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空间生产”五问

——对张之沧教授几个观点的质疑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金福(1942-),男,江苏省无锡市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哲学原理研究,江苏 苏州 215006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既然空间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它就不可能具有主观性、意识性,也不可能是精神的存在方式。先在的、外在于人类实践的自然空间不可能是人创造的。我们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改变了自然事物的原有空间形式,新的空间形式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但我们不能创造物质本身,只能改变物质的具体形态,因而,我们也不能创造空间本身,只能创造具体事物的空间形式。社会存在是物质的高级存在方式,社会存在的空间形式可以称之为社会空间。但“社会空间”不表示这种空间具有社会性。社会存在包含着自然存在,不是自然存在的存在是非存在。社会空间实际上是社会存在的自然物质基础具有的空间形式。空间是物质的自然属性而非社会属性,“社会空间”不具有社会性。空间的生产只是生产的一个方面,不能用“空间生产”的概念代替“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方式”的概念,应当从生产方式来理解人类历史和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在空间上的扩张、争夺。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2)01-0022-07

      有关空间生产的话题,在国内外似乎都是一个学术热点。对于空间生产的理论,我以前虽有所接触,但缺乏系统的了解,因此没有发表过什么意见。近来读了张之沧教授所写的《论空间的生产、建构和创造》一文①,对空间生产理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想法,在此说出来与之讨论。

      一、什么是空间?

      谈论空间的生产,离不开“空间”这个基本概念。至于什么是空间,哲学家们有着不同的看法,这里不必一一去考察,只提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空间”概念。辩证唯物主义的“空间”概念是大家熟知的:空间是物质的一种存在方式,指的是物质事物存在的伸张性、广延性。通俗点讲,空间就是事物存在的处所,事物存在的“那里”、“地方”。没有空间,就是不在那里存在;不在什么地方存在,就是不存在。空间是事物本身的存在方式,既没有没有空间的事物,也没有不是事物的存在方式的纯粹的、独立的空间。空间作为事物的存在方式是存在的,而被理解为纯粹的、独立的空间是不存在的。空间只是事物的一个内容,是它的存在的一种形式,或一种属性,事物还有其他的内容,还有其他的存在形式或属性,如时间、运动以及许多具体的属性。因此,不能把事物的空间和事物本身等同起来。

      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空间”概念,人们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而提出新的“空间”概念,但不能既同意又违背它。张之沧教授在文章中所表现出的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空间”概念既同意又违背的矛盾、折中态度。本来,他在文章中明确指出:“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这正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空间”概念。他既没有提出批评,也没有指出它的局限性,更没有提出与之不同的新的空间概念。这表明,他在“空间”概念上没有脱离、超越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传统。但是,他又不想彻底坚持这一传统,不想站在这一传统的理论基础之上来思考“空间生产”问题,因为他要“创新”。其结果是,不断地背离自己曾表示接受的“空间”概念——不是向前走,而是往后退。当他说空间具有主观性、意识性时,当他说除了物质空间还有“精神空间”、“观念空间”、“理论空间”时,当他说一切空间都是由人生产、创造、构建的时,他就背离了他自己所同意的“空间是物质的存在方式”这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空间”概念。而当他说人类历史就是空间生产史、“发达国家”之所以能称霸世界是因为它们具有强大的空间生产能力时,他也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道路。

      二、空间是否具有主观性?

      张之沧认为,一切空间都具有主观性。他说:“一切空间都是质料与形式、概念与实存、感性与理性的统一。空间作为自然界最初和直接的规定,总是既具有实在性、抽象的普遍性,也具有主观性、历史性、社会性和实践性。”“要认识到一切客观对象归根到底也是主观的和社会的。所谓的物质空间不仅昭示着人类实践的诸多要素,而且如果离开人类,只是‘抽象地和孤立地谈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那对于人来说也只是无’。”“正是从这里可以看出,只有紧密地与人类的生存状态相联系,才能够真正理解时空的意识性、自主性、自为性和真实性。”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既然承认“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承认空间具有“客观实在性”,就在概念逻辑上排除了空间具有主观性、意识性的任何可能性。说空间作为物质的存在方式具有客观实在性,不就是说空间不是主观赋予的形式,不具有主观性、意识性吗?反过来,说空间具有主观性、意识性,不就否定了空间的客观实在性,否定“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了吗?既肯定空间具有客观实在性,又肯定空间具有主观性、意识性,这在概念逻辑上是矛盾的。主观性是意识的属性,历史性、社会性、实践性是人类活动的属性,自然界早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存在,自然界的事物具有空间的形式,怎么能说“空间作为自然界最初和直接的规定,总是既具有实在性、抽象的普遍性,也具有主观性、历史性、社会性和实践性”呢?怎么能说自然界及其空间形式“对于人说来也只是无”呢?空间作为物质的存在方式,是不依赖于概念、理性的,怎么能说“一切空间都是……概念与实在、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呢?空间本来就是指的物质的存在形式而不是指的事物本身,我们可以说空间与“质料”是统一的,却不能说空间“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事物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而空间不等于事物,它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事物存在的一种方式,所以,不能说空间“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

      为了加强自己观点的权威性,张教授引用了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的一段话,以证明自己的观点与马克思的观点是一致的。但他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文本的意义,而是把自己的歪曲的理解当作是马克思的思想。请注意一下张教授所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话的语境。那段话出自《手稿》的最后一章——“对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这一章是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理论的。写作《手稿》的马克思在自然观上已经确立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在那段话的前面,马克思讲到:“全部逻辑学都证明,抽象思维本身是无,绝对观念本身是无,只有自然界才是某物。”②“从逻辑学到自然哲学的这整个过渡,无非就是对抽象思维者说来如此难以达到、因而由他作了如此牵强附会的描述的从抽象到直观的过渡。”③“逻辑学”指的是黑格尔的著作,“抽象思维者”、“他”指的是黑格尔。紧接着所引的那段话,是这样的文字:“不言而喻,这位决心转向直观的抽象思维者是抽象地直观自然界的。正像自然界曾经被思维者禁锢在他的绝对观念、思想物这种对他本身说来也是隐秘的和不可思议的形式中一样,现在,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只是自然界的思维物,不过现在具有这样一种意义,即这个自然界是思想的异在,是现实的、可以被直观的、有别于抽象思维的自然界。”④“抽象思维者”、“他”,也都是指的黑格尔。联系语境,我们不难明白,马克思说的“被抽象地理解的,孤立的,被认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是说被黑格尔抽象理解的自然界是无,黑格尔所说的那种自然界是无,而不是说先于人类的自然界是无。相反,马克思认为,“只有自然界才是某物”。从马克思思想发展史来看,自从马克思1843年脱离黑格尔主义而转向唯物主义以后,就不可能再否认有不依赖于精神而存在的自然界。肯定有不依赖于精神而存在的自然界,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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