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及其相关的宪政学说,素来被西方学术界看做是西方近代政治制度和思想的典型标本,并常常将其历史源头和演进历程追溯到英国的中世纪时代。因此,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英国宪政史(主要是议会君主制的缘起、形成、发展与特征及其相关的思想观念)的探究,一直保持着经久不衰的激情。西方学者在这一研究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毫无疑问也存在着某些学术缺陷,而诸多学派的观点分歧乃至学理纷争更是不绝如缕,绵延至今。不久前,笔者应邀出席了在美国罗彻斯特举行的重要的国际学术讨论会,亲历了欧美同行在这一研究领域中的学术成就与观点交锋。经过会议组委会的授权,这次会议的三篇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已被编译成题为“中世纪英国宪政制度新解”的一组论文在国内发表。①兹就该会议的概况,特别是英、美史学家有关中世纪英国宪政史研究的新动向及其学术分歧,作一介绍与点评,以供国内同仁参考。② 一、有关罗彻斯特国际学术讨论会的概况 这次罗彻斯特国际学术讨论会的名称是“法律、司法和统治:中世纪宪政制度的新观点”(Law,Justice,and Governance:New Views on Medieval Constitutionalism),由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历史学系主办,宗教学系和英语系协办,于2009年4月2日至6日在美国纽约州罗彻斯特举行,约有40位学者参加了会议。应邀参加会议的有英国牛津大学、约克大学、埃克塞特大学和美国的康奈尔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罗彻斯特大学等著名院校的历史学家以及博士候选人等。在他们中,有不少是当代西方史学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的名家。其中有20世纪50年代英国“麦克法兰学派”的主要传承人、牛津大学的J.坎贝尔(J.Campbell)教授,英国皇家社会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的J.马蒂科特(J.Maddicott)研究员,前约克大学历史学系主任、《英国议会档案》的主编M.阿莫诺(M.Ormord)教授,罗彻斯特大学的R.卡尤珀(R.Kaeuper)教授,康奈尔大学的P.海安斯(P.Hyams)教授,普林斯顿大学历史学系主任W.C.乔丹(W.C.Jordan)教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首席副校长王史克(Scott.Waugh)教授,肯塔基大学的M.吉安卡罗(M.Giancarlo)教授等。 这次会议共收到28篇学术论文。其中主要有:J.坎贝尔的《英国宪政的盎格鲁—撒克逊起源》,J.马蒂科特的《郡骑士的前史:920至1270年王国会议中的小土地所有者》,R.卡尤珀的《文学与历史:质疑中世纪英国“宪政制度”》,M.阿莫诺的《1376年的“好议会”:14世纪英国政治中的下议院、共同体和“共同利益”》(The Good Parliament of 1376:Commons,Communes and "Common Profit" in Fourteenth-Century English Polltics),P·海安斯的《法律革命时代中的文献与口头表达:英国的证据》(Literacy and Orality in the Age of the Legal Revolution:The English Evidence),M·吉安卡罗的《新宪政制度的麻烦:兰加斯特王朝早期迪比抒情诗对公共秩序的焦虑》(Troubling the New Constitutionalism:Anxieties of Public Order in the Digby Lyrics of the Early Lancastrian Era),王史克的《1200-1400年英国宪政制度的成功与失败》(Success and Failures of English Constitutionalism,1200-1400),A.波拉德(A.Pollard)的《15世纪的民众与政治》(The People and Politics in the Fifteenth Century),L.斯塔莱(L.Staley)的《环境与国土认同》(Landscape and Identity of the Realm),D.福兰克(D.Franke)的《14世纪诺福克的军役和特别役务》(Military Service and Special Commissions in Fourteenth-century Norfolk),以及笔者提交的《有限还是专制:中西封建君主制的比较研究》(Absolute or Limited: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Western Feudal Monarchies)。