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发补贴具有信号传递作用吗?

——基于我国高技术产业面板数据的分析

作者简介:
高艳慧(1985-),女,陕西榆林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联盟、政府行为、公司治理,西安 710049;万迪昉,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049;蔡地,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西安 710049

原文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内容提要:

我国政府对高技术产业实施了政府研发补贴政策以缓解其融资约束。在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政府仍然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政策选择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政府对企业进行研发补贴前也会进行深度调研,因此获得政府补贴除了能够直接给企业带来现金收益外,还有可能向市场传递了相关的利好信号。基于此,利用我国高技术产业1998-2008年间的面板数据分析了政府补贴在缓解企业研发融资约束方面的作用。结果发现,政府研发补贴有助于促进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进一步分析显示,这种促进作用仅在非国有企业以及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显著。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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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国家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多地由资本竞争向技术竞争演化。早在2006年12月,我国政府就作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要表现特征就是整个社会对创新活动的投入较高。据国家统计局公报,2010年我国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到历史最高的6 980亿元,但也仅占GDP的1.75%,与发达国家的3%仍然相差较远[1]。作为国家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在创新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为了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对企业创新活动进行政府补贴最为直接。然而,政府补贴究竟发挥了何种作用呢?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大量研究,得出相关结论:如政府补贴能够降低企业财务风险[2],影响中小企业对融资约束的敏感性等[3]。还有一些学者发现,政府补贴能够刺激企业加大自身研发投入,如促进小企业研发投入[4]、促进科技企业研发投入[5-6];K Hussinger(2008)采用美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的数据及解维敏等(2009)采用中国证券市场2003年至2005年间的数据所进行的分析都得出了同样的结果[7-8]。

      不同于上述研究,本文更加关注政府补贴的信号传递作用。事实上,造成企业研发投入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3],这导致研发项目存在很大的融资约束,即研发企业很难获得外部融资。在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政府仍然对社会资源配置具有重要影响。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扶植力度甚至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一个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例如,2009年,为了降低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政府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计划,而各产业的具体计划出台前后,该产业上市公司股价便出现了集体上涨现象。除了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收益外,政府研发补贴可能也具有上述信号传递作用。对企业而言,这种信号传递作用更为重要。这是因为,政府补贴和企业自有资金无法满足企业研发的全部需求,因此获得更多的外部融资仍是企业提高研发投入的重要途径。政府在对企业进行补贴前,会进行相关的信息收集、处理以及比较,并对研发补贴进行规划。因此,获得政府补贴可以向外界传递企业研发投入具有重大价值的信号,从而可以降低研发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9]。

      基于此,本文利用我国高技术产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以验证政府补贴是否具有信号传递作用这一问题。而考虑到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面临不同的融资约束模式[10],并且中国市场化进程的不平衡使得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我们将产权性质和市场化程度作为研究这一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发现,政府研发补贴具有信号传递作用,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并且这种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以及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比较显著。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政府补贴的信号传递

      研发活动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投入产出、沉没成本等的不确定性,而且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资产是人力资本和知识产权,很难进行评估。正是由于研发活动的这种高度不确定性,研发企业和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相比外部投资者,企业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可抵押的资产、努力程度、道德操守以及所处行业的前景。如果外部投资者知道企业的真实资质,就会进行投资而不用担心坏账的产生,企业的融资约束因此得以缓解。但是,道德风险的存在阻碍了信息的直接转移[11]。这时,外部投资者就必须借助一些中介,如政府、咨询机构等搜集信息,来提高信息的对称性[12]。在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尚不完善的司法体系无法保证债务契约获得有效的履行,借款人如能依赖政府获得声誉等保障,则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信任[13]。而政府补贴是声誉信号传递的重要途径,因为政府是以社会财富最大化为己任的,政府在对企业进行补贴时,进行了信息的收集、比较和规划,以达到按需求和能力进行分配以及抑制逆向选择的目的,所以政府对企业和行业的补贴即可以看作是对企业的认证和对行业的扶持。因此,政府对研发企业补贴这一行为可以作为企业真实质量以及所处行业前景的信号,使得外部投资者相信其有能力履行债务合约,从而获得更多的外部资金。所以,我们提出如下假设:

      H1:政府补贴具有信号传递作用,能够促进研发企业的外部融资

      1.2 政府补贴、产权性质与信号传递

      以往的研究表明,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面临着不同的融资约束模式[10],国有企业普遍存在预算软约束问题,而非国有企业在信贷市场上则处于受歧视的地位。我们认为,这种不同与政府补贴这一政府干预手段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政府对国有企业独特的“父爱主义”情结仍然存在,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政府往往会追加投资、增加贷款、提供财政补贴,造成了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14],使得国有企业对于外部融资的敏感性降低。而且,我国的金融机构很多都被国家控制,产权上的同一性使得金融机构为国有企业贷款很可能是政府的另一种补贴形式[15],而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所以,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放贷,根本不需要担心其偿还能力[10],甚至债权人本身也可以得到政府的直接经济支持[13],这就使得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贷款不用过多考虑企业资质及其所处行业前景。另外,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贴更多地依赖于政治关系[13,16],而不是经过严格的审核。所以,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补贴不具有信号传递作用,或者这种作用很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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