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异化劳动”到“社会交往”

——试析望月清司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玉珏,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南京 210093;刘怀玉,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望月清司是日本著名的市民社会主义学派的奠基人。他在深入细致解读马克思大量文本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市民社会理论为基轴的历史理论。但是在解读《巴黎手稿》之时,他面临着“市民社会”概念为何在此书中明显“缺席”的问题。他认为这是由于“异化劳动”四重规定中的第一规定到第二规定的过渡存在的理论缺环所造成的。这一环应由《穆勒评注》的“社会交往”来补充,而这也恰恰是异化理论向市民社会理论的推进,从而证明“市民社会”理论并未消失。但是,望月以“孤立人”的逻辑来把握异化劳动理论的解读有过于强烈的目的论色彩,其对《穆勒评注》的评价也有过高之嫌,对于马克思思想进程的真实逻辑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遮蔽。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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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月清司(以下简称望月)①的历史理论,是以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为基轴的,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就是说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过程的理论。望月清司将人类历史发展看成是“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共同体”②的发展过程,在论证这个过程时,他遇到一个问题,即在他看来贯穿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中的“市民社会”概念,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和《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以下简称《穆勒评注》)之时——“令人难以置信地消失了”[1]34。望月认为,这并不是因为马克思放弃了“市民社会”的理论,反而表明了马克思“要从一个对自己而言全新的角度,即‘国民经济学’——英国政治经济学——来重新获得自己早已在批判黑格尔时习惯了的那一‘市民社会’概念”[1]37。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消失,是“由于马克思发现了斯密=英国的‘市民社会’,并将视线从黑格尔=普鲁士式‘市民社会’转向了斯密=英国的‘市民社会’所造成的”[1]42。望月认为,虽然在“异化劳动论”中,“市民社会”的概念消失了,但是,“‘异化劳动’是连接《德法年鉴》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市民社会理论的社会=历史认识”[1]54。从这一点出发,望月试图对“异化”的传统研究注入一个新的视角,要“使异化范畴从狭隘的哲学框架中解放出来,扩展到经济学领域,从而使它获得新生”[1]11。

      一、难以跨越的鸿沟:异化劳动的逻辑缺环

      望月对异化劳动概念的推进,是将其与《穆勒评注》中的“社会交往”概念结合起来进行的。在进行这个工作之前,望月首先亮出了自己的文献学依据,即《穆勒评注》与《手稿》的写作顺序。关于两个文献的写作顺序,在学界中争议颇多③,使对两个文本之间的逻辑关系的把握有很多种解读成果。④望月采纳的是苏联拉宾的考据成果,认为《经济学笔记》与《手稿》是交错写作的,《穆勒评注》写于《手稿》的“第一手稿”和“第二手稿”之间。以此为基础,望月借用日本学者森田桐郎的话说,这一考证“就会给我们带来下述重要的结论,即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批判认识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方法,而1844年正是这一视角和方法的形成时期。为了能够正确地把握这一视角和方法,我们至少要采取《经济学哲学》⑤第一手稿→《穆勒评注》→《经济学哲学》第二、第三手稿这样的解读方式”[1]33。所以,望月在之后的论述中,将《手稿》中的“异化理论”和《穆勒评注》中的“社会交往”结合起来,试图以此完整把握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在确证了文献学上的顺序之后,望月开始展开逻辑上的推论。他首先阐述了自己的研究前提,指出马克思所面对的历史情境是“市民社会和劳动异化”,这也是异化劳动理论的问题域。我们来看在望月的解读中,马克思是怎么展开历史分析的。

      在确定了异化劳动理论的问题域之后,望月分析了马克思在《手稿》第一手稿中提出的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在这里,他对这四个规定的关系和地位的判定是“在这四个异化规定或者说异化形式中,马克思对(3)和(4)并没有展开论述,甚至有时对它们都不做区分,这两个规定与第一和第二规定并不处于同一个水平上”,而且,“目前的任务并不是讨论如何从理论上处理第三和第四个规定,而是如何理解第一种劳动产品异化和第二种劳动者自我异化之间的逻辑关系”。[1]54望月的这个推论在笔者看来,是不成立的,在下文将会有所讨论,现在先顺着望月的思路往下走。

