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精神科学”到“历史科学”

——重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对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时中,南开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对立,实质上是历史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对立,而作为历史科学方法论的唯物辩证法与作为精神科学的黑格尔辩证法的对立,实质上是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是从“生产一般”的抽象出发,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把握“资本”这个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这不仅体现了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历史科学方法论的实践特征,也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前提。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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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入手,论证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意义,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核心问题。但是“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到底如何关联起来的、又具体表现为什么样的理论形态,却始终是学界众说纷纭的问题:传统的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镶嵌在一起的“唯物辩证法”,已经受到学界的普遍质疑,因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只是一种人本学唯物主义,建基于这种人本学的辩证法依然是黑格尔主义的而不是真正唯物主义的。萨特首先批评了唯物主义的实证性,并试图在“辩证理性”与“分析理性”的对立中展开一种“历史辩证法”,但是,这种所谓“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实质上依然是在黑格尔辩证法的框架内运作的①;科莱蒂则矫枉过正,他试图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之间划清界限,但到底如何解释马克思哲学中的辩证法遗产,在科莱蒂那里依然是悬而未决的②。正由于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关系未曾辨析清楚,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史上,黑格尔的“幽灵”屡次复活;而思想史上黑格尔哲学的每一次复兴,都似乎取得了某种“免疫性”,使得唯物辩证法的内涵与意义愈加显得扑朔迷离,令人难以捉摸。本文试图在马克思历史科学与黑格尔精神科学对立的背景下,重新梳理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超越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论进路与实践特征,并基于此为马克思政治哲学提出一种可能的研究路径。

      一、作为精神科学的黑格尔哲学及其超越路径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声称,该书的目的是要以追求真理为指向,致力于“促使哲学接近于科学的形式”③,即建立一种“精神科学”。在这里,“最初的知识或直接的精神,是没有精神的东西,是感性的意识。为了成为真正的知识,或者说,为了产生科学的因素,产生科学的纯粹概念,最初的知识必须经历一段艰苦而漫长的道路”④。在这个过程中,“真理”的展现表现为概念的辩证运动:“真理在本质上乃是主体;作为主体,真理只不过是辩证的运动,只不过是这个产生其自身的、发展其自身并返回于其自身的进程”⑤。因此,“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⑥。

      由此可见,黑格尔的“精神科学”作为“意识的经验的科学”,描述的是意识的“经验”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辩证法”的展开过程。借用恩格斯的话来说,即“精神现象学也可叫做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对个人意识在其发展阶段上的阐述,这些阶段可以看做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历过的诸阶段的缩影”⑦。这也意味着,在人类的思维形式上,相对于抽象的经验论者“对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与唯心主义者那种“想像的主体的想像的活动”,黑格尔作为“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的人”⑧,深刻地总结与表述了人类思维的基本规律,在黑格尔之后的任何“学科”要想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辩证”的思维方式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但黑格尔不愿意将“精神科学”仅限定于思维,他还要将这种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扩展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国家与法的领域,甚至自然界也被他一网打尽。黑格尔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既有效地应对怀疑论、独断论与直观论的挑战,又能超越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简单对立,还能与以前的所有“哲学”区分开来:它是“绝对唯心论”而不是“主观唯心论”,是“辩证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也只有这样,“哲学”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由此可见,黑格尔通过“精神科学”将整个世界“精神”化了,并宣称自己的“哲学”才是这种精神的“科学”。

      黑格尔去世后,黑格尔哲学分裂为青年黑格尔派与老年黑格尔派,且青年黑格尔派内部出现了多样的、甚至互相反对的理论形态,“尽管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经超出了黑格尔哲学”⑨,但就他们继续停留在“意识”领域之内,从没有离开“哲学”而言,他们实际上依然停留在黑格尔哲学的地基中:起初他们抓住的还是纯粹的黑格尔范畴,后来则将这些范畴世俗化。尽管形式多变,但黑格尔“精神科学”的特质与局限性从未得到实质性的清算总结。

      19世纪末兴起的新黑格尔主义流派虽然开始通过各种视角开掘黑格尔哲学的价值,但就基本立场而言,他们不仅未能从根本上占有黑格尔精神科学的基本内容,甚至也依然没有离开黑格尔哲学的基地。斯特林在《黑格尔的秘密》中认为“具体”是黑格尔哲学的基础,“任何具体事物的条件在于两个对立面”,但他依然在“抽象”与“具体”的对立下阐发黑格尔哲学,认为“理智的抽象使我们看不到现实事物的这个条件,我们主要生活在这些理智的抽象之中,所以无法深入和接受黑格尔的具体原则”⑩。这就没有把握黑格尔“精神科学”的辩证实质。芬德莱在《黑格尔再考察》中详细分析了“精神”与“辩证法”的内涵,并驳斥了对这两个概念内涵的误解。他认为黑格尔是一个“反形而上学者、经验论者、唯心论者和辩证法家”(11),是“一个革新式的哲学家、一个自由的人道主义哲学家,一个始终坚持温和的革命立场的哲学家”(12)。德国学者克罗纳将黑格尔纳入到肇始于康德的唯心论演进历程中,认为“尽管康德的唯心论与黑格尔的唯心论很不一致,尽管康德所说的理念与理想很不同于黑格尔用同样的语词所指的意义,但是语言上的一致毕竟应当表示一种实质上的相同;康德所开辟的方向,亦即康德自己称之为先验唯心论的方向,必然就是所有属于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过程中的思想家们行动的方向”(13)。这样便将黑格尔精神科学拉回到了先验唯心论的传统中。法国学者依波利特则将黑格尔所揭示的“自我意识”理解成“人的存在”,认为黑格尔的精神科学关注的是“人的生命”,“人自己获得的意识就是生命意识本身,它最终到达的是苦恼意识”(14)。这种解读以“人”取代“意识”,显然是对黑格尔精神科学的创造性发挥,并直接导向了对马克思的人本主义解读。但正如阿尔都塞所言,这种人本主义依然没有摆脱黑格尔的意识形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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