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正当与应该

——伦理学基本概念之间的一种可能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正华(1970- ),男,湖南益阳人,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原文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好”、“正当”与“应该”都是评价概念,它们既不相同,也不相互包含,但它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如果断言某行为是应该的,那么人们将不得不为此提出某些根据,而好标准与正当标准都可能成为判定此行为是否应该的根据。但好标准与正当标准并不相同,正当标准是一个客观标准,好标准则可能是一个主观标准。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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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85(2012)02-0017-09

      一门科学要具有合理性,首先要对其基本概念的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一致而明晰的规定,这种规定或许不能获得所有人的同意,却需要获得此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同意,或至少要为此科学中某特定理论所接受。只有如此,这门科学或其中的特定理论才能清楚地表达问题并获得对现象的合理解释。好、正当与应该是伦理学或实践科学所使用的基本概念,但目前的伦理学或实践科学对它们的含义依然缺乏共识,对它们之间关系的规定依然模糊不清。不仅伦理学共同体内部对它们没有一致而明晰的规定,甚至某一共同体成员对它们也往往没有一致的应用。由于我们对好、应该等基本概念的含义在其他地方做了说明,这里将在此基础上试图确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希望借此消除伦理学或实践科学中的某些混乱。

      一、好、正当与评价标准

      中文语词“好”与“善”是对英文“good”的翻译。在中文中,通常认为“好”既可用于道德语境,也可用于非道德语境,而“善”则只可用于道德语境,甚至可说“善是具有道德性的好”。在中文中区别地使用“好”与“善”也许并不表明它们的意义或用法有根本的区别。“善”有时也可用于非道德语境,“善于理财”中的“善”便是如此。因而,上述的区分或许只是某种语言使用习惯的结果。的确,如果“好”与“善”有根本的区分,并且这种区分能清晰地给出,则首先要能区分道德与非道德,但道德与非道德的区分往往要基于对“好”或“善”的理解。在英文中,尽管“good”可用于道德语境与非道德语境,却并不表明在这两种情形中“good”的意义有根本不同。黑尔就曾表明,尽管“好”在这两种情形中的意义有区别,但其基本意义即评价意义并没有不同。①一般来说,难以区分“好”在道德语境中的意义与它在非道德语境中的意义。另一方面,即便好与善能得到清晰的区分,由于善是一种好,因而也要基于好才能恰当地理解善,就此而言,好比善更为基本。下面将主要讨论好,由于讨论并没有限定于特定的语境,因而可期望在此获得的结果既可适用于道德语境,也可适用于非道德语境。

      中文语词“正当”是对英文“right”的翻译,与“right”相对的是“wrong”。有时“right”也可译为“对”、“正确”。我国有学者强调,“正当”与“对”有区分,可以说“正当的行为”,但一般不说“正当的路”、“正当的方法”,而说“正确的方法”、“正确的道路”。同时,“正当”表达行为,但不表达所有行为,如不说“你用左手拿筷子是不正当的”等。因此“正当是在道德意义上述说一个行为”②。在他们看来,与“good”一样,“right”既可用于道德语境,也可用于非道德语境,可区分其中的道德意义与非道德意义,并可把具有道德意义的“right”称为“正当”,而把没有道德意义的“right”称为“对”或“正确”。

      在英文中可以说“right road”、“right method”,也可以说“right action”,也即“right”可在道德意义上述说某事物,也可在非道德意义上述说某事物。既然“right”在英文中没有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其不同的使用,则很可能暗示,在此语言系统中的人们看来,尽管“right”有不同的使用,其基本意义却是相同的。果如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把它译成中文时,是否有必要区分其中的不同意义,并分别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如果确需这样,由于“right”也可能用于法律、美学、宗教等领域,在把存在于这些领域中的“right”译成中文时,是否也需要区分其中的法律意义、美学意义、宗教意义,并分别用不同的中文语词来表达呢?

      也许,与“好”一样,在中文中区别地使用“正当”与“对”并不表明它们的意义或用法有根本的区别,它们可能只是某种语言使用习惯的结果。如果象某些人所说的那样,能区分“right”的道德意义与非道德意义,则可能如区分“好”与“善”一样,将陷入循环论证。另一方面,即使“正当”与“对”能得到清晰的区分,人们也有必要先了解“right”的一般意义,只有如此才可能更好地了解具有道德意义的“right”。因此,尽管我们更感兴趣的是道德领域,此时的讨论却并不特别地针对那种具有道德意义的“right”,而是针对包含道德意义在内的一般意义的“right”,并且除非特别说明,下面通常称之为“正当”。

      对英文中的如下三个语句“It is right to swim today”、“It is good to swim today”、“It ought to swim today”,一般认为其含义大致相同,这似乎表明“正当”、“好”与“应该”的含义具有相关性,甚至它们有相同的含义。不过断言它们的含义完全相同还为时尚早,更多的实例表明,它们的含义存在根本的区别。这里首先对“好”与“正当”之间的区别做些简要描绘。

      对于“好”与“正当”来说,“好”有比较级,如有“比较好”、“最好”等说法,而一般没有所谓“比较正当”、“最正当”的说法。同时,“好”与“正当”所表达的事物也并不完全相同,可说“好苹果”,却不说“正当的苹果”,可说“好人”,却不说“正当的人”。通常能用“正当”表达的事物也能用“好”表达,而能用“好”表达的事物并不一定能用“正当”来表达,“好”所表达的事物比“正当”所表达的事物更广泛。甚至可以说,“好”几乎可能表达任何事物,但并不是所有事物都能用“正当”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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