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开始知道孟德斯鸠其人,大约是1899年,这一年12月13日的《清议报》上刊载了由梁启超撰写的《蒙的斯鸠文学说》一文,第一次向国人介绍了孟氏的生平和著作。此后他的名字和学说便成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一面旗帜,被尊奉为与华盛顿、拿破仑并肩而立的“孕育今世纪”的巨子。〔1〕。1900 年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首次译成中文,中译名叫《万法精理》,由日文转译,刊在日本创刊的《译书汇编》上(只译了全书的四章)。1902年,在上海南洋公学执教的张相文翻译了《万法精理》,张译只占原著的一半,第一本由西文译出全书的是严复的《法意》,严译《法意》合订本于1913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这个本子从英文转译,共29卷,其实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全译本,比原著通行本缺了两卷。直到1961年,中国才有直接译自法文的白话全译本《论法的精神》。 严复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杰出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是介绍、引进、传播西方资本主义新文化的代表,他译《法意》无疑也是这位“西学圣人”引进西方文化从事资产阶级思想启蒙的一个组成部分。严复的《法意》跟他的其他译作一样,显然也是经过他“字字由戥子称出”,“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成的。基于译者对“典雅”文体的着意追求,《法意》也如他的其他译作一样,难以摆脱艰涩难读的毛病,因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意》的传播,但在近半个世纪里,中国人了解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凭借的就是严复这部古文译本《法意》。更重要的是,严译《法意》加了许多按语,据统计达330 条之多。这些按语内容十分广泛,既有译者对孟氏政治学说的各种评述,又有译者与此相关的中西文化方面的各种议论,是研究孟德斯鸠与中国的绝好材料。通过《法意》中这些按语的解读,我们可以了解东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严复对十八世纪思想巨子孟德斯鸠的取向,从中窥见孟氏在中国的影响的一个重要侧面。 一 在严复介绍的西学中,如果说《天演论》和《穆勒名学》引进的主要是一种世界观(“物竞天择”)和方法论(逻辑),那么《原富》和《法意》则主要为中国人提供了以英国为榜样的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理论模式。孟德斯鸠吸引严复的首先是他作为以特殊的法理学家的观点关注法律的一位大师以及与立法相关联的资产阶级政体设计师,驱使严复走向孟德斯鸠的无疑也是这种对法律的关注以及对立法有可能引起国家的变革乃至富强的一种期盼。作为一个弱国子民的先觉者,严复渴望贫弱不堪的祖国能在政治、经济乃至教育上都得到发展。因此他不能不接受孟斯德鸠在18世纪所确立的信仰:立法者存在着一种影响人类社会进程的力量。这正是严复通向孟德斯鸠的一个契机。因此对严复来说,“孟德斯鸠首先是一位讲授西方法律基本原理的老师”,〔2〕他使严复更加懂得了“西方法律的两大标准是非人格性和普遍性”。〔3〕 这就是说,孟德斯鸠教给严复的不是(或不止是)西方法律的具体条文,而是一种新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正是由施与者孟德斯鸠与接受者严复一致赞赏的英国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所体现出来的自由观念。严复在《孟德斯鸠传》中提到,孟德斯鸠居伦敦期间“于英文法度尤加意,慨然曰:‘悦英之民,可谓自由矣’”。〔4〕孟德斯鸠赞赏英国注重把自由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生活在20世纪的严复则亲眼看到了这种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自由给英国带来的硕果,所以当孟氏在《法意》中讨论英国宪法时,便情不自禁地在按语中指出:“英国与诸欧之所以富强,公理日伸,其端在此一事”。〔5〕看到了国家的富强与法律之普遍性的密切关系,即富强与自由、民主的密切关联。而中国的全部法律,在严复看来,“皆以贵治贱”,“夫西方之君民,其君民也,君与民皆有权者。东方之君民,世隆则为夫子,世污则为主奴,君有权而民无权也”。〔6〕民在法律面前不平等,更无自由可言,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但是,孟德斯鸠并没有为严复指出个人自由和民主政治之间的必然联系,相反,倒是强有力地使严复注意到他还未曾清楚意识到民主政治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区别。孟德斯鸠说:“在民主国家里,人民仿佛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是真的;然而,政治自由并不包含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7〕而严复在介绍中借斯宾塞的社会机体论用了“国群之自由”和“小己之自由”的说法来表达政治民主与个人自由的区别。一方面他从英国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看到了自由、民主是同时并存的,它们本身就是经济发展、国家富强的基本要素。他说:“欧美商业公司,其制度之美备,殆无异一民主。……专制君主之民,本无平等观念,故公司之制,中国亘古无之”。〔8〕而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民主”还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根本。“民主”不过是“自由”在政治上的一种表现,“自由”才是“体”,“民主”不过仍是“用”。严复在《论世变之亟》中指出“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以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彼西人之言曰:唯天生民,各具赋畀,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而其刑禁章条,要皆为此设耳”。严复在《原强》中指出“夫所谓富强云者,质而言之,不外利民云尔。然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能自利,又必自皆得自由始”。在严复看来,自由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民主政治也只是“自由”的产物。而他所谓“国群之自由”和“小己之自由”,也就是他在《原强》中早就强调的“身贵自由,国贵自主”的思想,这两者是互为补充的,但一旦面临着民族危亡的局面,主张“自由为本”的严复,便把国家的自由(即独立)、国家的富强、救亡远远放在个人自由之上,推到当务之急的首位,表现了这位启蒙思想家的反帝爱国立场。“特观吾国今处之形,则小己自由,尚非所急,而所以祛异族之侵横,求有立于天地之间,斯真刻不容缓之事。故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9〕“小己自由非今日所急, 而以合力图强……另自存之望计”。〔10〕这是包括严复在内的近代中国先进思想家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因此,严复在这里并不是如有些研究者所说的表现了一种“保守主义”的倾向〔11〕,而仅仅表明了他的理论思想(自由为体)与实际主张的一个内在矛盾而已。 孟德斯鸠的确加强了严复思想中的保守方面,严复在《法意》的译按中也确实表现了某种保守主义的倾向,但这种保守主义倾向不是表现在他对孟德斯鸠民主政治与自由之关系的阐释与界定上,而表现在他对孟德斯鸠十八世纪的信仰,即“立法者有影响人类社会进程的力量”这一信念某种程度的认同上。在严复看来,自由也好,民主也好,立宪也好,图强也好,重要的是开发民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他不同于孟德斯鸠的地方是,孟氏并不相信人民内在的聪明才智,而严复则认为,人民的聪明才智是潜在地存在着的,只有通过长期艰苦的教育过程,才能使其表现出来。他说:“顾予平等必有所以为平者,非又强而平之也。必其力平,必其力平,必其智平,必其德平。使是三者平,则郅治之民主至矣。”〔12〕严复在这里只是反复重申他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观点。他寄希望于教育,首先是教育立法者,因为他相信立法者有影响社会进程的力量,然后才能教育人民,逐步立法,才能实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国家才会富强。这就是说,立法改革,根本的问题在于教育,在于对人民进行资产阶级教育,所以当他读到孟德斯鸠论及专制政体里人民教育问题时,他激动地说:“未尝不流涕也。……法固不可以不变,而变法岂易言哉!”〔13〕把教育作为立法、图强、富国的要道,把希望寄托在少数“立法者”身上,甚至幻想在封建统治者中能出现一两个强有力的法家人物,把他们视为影响社会进程的力量。严复在政治上便越来越趋向保守,越来越向封建主义靠拢,最后完全投入封建主义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