这些论文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涵盖了中世纪英国的政治、军事、法律、思想文化乃至民众政治意识等,而且主要是史学个案的研究,无论从材料上看还是从诠释的角度看,大多都具有相当的深度与广度,其中不少观点富有学术创见。此外,在史学方法上也有所突破,如将新政治学、心态史学、计量史学乃至后现代史学等新史学的方法引入研究,甚至还出现了“以诗证史”的研究新路径。 二、英、美史学家的新动向及学术分歧 对中世纪英国宪政制度的新考量与新认知是这次学术会议的聚焦点。学者们的发言与争论,既反映了近年来英国史学界所浮现的某种“回归”传统理路的苗头,也凸显出美国史学家怀有力图突破陈说的渴望。这两种学理倾向在讨论中的激烈碰撞,再次凸显了英、美两国史学家在这一领域中早已存在的重大学术分歧。 19世纪末以来,受“牛津学派”创始人斯塔布斯(Stubbs)的辉格派“宪政主义”史学观的影响,英国史学家惯于用近代宪政的眼光去审视中世纪英国的封建议会君主制,十分臆断地夸大议会对君主的制约,或潜心于从中论证所谓“议会主权”与“王在法下”的“神圣”的政治原则;甚至竭力发掘所谓英国固有的“自由传统”对贵族参政议政权利的滋养与促进,来彰显英国议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与中世纪英国“宪政”的优越性。20世纪中期开始,一些英国学者力图摆脱“牛津学派”学理模式的羁绊,从司法、行政、战争与贵族群体等诸方面展开研究,对斯塔布斯的观点作了不同程度的质疑与修正,有的甚至将之贬称为“中世纪议会的现代神话的建构”、“斯塔布斯神话”。曾受“牛津学派”影响的麦克法兰(K.B.McFarlane)由此“破茧而出”,通过对王权运作、贵族群体行为、议会上下议院活动等方面的深入分析,对斯塔布斯所阐证的“兰加斯特宪政主义”说予以尖锐批判。受此影响,新一代史学家逐渐滋长起研究“实际发生的政治”的新学术取向。③ 不过,曾经盛行于西方史坛的“斯塔布斯传统”虽然受到不少有力的质疑与挑战,但其“余韵流风”仍萦绕在史学界,对史家的思维方式和研判尺度仍有着很大的影响。曾经师从于麦氏并曾被看作“麦克法兰学派”嫡系传人的坎贝尔教授,就力图在此次会议上“拨乱反正”而回归“斯塔布斯传统”。詹姆斯·坎贝尔堪称半个世纪以来牛津大学历史学系的“元老级”教授,是西方研究英国中世纪政治史闻名遐迩的史学大师,在这个研究领域培养了不少著名史学家。在这次学术会议上,他提交的《英国宪政的盎格鲁—撒克逊起源》一文及其所作的大会主题发言,让与会者在目睹这位大师的学术风采的同时,也感知到他对“斯塔布斯传统”的敬仰与捍卫。 “宪政主义根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是坎贝尔观点的主基调。他宣称,在中世纪的英国,“宪政传统和观念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以至于有史家认为诺曼征服之前的英国具有“宪政王权”(constitutional monarchy)的特点。坎贝尔引用诸多的史料指出,这一“宪政传统”主要表现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按照地方习惯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传统。在诺曼征服前,王室的令状或公告不仅要传送到郡法庭等地方法庭,向普通土地拥有者宣示,而且要在其上许诺实行仁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件“频繁使用‘所有民众’这个术语”,包含着彰显这一“宪政传统”的“政治国家”(political nationa)的含义,也说明自由农民“是英国社会的基础”。正因为如此,郡法庭和百户区法庭在地方事务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按照英国各地的习惯法处理任何争端。同时,“村民和地方官员倾向于通过宣誓或审判来捍卫他们的观点”。那么,诺曼征服是否打断了这一本土的政治文化传统了呢?坎贝尔作出了否定的回答。在他看来,诺曼征服后,英国并没有形成大陆的那种封建附庸制度。在很多地区,领主附庸是指一种诸如将“某人”说成是从属于某人的关系,虽然他并不是“某人”的领主,对其没有司法审判权。坎贝尔的这一研究无疑是很有价值的,因为它对英国社会的“封建化”提出了严重质疑,并对英国本土的政治传统作了细致的诠释。但仔细辨析即可看出,他的观点其实潜含着斯塔布斯的“宪政主义”史学观的理路,以至于他在最后本能地为斯塔布斯的学术观点作公开辩护。他指出,“在最近几十年,斯塔布斯还没有得到公正、合理的看待”。斯塔布斯关注一代又一代人对自由和政府之态度的持续性,并合理地解释了盎格鲁—撒克逊与现代宪政联系的根本重要性,同时也把诺曼征服看成是建立在自由国家基础之上的王权的重建过程。斯塔布斯的伟大学术贡献虽然遭到不少人的随意贬抑,但其重大的学术影响和地位却难以磨灭。对此,坎贝尔引用法国古内(Guéneé)教授的话说:“斯塔布斯已经作出了一个如此完美的总结,如此通俗简洁的理论,这一理论引导很多代的历史学家去肯定它,精确地证明它,此外是用令人钦佩的学识来摧毁它,但在一百年后,他们还是不能取代斯塔布斯理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