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战役的失败与《广州和约》的签订,把奕山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后人无不痛斥之。关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奕山奉命“剿捦逆夷”〔1〕,抵达广州之后的表现,有的书中写道, 他“醉心于采购洋货,对如何抗敌并无认真部署”〔2〕。事实并非如此。 道光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公元1841年4月10日), 奕山等人尚在途中,已距广州不远,就曾邀请已被褫职不用的林则徐前去“面商事件”〔3〕。什么事件?想必不会是如何采购洋货, 而应是就御敌事宜求计于林;三天后,他们又“同至佛山验新铸炮位”〔4〕, 可见此时奕山已经开始筹划备战了。 三月二十六日(公历4月17 日)奕山的奏折中称:“奴才等于二十三日行抵省城,周历内外,察看形势。……一俟布置就绪,即便乘机进剿。”“奴才等现于前后续到官兵数内,挑取敢战之将,精锐之兵,加以鼓励。俟火具赶出,拟以黑夜用快蟹船数十只,每只能载三百余斤铁炮一尊,佛郎机四筒,并各火器,分布港口,以攻逆夷大艇则不及,以攻三板则可中,内用木簰乘载火具,令水勇顺潮推放延烧,两岸分设陆兵,乘势前后兜击,攻破其三板船,则火轮船必窜出外洋,而军威可以大振矣”〔5〕。 接着,他在闰三月初六日(公历4月26 日)的奏折中汇报:三月二十六日的奏折发出后便率人“周历城垣及附近四面各要隘,逐一履勘。……奴才等悉心筹画,……先自迤四水关起,由城市南之太平门、五仙门至迤东之永清门止,除广州协兵外,派拨江西、湖南、广西兵一千一百名,在城上分段协防。派四川兵六百名,在城外南面之油栏、竹栏、靖海等门外街市冲要处,分段设伏保护。马头东西两炮台,安设新铸八千斤铁炮二位,以备冲突。又于东教(校)场东西得胜炮台等处,安设四川、江西各省兵四千名,以为掎角。城东北、西北两处,分札贵州、湖北等省兵四千一百余名,以为前三面官兵应援。正北保厘炮台,分札湖南等省兵一千二百名,联络旧城北面守城兵,以壮声威。佛山密迩花地,系粮台重地,截留广西兵一千五百名,藉资捍卫,并接应外运木排炮位防夷截劫。”因“恐其(指英舰)远飏,攻剿转觉棘手”,故而表面上“不动声色”,“暗由广西购办大木,韶关、肇庆二府置造小木排,提催江西、广西炮位,专派干员督造军火,剋期进剿。 ”又派人“分赴香山、东莞一带,潜募熟悉风浪勇敢水勇二三千人,并购买快蟹船,……分配驾驶,伪作商渔装扮,绕道潜袭,以收火攻之效。”又从湖南、湖北、四川、广西等省陆续调进的兵士中,“挑选各营精锐以为前敌,分带炮位,在陆路接应,与水勇互为保卫,环相轰击”〔6〕。 不料天公不作美,自闰三月初七日始,大雨滂沱,昼夜不止,山水盛涨,给袭击带来困难。奕山等“恐河道梗塞,连日于城外附近,购求屋材,另为赶造(指用于火攻的木筏),以备急用”〔7〕。 奕山主持工作期间,广州的防务、备战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这从英国人的记录中亦可得到反映:“我方又获悉了中国人在临珠江的许多房子后面正在秘筑炮台,把在佛山所铸的大口径大炮运了过来,架立在炮台上。渔船已经都集中在澳门内港,集中渔船的主要原因是选择最坏的送上江去充当火筏,用以抵抗英国船只。”“知府向他(指义律)保证钦差大臣们并不想在江中有任何行动。但是义律上校所见到的足够证明外间的传闻了。”1841年5月17日,“义律上校又赴广州, 因为广州方面还在继续进行军事准备,有财产的居民又大批地从当地逃走了。明显得很,他们是知道了钦差大臣们所计划的什么行动了。当局仍旧假装守信用的样子。但因无疑他们已经在多方面破坏停战协定,特别是在修葺沙面炮台方面,”英军警惕了,开始集结舰队。有的船沿江侦察,“发现东炮台的两边有很大的沙袋炮台,里面满是军队”〔8〕。 关于当时的备战情况,还有记载如下: “各大宪则铸大炮,制军械,备糇粮,堆沙土,办草船,札木排,招壮丁,练水勇,封拖船,操快蟹,两月以来,军械缜密,督办森严”〔9〕。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奕山到广州后对抗敌是作了认真准备的。至于其措施是否得当,也需要分析。诚然,广州战败,作为中国方面的最高指挥官,奕山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但是,战争的胜负是由许多复杂因素决定的。我们可以指责奕山无谋、冒险出击,但是不能对众多确凿的一手史料视而不见,想当然地认为他“对如何抗敌并无认真部署”。的确有记载说他“到省后,诸事不问,先买洋货”〔10〕,但那篇文字颇多讹传夸大之处。支持“采购洋货”说的,惟此孤证而已,以之为据,实在勉强,因为它也并未断言奕山后来一直醉心于是,竟而置靖逆大任于不顾。广东臬司王廷兰亲历广州之役,事后他写道:“特就当日实在情形,有不可解之事四,有可惜之事机二,有可为痛苦者三,”其中,无一涉及所谓“采购洋货”〔11〕。战后,“粤东士民以大府无谋,官兵示怯,一时谤议沸腾”〔12〕。时人泄愤,不乏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结果以讹传讹。后世学人从事历史研究,对史料不能一概来者不拒,而应详加考辨,去芜存真,这才是科学严肃的学术态度。 注释: 〔1〕《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卷20,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7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