      在做出这个判断之后,望月的关注点就聚焦在异化劳动的第一规定和第二规定上了。他针对传统的雇佣工人异化理论,对第一规定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认为如果按照传统的雇佣工人异化理论的解读方法,马克思在对第一规定的论述中,会给人们留下了一个疑难——“虽然‘事物的异化’仍可解释成‘资本主义’雇佣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异化’,但马克思却说它同时也是‘自然的异化’。”望月认为,如果马克思将“劳动产品的异化”界定为“事物的异化”的同时,又指出异化劳动“使自然”与人相异化,那么按照阶级批判理论的解读方式,“‘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劳动产品异化就要同时解释成感性的外部世界=自然对象=自然这一贯穿整个历史的东西的异化”。[1]58而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作为一种历史性的存在这个角度看,这一点是无法成立的。于是,望月追问:“马克思想用‘自然的异化’来说明什么呢?”望月认为,去掉雇佣工人劳动异化的“有色眼镜”的遮蔽,我们将看到,在马克思的文本之中,“自然的异化”就等于“事物的异化”,这个过程,是人从自然界中独立出来的过程,在这期间发生的人类劳动是永恒的,与社会制度无关。因此,他反对雇佣工人异化理论,他认为,第一规定是不能说明社会关系的,甚至到第三规定的“类”中也不存在社会关系的内容,第一规定中的逻辑是一种“孤立人”的逻辑,与社会关系无关。雇佣工人的异化理论将“劳动者”翻译并且理解为“工人”,而实际上“劳动者”只是“从事劳动的人”,与他是农奴还是工人无关,将其仅仅理解为“工人”,是一种误读。这种误读遮蔽了以下的问题:“马克思为什么会中断‘第一手稿’的写作而向《穆勒评注》中的社会交往异化迂回?其结果为什么会使‘第三手稿’中的‘社会’概念得到充实并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创市民社会认识的新世界奠定基础?”[1]63与对第一规定的解读一样,望月对异化劳动第二规定的解读,也强调了传统解读方法仅仅看到劳动异化对工人的剥削与压迫,对理解“异化劳动”造成的遮蔽。望月指出,在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中,第二规定看似简单,却只有它阐释了工人与异己的“一个别人”相对立,而这个“别人”,不仅仅是传统所认为的资本家。他认为,传统对第二规定的理解没有看到第二规定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方面,即“‘自我异化’本质上与‘自然的异化’在内容上是重合的。换句话说,第二规定是由可以表现为第一规定的‘概括’部分与看似强调工人被‘一个别人’彻底奴役的部分组成”[1]70。望月认为,从第一规定的“孤立人”的逻辑向第三规定的“类存在”推导的过程中,“孤立的人与自然相对立,孤立地劳动并孤立地享受”[1]73,孤立的人之间并不存在着社会交往,在这个过程中,是无法从逻辑上推出第二规定中出现的对工人进行强制劳动的“一个别人”与工人之间的关系的。这种关系的产生,只能是由于“私人所有”从外部介入,妨碍工人扬弃外化,从而使外化永恒了。[1]74而这个“私人所有”,并不是第一规定中的“领有”[1]74,不能由第一规定推论出来。马克思在之后提出的“社会的所有”,生产者把自己的产品交给社会所有,以此外化=异化活动,即将自己的产品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而成为社会的一员,也无法解释非劳动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如何成了统治劳动者的非劳动者和劳动者的关系。这造成了“异化劳动”片断中私人所有和劳动异化的循环论证的一般看法。当由此思路走到第三个规定的时候,更无法解释在第三种异化“类生活与个人生活异化”之前,“个人生活”是如何从“类生活”中剥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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