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哲学研究的若干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贾高建,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 100091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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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1)10-0005-05

      在哲学研究的诸多分支学科中,社会哲学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一领域的研究逐渐引起国内哲学界的关注,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总的看来还有待深入展开;其中对于这一学科的研究定位和体系建构等问题,讨论中还存在较多的分歧。现在所应该做的,便是在整合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梳理,明确深化研究的逻辑进路。

      一 关于社会哲学的学科定位及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门学科要得以成立,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究竟要研究什么以及如何进行研究,这便是所谓学科定位问题。学科定位不可避免地涉及这一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只有将定位问题放在大的学科体系之中,通过对各个学科之间关系的整体分析,才能达到一种合理的解决。当然,从人类思想史来看,学科定位问题的解决方式各有不同,许多学科并不是一开始便十分清晰,而是在研究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或明确了自己的定位。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借助逻辑的方法,自觉和及时地对一个学科的研究定位做出合理安排。历史过程与逻辑方法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排斥和对立,各个学科的历史演变实际上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不断地向体现着各学科之间有机联系的逻辑定位接近和靠拢,逻辑和历史在这里是统一的。

      应该说,在有关社会哲学的讨论中,学科定位问题从一开始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论者都赞同把社会哲学看作是从哲学高度研究社会问题的学科,认为它是一种以社会为对象的哲学研究。但这只是一个很宽泛的前提,若要再具体一点,看法又各不相同。一种观点认为,哲学体系中所有关于社会领域的研究都属于社会哲学;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原有体系中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的内容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①,因此可以说社会哲学包含在综合性的哲学体系之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会哲学比一般的哲学理论或者说“元哲学”要低一个层次,属于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中间层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哲学不是简单地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展开,其研究对象和领域更为宽泛。在方法论上,社会哲学除了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之外,还吸收和应用其他科学方法。②与以上两种观点不同的是,还有一种观点主张依据“时代赋予哲学的任务”来确定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近代的社会哲学正是产生于社会变革或社会转型过程之中,是对社会变革和转型的理论把握,而社会变革或社会转型的基本含义便是社会结构的变迁,据此可以确定社会哲学是以“社会结构及其变化”为基本的研究对象。进一步说,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正是一种深刻的社会结构的变迁,它为创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哲学提供了历史机遇。③除了以上观点之外,讨论中还提出了其他一些看法,如有的论者认为社会哲学应以社会科学为对象,研究有关社会科学中产生的哲学问题;还有的论者认为社会哲学应是一个“学科群”,可以区分为广义、中义、狭义等不同层次,其中包括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等。④

      那么,究竟应如何看待讨论中提出的这些不同观点,应该怎样认识社会哲学这一学科的研究定位呢?为了便于理清思路,这里不妨将所涉及的问题分解开来,逐一进行探讨。

      首先,从有关的争议中可以看出,这里有一个哲学学科本身的逻辑结构问题。也就是说,在一般意义上,哲学学科内部是否应该区分不同的逻辑层次?而在这个逻辑结构中,社会哲学是否应该有自己特殊的层次定位?对于这一问题,我认为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因为从逻辑上说,既然社会哲学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是专门研究社会领域中的问题的,那么在逻辑层次上就应有别于一般世界观层次的哲学学说,或者说元哲学(如果我们在这一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话)。后者属于哲学领域中抽象程度最高的层次,是从一般世界观的高度研究包括社会历史领域在内的整个世界范围内普遍的和共性的东西;而社会哲学则不是这样,它只是着眼于作为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社会,因此在逻辑上比元哲学低一个层次,两者之间应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那种主张“包含论”的观点,实际上混淆了两个不同的层次,在逻辑上是难以成立的。而与之相反,那种主张“转型说”的观点则是在另一个方向上发生了偏差,它实际上降低了社会哲学的逻辑层次,将社会哲学的研究定位从作为一个基本领域的“社会”降低到社会发展的某个特殊阶段上的特殊问题研究。社会转型无疑是社会领域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社会哲学当然应该研究这个问题,但从逻辑上说,它毕竟只是社会领域中的问题之一,而不等于问题的全部。而如果将所要研究的社会转型进一步定位于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的社会转型,那么这一研究更是属于一种应用研究,即用社会哲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来研究现实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这与社会哲学本身的学科定位并不是一回事。社会哲学当然应该关注时代,但关注的方式应是从本学科所处的逻辑层次上去关注,而不是离开这一定位,直接以应用研究取代基本理论研究。

      其次,按照这一逻辑来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应如何认识社会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呢?这是争论中的焦点问题之一。我认为,讨论中提出的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一种社会哲学,另一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哲学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同时又都需要提出质疑。这是因为,原有教科书体系中的历史唯物主义部分本身就包含了不同层次的内容。所以这里必须对它做出具体分析,从逻辑上重新梳理和整合:其中一部分内容可以经过进一步的提炼融入到元哲学层次,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一层次上形成一个真正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完整体系;另一部分内容则应下沉到社会哲学层次,并按照这一层次的定位进一步具体展开。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哲学的关系取决于它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这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和制约着的。只有采取这样一种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态度,才能为这两个问题的协调解决提供正确的路径。此外,这里还涉及学科与学派的关系问题:社会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只是从研究领域的区分去定位的,这一领域中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学派,从而形成不同属性的社会哲学。以元哲学层次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社会哲学,当然应属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哲学;而原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的部分内容纳入社会哲学体系,更是这一属性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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