企业信息、优惠政策信息,提高了信息收集、信息分类、信息筛选的效率,使创投更容易找到优质并适合投资的项目,拓宽了资金与技术的融合通道,提高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创投合作的成功率。 1.3 注重协调效率 在非网络组织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的合作以资源和信息的融合为主要内容,只考虑双方的合作。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模式下,需要在协调多孵化器与创投的利益平衡、注重内部资源配置的同时,也要注重共享服务网络的协调,只有提高了多方的协调效率,才能使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创投的合作稳固发展。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合作特点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合作特点的逻辑关系图 2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合作的平台 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的合作平台是双方合作治理的基础,以下将在社会、经济、技术平台三个方面对双方的合作进行分析。 2.1 在社会平台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与单创投的合作 面对知识经济的到来、人类社会发展、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等社会现象,企业必须用系统的、网络化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2]。知识经济从组织学习、组织创新等方面对企业的经营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化的大背景下,创投通过组织学习和组织创新,可以从网络中获取更多的投资选择和社会资源,不仅可以选择所投资的孵化器,还能投资不同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也可以将多个孵化器的资源结合起来应用到在孵企业中。同时,也增加了创投的人才储备,为投资更多优质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