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军战略的理论核心,是制海权问题。在很长的时间内,中国人对夺取海上控制权的重要意义,是缺乏深刻认识的。早在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等人已经认识到了“洋面水战”为西洋“长技”。可是,“议军务者,皆曰不可攻其所长,故不与水战,专守于陆。”〔1〕到19 世纪中期、特别是1874年日军侵略台湾事件发生后,海防问题更引起朝野的普遍重视。当时,总理衙门有切筹海防之奏请,清廷发给沿江沿海督抚将军详细筹议。在他们的复奏中,观点歧异之处甚多,甚至针锋相对,而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主张水陆之防不可偏废。如两江总督李宗羲乃陆防论者,虽主“尤宜急练陆兵之法”,但认为“仍以水陆兼练为主。”〔2〕 李鸿章是海防论者的代表人物,在这次筹议海防的复奏中,他提出三项建议:其一,“若外洋本为敌国,专以兵力强弱角胜,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暂胜必终败。敌从海道内犯,自须亟练水师。惟各国皆系岛夷,以水为家,船炮精练已久,非中国水师所能骤及。中土陆多于水,仍以陆军为立国根基。”其二,“自奉天至广东,沿海袤延万里,口岸林立,若必处处宿以重兵,所费浩繁,力既不给,势必大溃。惟有分别缓急,择尤为紧要之处,如直隶之大沽、北塘、山海关一带,系京畿门户,是为最要;江苏吴淞至江阴一带,系长江门户,最为次要。盖京畿为天下根本,长江为财赋奥区,但能守此最要次要地方,其余各省海口边境略为布置,即有挫失,于大局尚无甚碍。”其三,“北、东、南三洋须各有铁甲大船二号,北洋宜分驻烟台、旅顺口一带;东洋宜分驻长江外口;南洋宜分驻厦门、虎门,皆水深数丈,可以停泊一处,有事六船联络,专为洋面游击之师,而以余船附丽之,声势较壮。”“如兵船与陆军多而且精,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是外洋水师铁甲船与守口大炮铁船,皆断不可少之物矣。”〔3〕 李鸿章主张置备外洋水师铁甲船,以“为洋面游击之师”,比“专守于陆”自是很大的进步,但他所设想的海军战略只是建立在“守”字之上,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之造船本无驰骋域外之意,不过以守疆土保和局而已”〔4〕, 即专“防敌兵沿海登岸”,实际上仍未跳出纯海岸守口主义的窠臼。 在近代中国,最早主张海军须改守势而采取攻势运动者,是刚从国外学习归来的两位海军留学生。1879年秋,刘步蟾、林泰曾上《西洋兵船炮台操法大略》条陈,提出:“求最上之策,非拥铁甲等船自成数军,决胜海上,不足臻以战为守之妙。”刘、林的条陈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也使李鸿章的海军战略思想向前进了一大步。李鸿章屡次致函总理衙门,力请速购铁甲等船,庶几“进可战,退可守”。并称:“正值海防吃紧之际,倘仍议而未成,历年空言,竟成画饼,不特为外人窃笑,且机会一失,中国永无购铁甲之日,即永无自强之日。窃为执政惜之!”〔5〕当时,向国外议购船只, 那些“利于守而不利于战”或“不能出洋交战”〔6〕之船,开始不再受到欢迎。甲午战争爆发后, 连文廷式这样的文官也认为:“洋人用兵,凡两国战事,隔海者以先得海面为胜。”“先得海面”者,夺取制海权之谓也。故指斥“借口防守,使海军逍遥无事”为“失机”,主张“严饬海军选择勇将,令在洋面与倭决战。”〔7〕这说明当时一些清朝官员已比较注意制海权问题, 突破了消极防御的海岸守口主义。 但是,传统的观念具有惊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北洋海军正式成军之后,提督丁汝昌以下多主张海上作战须采取攻势。1889年和1890年之交,丁汝昌曾在朝鲜全罗道西南角的长直路一带进行过探测,考虑到一旦中日发生战争即可以此处为舰队之根据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前夕,丁汝昌致电李鸿章:“各舰齐作整备,俟陆兵大队调齐,电到即率直往,并力拼战,决一雌雄。”〔8〕日本在丰岛袭击中国军舰后, 左翼总兵“镇远”管带林泰曾又力“主执攻击论,将以清国全舰队扼制仁川港,进与日本舰队决胜负。”〔9〕但李鸿章皆未予采纳。 消极的“保船”思想成为海军作战的指导方针。在此情况下,根本谈不上夺取制海权了。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虽在大力发展海军,但海权观念却比较薄弱。在挑起甲午战争之前,日本参谋本部对掌握制海权的重要意义也是认识不足的。当时,以参谋次长川上操六中将为代表的“陆军万能”论者认为:“果遇战争,但有陆军,已足言哉。”至于海军的作用及掌握制海权的必要性,则未被注意。最先提出海权问题的是海军省主事山本权兵卫大佐。他在一次列席内阁会议时,曾针对川上操六等人的“陆军万能”论,提出反驳说:“大凡偏处海国,或领有海疆之邦。……其无能掌握海权者,斯不克制敌以操胜算,此古今东西莫易之义。”并进一步建议:“现下时局如此,我海军所取之方略,宜先谋前进根据地之设施;基于此项根据地,按诸敌海军游弋面,扩大我海军活跃范围,迫近敌国要地而占据之,加以防御及其他必需之设备。夫如是,我根据地既固,足以对敌,然后始可出动陆军,着手运输,借期兵站联络之安全,陆上作战之推进”〔10〕。 山本权兵卫的意见受到日本军事首脑的高度重视。于是,参谋本部即根据山本的意见制定了海陆统筹兼顾的全面的作战计划,即所谓“作战大方针”。其内容包括:第一,如海战大胜,掌握了黄海制海权,陆军则长驱直入北京;第二,如海战胜负未决,陆军则固守平壤,舰队维护朝鲜海峡的制海权,从事陆军增遣队的运输工作;第三,如舰队受挫,制海权归于中国,陆军则全部撤离朝鲜,海军守卫沿海〔11〕。并以争取实现第一项为基本战略方针。 战争尚未打起来,而仅从海军战略的制订来看,胜负似乎已见分晓了。 二 1894年7月25日爆发的丰岛海战, 是日本海军为实施“作战大方针”而对中国海军的一次突然袭击。这只是一次小海战。由于从此中国海军自动放弃了制海权,因此制海权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日本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