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百年来的现代社会发展模式几乎完全受西方现代性模式的支配,现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似乎也未能例外。可是,最近几十年的西方社会正在逐步扭转其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由效率优先的功利主义强势目的论,逐渐转向公平正义优先的普遍社会道义论,福利资本主义和日益强烈的社会正义吁求都证明了这一重大“价值扭转”,而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也在悄然发生类似改变。基于对现代性社会发展模式的批评性伦理学反省,围绕社会“为何发展?为谁发展”的价值追问和政治伦理反思,提出重新校定社会发展目标,将“人民幸福”作为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以使我们的社会发展真正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我们确信,民生改善、社会正义和人民幸福是我们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并可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幸福新政”(the new deal of the politics of happiness)的力量所在。 现代性/社会发展模式/社会发展目标/社会转型/伦理学反省 一、社会为何发展?为谁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已到21世纪,却似乎正在遭遇原始人类的原始困境:生存还是毁灭?这当然不是哈姆雷特意义上的道德困境,而是人类存在论意义上的现代社会困境,只不过这种存在论困境的背后也有着深刻的道德伦理根源,其根源是:经过了几千年的文明发展,人类社会却仿佛突然迷失了它自身的发展目标,如同一艘横冲直撞的巨轮漂泊在汪洋大海上,没有了方向,甚至也看不见地平线,只有眼前的滔天巨浪和那些或许更为险恶的、看不见的汹涌暗潮。 也许,没有人愿意承认、更没有人愿意相信我们眼前的这种事实。可是,广大的非洲饥民和流浪世界各地的难民不仅愿意相信,而且深信不疑;刚刚遭受特大地震和海啸灾难并仍在经受核辐射威胁的日本难民愿意相信,或者至少开始产生这样的疑虑;阿富汗、伊拉克和眼下的利比亚等国家和地区的那些生活在——更确切一些,不如说煎熬于——战火之中的平民百姓对此一定是深有体会;而在我国,不仅是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几千万弱势群体,而且包括那些——尽管目前还为数不是很多——生活优裕但却尚未泯灭忧患意识的仁人志士,也有了类似的疑虑和迷茫。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执政党和政府确乎也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转变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方式被正式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学发展”成为当代中国政府和民间的社会价值共识,而这种社会价值共识正在不断凝聚和升华,“人民幸福”正渐渐凸显为这种社会价值共识的焦点,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关键词。 人类社会当然要发展,正如人类社会应当尊重和诉求和平。和平与发展不只是当前世界的主题,而且理应成为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可是,问题的关键似乎不在这里,因为没有人会天然地憎恶和平和发展。关键在于如何发展?为谁发展?前一个问题使得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民族、国家和地区,对于社会制度——尤其是作为社会发展基础的经济制度——的选择、设计、安排和运作有着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和理念;后一个问题则因为人们的观念和理念——包括关于利益的观念、关于社会和国家的理念、关于现代化和现代性的观念、关于“发展”、“进步”和“文明”的观念等等…的千差万别,而出现众说纷纭、乃至茫然不知所措的局面。可以说,现代人类社会——尤其是当代中国社会——最为紧迫和艰难的问题,已然主要不再是寻求如何有效发展的社会发展方式问题,而是为何发展、为谁发展的社会发展目的的重新校勘问题。 长奔之后需要校正奔跑的目标和意义,这是当今人类社会、尤其是当代中国社会需要严肃反思的根本性社会主题。它至少内涵两个基本方面:其一,社会发展究竟为了谁?哲学地问:谁的社会发展?或者,社会为谁发展?其二,社会发展究竟为何?哲学地问:人类建构社会究竟为了什么?前者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目标而非效率目标,也就是说,关乎对“谁”的重新确认;后者关乎社会的本质理解,也就是说,关乎人类社会的原始目的:人类为什么要建立社会并以社会的方式共同生活?前者相关于人和人类群体的利益分割或利益分享;后者相关于人类对自身存在方式的反省,它确乎已然成为人类的常识,仿佛社会天然存在,而且实然如斯。可麻烦的是,常识或常见总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哲学家的天职之一,便是对那些常识和常见展开不停顿、无尽头的追问和反思。重新反思和追问现代社会的发展目的或目标,正是本文要努力尝试的主题。由于这一主题始终无法脱离其“现代性”和道德伦理之双重语境,因之,我把本文的主题又确定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伦理再反思。 二、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迷失及其缘由 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应当是自明的,如同一个成熟的人应当有其明确的人生目的一样。自先秦始,中国人便把“国”与“家”视为一体,把江山、社稷和天下置于社会生活的中心。古希腊人将城邦—国家看作每一个“自由民”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因而有亚里士多德的所谓城邦—国家的政治之善高于或优于公民个体的美德之善的论断。西方近代以降的社会契约论——无论是霍布斯式的消极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卢梭式的积极的社会契约论——几乎都把“福宁”(wel-being)和“福利”(welfare)作为人类缔结社会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它们的实质内容是:人类从“自然人”变为“社会人”,从所谓“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以社会组织的方式生存和发展,是为了确保每个人的安宁,提升他们的福利,寻求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更是强调理想社会之于人类美好生活的终极目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