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34X(2012)01-0125-04 老龄社会关怀是指以老龄人群为关怀对象,通过社会制度伦理建构来提升其生活质量、并使之完满地走向生命终点的社会伦理实践。老龄社会关怀的中西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崇祖尽孝与敬神博爱的文化根源差异;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实践形式差异;德行不朽与回归上帝的终极目标差异。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的传统伦理差异、未富先老与先富后老的国情差异分别是造成老龄社会关怀中西差异性的历史根源与现实原因。人口结构老龄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共同背景决定着中西老龄社会关怀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并将趋同。 一、崇祖尽孝与敬神博爱:文化根源差异 崇祖尽孝与敬神博爱之异是造成老龄社会关怀中西差异性的文化根源。崇祖尽孝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特征。崇祖指祖先崇拜与祭祀活动,目的在于缅怀先祖恩德、承续先祖遗志、团结族人并旺续家业,同时将这份崇敬之情、感恩之意化作对现世的父母长辈的孝敬之行,并世世代代传承下去。孝道是连接先祖与后人、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的桥梁,也是老龄关怀伦理文化产生的道德根基。孔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孝经·纪孝行》)“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第十九章)可见,儒家讲孝道,生、死、葬、祭是不可分割的,其中孝养父母是最根本的道德要求。虽然祖先崇拜及其祭祀活动具有将“鬼”即先祖“神”化之倾向,潜具敬奉鬼神的宗教伦理属性,但从总体上看,中国人对神是存而不论的。从夏人“事鬼神而远之”,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以及周人所言“天不可信”(《尚书·君奭》)等典籍记载表明,随着无神论思想的萌芽,以及本土宗教的理性化与世俗化的影响,古人逐渐将目光由鬼神移转至现实。周公总结夏、殷灭亡的教训,提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的主张,说明他认识到“民”比“神”更高、“德”比“天”为重。“德”之本乃孝道,对人子而言,孝道不仅是敬祭先祖,更重要的是孝养双亲,并移孝作忠。由此,彼岸世界的人神关系转化为此岸世界的亲子关系。 孔子“孝悌”为本的仁学思想的形成与孟子以“四心”为基础的“仁政”主张的提出,表明道德理性逐步摆脱了原始宗教的牵系与支持,崇祖、祭祖只不过是后人“奉先思孝”(《商书·太甲中》)、以孝侍老并实现以孝治国的一种礼制文化载体。“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尊老孝亲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起点。“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这是孝道的具体实践路径。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下,家庭成为实施老龄道德关怀的温床,家庭养老成为承载孝道的现实伦理途径。“养耆老以致孝”(《礼记·王制》)是历代王朝以孝治国的政治伦理方略,彰显了孝道内蕴的强大政治伦理功能与道德辐射效应;同时表明以孝道为根基的老龄关怀伦理文化由家庭扩展到社会,并通过移孝作忠,成为家国同构下政治与伦理双向互动的社会发展机制。 如果说祖先崇拜是中国人的国教,是农耕经济条件下基于孝道的老龄关怀伦理由以产生的文化根源,那么,宗教信仰则主宰着西方人的心灵与现实生活,是契约经济条件下基于博爱的老龄关怀伦理由以产生的文化根源。对上帝的爱、信、从是西方基督教伦理文化的主题,爱上帝是三德之首,为至善。然而,爱上帝与爱俗世是对立的。《约翰一书》宣称:不要爱世界与世界上的事;若要爱世界,爱上帝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如要爱父母与妻儿,就不能全心全意爱上帝。[1]只有一心爱上帝才能赎洗原罪、获得来世的幸福。这种宗教观念抛开了血缘亲情,将亲子之爱变成人神之欢,将浓浓的血缘亲情淹没在与上帝的拥抱中,人与上帝的关系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原点。爱神、敬神的宗教观念与淡薄的血缘情感自然不可能产生尊老孝亲的老龄关怀伦理文化,而孕生出以爱上帝为核心的宗教关怀伦理文化。 然而,基督教又是主张博爱的,这是一种超越了血缘亲情的大爱,它不分亲疏远近、等级贵贱,在敬仰共同的神这一根本的宗教伦理原则指导下,追求爱人如己。这种大爱使孝养父母上升为一种具有普遍道德价值的社会善行,而不是人子的义务与家庭的责任。在一定意义上,敬神、博爱的宗教伦理文化是西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兴起的催生剂,也是其不断健全与发展的道德信仰之源。 二、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实践形式差异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中西方老龄社会关怀的实践形式差异。中国传统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关系体现为以父权制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以农耕经济为主要生产形式的宗法人伦关系。“三纲五常”是维护宗法人伦关系的总纲。在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生产条件下,人的生、养、老、病、死、葬都在家庭内完成,由此形成了以孝道为根本原则、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的老龄社会关怀模式。 古希腊城邦时期,由于契约关系解构原始血缘关系、公民身份超越人子身份、公民权侵蚀家父权、民主政治摧毁王权专制,形成了以工商业为基础的契约经济,契约伦理关系成为当时城邦社会关系的主导方面。这对现代西方老龄关怀伦理文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代际关系由家庭内血缘性依附关系转变为基于法权的平等关系;赡养父母并非子代的法定义务,因而没有形成家庭养老模式,而是逐步形成了以法权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纽带、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要形式的老龄社会关怀模式。 家庭养老不仅是我国传统的养老形式,也是目前我国法定的一种养老形式。《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养老是指主要由子女或其他亲属为老龄人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的养老形式,其中,经济来源是决定养老形式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城市以社会养老为主,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当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依靠家庭养老的农村老龄人口比例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退休金也在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