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与戊戌政变关系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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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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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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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观点认为,袁世凯向荣禄告密,是慈禧发动戊戌政变的导火线。房德邻《戊戌政变史实考辨》提出质疑,认为政变与袁世凯告密无关〔1〕。其论据为:

      一、据袁世凯《戊戌日记》的记载,袁世凯初五日晚向荣禄告密时,因为需要商量一个“保全上位”,避免外国干涉危险的稳妥之策,致未能在当天及时向慈禧奏报,而拖延到初六日政变消息传到天津以后才奏报。

      二、八月初六日清廷只是下诏捉拿康有为和康广仁,并未下令捕拿谭嗣同。这说明当时未得到谭嗣同“谋逆”的密报,如果已得密报,则必捉拿谭嗣同,或者采取另一种作法,连康有为也不捉拿,以免打草惊蛇。

      这里列举的第二条理由,纯为主观推测。对清廷初六日未下令捕拿谭嗣同,完全可以作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

      房文指出,八月初七日,谭嗣同已被捕,次日,张荫桓亦被捕,但迟至八月初九日始下诏谓“张荫桓、徐致靖、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均着先行革职,交步军统领衙门,拿解刑部治罪”。十一日刑部奏覆亦谓,提督衙门初九日遵旨“将官犯张荫桓等七名悉数拿获。”对此,房文的解释是:清廷“初七日已得密报,知道康党有‘谋乱’计划,因此不按通常程序,而令秘密查拿,以免走脱,或激生他变。”“现在我们所见最早一道捕拿梁启超令,是在八月十四日公布康党‘图谋不轨’罪状诏中,对于梁启超这样一个重要的变法分子,清廷不会迟至此日才第一次下令捕拿。有记载说,初十日荣禄曾派人到塘沽去捉拿躲在日本船上的梁启超,说明在此以前已有密令捉拿。……初九日诏中不列梁启超名字,可能是因为清廷已侦知梁启超躲入日本使馆,不易查拿,暂不列其名,以便继续秘密捕拿。初九日诏中所列七人名字是已经拿获和必能拿获的,否则不会初九日下诏,当日就全部拿获,并移交刑部了。”

      房文的考据说明,清廷公布捕拿康党的上谕其实只是马后炮(目的正是避免打草惊蛇),八月初九日的上谕是如此,八月十四日的上谕是如此,八月初六日的上谕完全可能也是如此。上谕公布的日期甚至内容都服从于实际需要,而不一定反映实际情况。清廷明明急于捉拿梁启超,但初六、初九的上谕都不提梁的名字,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同理,初六日上谕不提谭嗣同,自然不等于当时清廷不想捉拿谭嗣同,不等于清廷当时未得到谭嗣同“谋逆”的密报。

      初六日清廷围南海馆时,“捕幼博(康广仁)及门人程式谷子良、钱维骥君白,并仆人王升、王贵、田叔以去。”〔2〕说明搜捕对象不限于康有为兄弟二人,实有将康党一网打尽之意。毕永年抵京后,见谭嗣同一直住在南海馆,至初四日午后始迁寓浏阳馆〔3〕。 这一临时变化,清廷很可能未及侦知。以谭嗣同在康党中的地位,围南海馆捕人时,他和梁启超一样,应为目标之一。故其后公布的初六日上谕不提谭的名字,正是考虑到即时未能捕到,仍需秘密搜索,要避免打草惊蛇而已。

      如果说,这一结论的完全成立,还有待进一步的确实证据,那么至少应承认其可能性。因此,由于八月初六日公布的上谕中无谭嗣同的名字,就断定清廷当时未得到谭嗣同“谋逆”的密报,在逻辑上是不够严密的。

      至于第一条理由,就更难成立。姑勿论袁氏《戊戌日记》内容未必完全可靠,即就其本身内容而论,只要细加推敲,亦不难得出相反的结论。

      《戊戌日记》谓:“初五日请训……退下,即赴车站,候达佑文观察同行。抵津,日已落,即诣院谒荣相略述内情,并称皇上圣孝,实无他意,但有群小结党煽惑,谋危宗社,罪实在下,必须保全皇上,以安天下。语未竟,叶祖珪入座,未几佑文亦来,久候至将二鼓,不得间,只好先退晚餐,约以明早再造详谈。次早荣相枉顾,以详细情况备述,荣相失色,大呼冤曰:‘荣某若有丝毫犯上心,天必诛我,近来屡有人来津通告内情,但不及今谈之详。’予谓:‘此事与皇上毫无干涉,如累及上位,我惟有仰药而死耳。’筹商久之,迄无善策,荣相回署,复约佑文熟商。是晚荣相折简来招,杨莘伯(崇伊)在座,出示训政之电,业已自内先发矣。”〔4〕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天津《国闻报》报道:“练兵大臣袁慰亭(世凯)侍郎于初五日早赴宫门请训,即于是日出京,乘坐十一点四十分钟火车,至下午三点钟到津。圣安棚茶座在火车站,同城文武各官咸往迎迓,一时颇为热闹。”〔5〕此处云“下午三点钟到津”, 袁却说“抵津,日已落”,至少相差三个钟头(时近秋分)。按《国闻报》即时报道的新闻,是众目睽睽的事实,且来往京津之火车时刻亦为众所周知,既无作伪之必要,亦无作伪之可能。而报道谓行车3小时40分, 亦与当时情况吻合,可排除“三点钟”之“三”字为误植的可能性。故记载不实者,非袁莫属。

      又袁世凯《自书戊戌纪略后》末署“时在八月廿五日,书于小站营次”〔6〕,则《戊戌日记》之作,上距其八月初五日抵津, 不超过20日。对这件终生难忘的大事,袁不可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记错。故时间之不符,当系出于作伪,而其目的,自然是有所掩饰隐瞒。故《戊戌日记》不可尽信。

      既然袁下午三时已到天津,且抵津后“即诣院谒荣相,略述内情”,则两人见面,当在下午四时左右,荣禄要在初六日清晨五时早期前报知慈禧,时间完全足够。即使如袁所谓“抵津,日已落”,见到荣禄约在七点钟左右,荣禄在获悉这个危及其生命的重大“逆谋”后,也肯定会马上派人连夜赴京,早朝时慈禧也能接获报告了。说荣禄要拖到第二天商妥“保全上位”的办法后再行动,实在悖于情理。荣禄必然考虑到,康有为既已决定杀自己,在被袁世凯拒绝后,仍不会善罢甘休,完全可能另找人执行,荣禄不能不马上全力反击,以绝后患,更何况知情不速报,亦必然会受到慈禧的严惩。毕竟,对荣禄来说,“保全自己”比“保全上位”重要得多,即使荣禄当时确有意“保全上位”(这一点颇值得怀疑),也只有在已保住了自己身家性命的前提下再予考虑,而不是相反。因此,袁“略述内情”后,荣禄必然马上飞报慈禧,尽管《戊戌日记》中未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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