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林翼的经世改良思想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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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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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胡林翼是近代杰出的地主阶级改革实践家和经世派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改良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超过了地主阶级改革派林则徐、陶澍等人的思想,而且在同时代人中也难有匹敌者;同时,他的改良思想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他的一切改良活动及实践都旨在维护和挽救封建统治。

      关键词 胡林翼 经世改良思想 经世派

      胡林翼(1812——1861)字贶生,号润芝,生于湖南省益阳县中小地主家庭。道光十五(1835)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后,授国史馆编修。道光二十年(1840)充江南乡试副考官,因携举人熊少牧入闱阅卷事发,降一级调用。次年,父胡达源死,回籍守制。道光二十七年(1847)由师友贷款损官贵州,先后任安顺、镇远、黎平知府。咸丰四年(1854)调任湖北布政使,旋署湖北巡抚。咸丰六年(1856)实授湖北巡抚,处理湖北政务,并带兵镇压太平天国,1861年8月病死。

      胡林翼作为地主阶级改革实践家和经世派代表人物,他的改良思想及其实践对太平天国时期及其以后历史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史学界至今尚无人全面研究他的经世改良思想及实践,无疑这有碍于咸同时期的历史研究。笔者不揣譾陋,拟对胡林翼经世改良思想的来源、实践及特点作一探讨,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世改良思想的来源

      嘉道以来,湖南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时有发生。为了对付农民起义,湖南地主阶级崇尚经世致用和务实,倡言研讨兵法战阵地理,形成了务实、好武、狠斗的社会风气。降生于湖南益阳地主家庭的胡林翼,从小就受到这种风气的熏陶。胡林翼祖、父辈都学宗汉宋,家学渊源和家庭教育对其经世致用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影响。祖父胡显韶“博涉经史”;叔祖父为龙州书院院长,蔡用锡、周扬之等经世派人物为其弟子;其父胡达源讲学城南书院,“祖汉称宋”[1],著有《弟子箴言》, 教人“务实学”[2]。胡林翼初为学, 其父就授以“儒先性理之书(即朱子小学近思录为先)”[3]。在求学过程中, 他所从之师多为经世致用派人物,其中贺熙龄、蔡用锡、陶澍、林则徐对他影响最大。贺熙龄为贺长龄之弟;蔡用锡为湖南经世名家,“兵略吏治”尤所究心[4]; 陶澍为两江总督,胡林翼丈人;林则徐十分欣赏胡林翼,曾视其为“左右手”[5]。胡林翼还耳闻目睹了陶澍、林则徐、姚莹、 贺长龄等人组织的19世纪最早的一次地主阶级改革实践。从此胡林翼“不为章句之学,笃嗜史记汉书左传司马通鉴及中外舆图、地志、山川阨塞;兵政机要,探讨尤力”[6],萌发了经世改良思想。

      他捐官贵州后,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练兵、求才、察吏、筹饷”[7]即政治、经济、军事、人才的社会改良方案和思想。首先, 他认识到“大抵吏治不饬,兵祸乃由起”[8]的道理,得出“国家之败, 由官邪也”[9]的结论,形成了政治改良的思想。其次, 他深知绿营腐败不堪用的情况,认为只有日日练兵,人人讲武,召募练勇代替绿营,才能改变国威不振的局面。在贵州,他仿戚继光束伍成法, 编练了一支300人的黔勇,并开始办地方团练。再次,他注意到贵族苗民深受官吏和高利贷盘剥而导发起义的情况。为了从根本上消除人民起义,他产生了经济改良思想。最后,在为政中,他还注意到人才的作用。“州县不得人,州县坏;营伍将领不得人,则兵勇溃;团练非正士良民为长,则犯法抗粮、攘夺为乱。”[10]他还进一步指出:“古来成事败事之人,必在尘埃草野之中,用之则为臣仆,弃之则为盗贼;其间操纵,间不容发。”[11]胡林翼产生了用人弭乱和改良政治的人治思想,并开始罗致人才。这一段实践对胡林翼后来的发达展布产生了巨大影响。1854年他调任湖北布政使,1856年实授湖北巡抚。从此,胡林翼握有地方大权,通过交欢官文,把持了湖北行政、军事、财政大权,并在湖北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良,他的改良思想和实践得到进一步发展。

      过去学术界普遍把胡林翼一生政绩看成是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这种看法似有不妥。其实胡林翼早在与太平天国较量前已有治平之志,其学术已由性理达于经世,并在实践中形成了经世改良思想,已是一个经世致用派人物;镇压太平天国只是为他提供了机会,让他握有巡抚之权,为其在更大范围实施改良方案提供了条件。

      二、经世改良实践

      (一)政治改良实践

      1.包揽政权、加强地方权力。道咸以来,清政府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峻而又复杂的政治局面,中央集权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清政府不得不对原有体制作出某些变革。在军事方面,允许地方团练作为地方军投入对内战争;由于户部空虚,允许将帅就地筹饷,军权、财权外倾之渐已开。胡林翼作为第一个湘军将领膺任湖北巡抚,集军、政,财权于一身,对中央集权体制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双重权力结构体制起了推进作用。

      首先,加强地方行政人事权。按例,总督主军政,巡抚主民政,互不统属而又多牵制。藩司即承宣布政使司职掌一省民政、财政,隶属于吏部和户部;臬司即提刑按察使司职掌一省按劾、司法,隶属于刑部;两司事权独立,除部臣外他人无权干预。布按二司分割巡抚权力,以提镇武职牵制总督权力。胡林翼为湖北巡抚后,渐渐剥夺了总督和两司在人事方面的权力,还随意易置两司,置两司为属员。由于湖北州县虚悬待人,胡林翼两次奏请由他拣员调补,得到俞允。他利用两道谕旨,撇开总督,在1855—1859年破格委署地方官30多人。他还不通过臬司,在1855年4月—1866年11月劾去贪吏怯将约20人,后又劾去数十人。 这样,侵夺了总督和两司的人事权。不仅如此,他还随意易置两司,置两司为属员。咸丰六年(1856),湖北按察使魁联死后,他先后奏保荆宜施道道员罗遵殿为湖北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抚,后又奏保庄受祺、严树森、阎敬铭为湖北荆宜施道道员、湖北按察使、布政使等职、将两司易为自己亲信,从而把持两司权力。胡林翼后来甚至请调京员,插手干预朝政。他对江浙战局的规划及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省的人事安排建议均被朝廷采纳, 咸丰帝也承认对胡林翼的一切规划都言听计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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