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学界关于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的研究

作 者:
董瑜 

作者简介:
董瑜,南开大学 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董瑜,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美国建国初期的商业组织不仅推动了经济发展,而且对社会民主化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过去一百多年间,美国史学界涌现出众多研究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的论著。美国史学家围绕商业组织的政策制度、思想意识以及商业组织发展中的社会冲突展开讨论。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将商业组织的发展转变看做一个综合体,涉及社会各层面与领域的因素。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史变成了政治史和社会史。政治精英的态度、大股东活动与平民百姓生活都融入商业组织发展转变的叙述中,展现了一个时代的发展。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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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091(7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83-0214(2010)08-0005-10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大企业在美国的社会经济中可谓叱咤风云,不仅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对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具有重要影响。作为大企业的前身,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商业组织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从“公共组织”转变为“私人所有”,从“特权机构”转变为“自由竞争的公司”,这些关键性演变对19世纪美国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影响,也奠定了后来大企业崛起的基础。因此,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间,美国史学界涌现出一大批研究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① 的论著。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与商业组织相关的政策制度、思想意识、法律法规与社会变迁等,都成为研究重点。透过史学家的研究,可以看出,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的发展与转变并非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展现了一个时代的发展。

      一 对商业组织的初步研究与“制度主义”学者的影响

      对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的研究可回溯至20世纪初。在此之前,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期美国国内的经济状况被学者们忽视,他们认为这段时期美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进出口贸易,国内经济的复苏停滞不前。② 直到1903年,西米恩。埃本·鲍德温在《美国历史评论》中发表文章《1789年之前的美国商业组织》,介绍了北美英属殖民地时期和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的发展过程。③ 在这之后,约瑟夫·斯坦克利夫·戴维斯借助大量书信、商业记录、报刊、杂志、小册子以及地方史材料等,对美国商业组织早期的发展进行全面描述,分析了商业组织的源起、发展阶段与种类。④ 时至今日,他的著作仍然被视为研究美国商业组织的权威资料,其内容被众多研究论著引用。学者的研究表明,美国建国初期并非是经济发展的“黑暗时期”。各州政府为推动商业发展和公共建设,颁布了一系列特许状,联合私人资金建立银行和保险公司,建设公路、铁路、运河和桥梁,发展制造业,这些商业组织对促进美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从制定的商业组织法来看,有学者认为,在1830年代出现统一标准的公司法之前,各地的银行法、制造业公司法、运河法等已经具有现代法律的特征,反映了不断壮大的商业阶层的需要。⑤ 但是,这个时期的研究成果也有明显缺陷。它们单纯地叙述美国早期商业组织和法令制定的发展过程,缺乏对美国早期社会历史情境的考察,论著长于叙事而疏于分析。

      1940年代以来,“制度主义”学者为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的研究带来新的视角。早在20世纪初,伴随“进步主义运动”的改革浪潮,在经济史学家中涌现出一批“制度主义”学者。他们没有秉持自由市场体系的理论,而是关注“政府、劳动团体、公司与其他社会利益集团”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他们的研究不仅深化了对美国社会变迁的理解,而且将经济与政治主题拓展到更广阔的历史层面。⑥

      在“制度主义”学者影响下,学者们认为,美国早期商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并非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主导,而是同各州政府密切相关。在他们看来,州政府没有实施自由放任政策,而在“国内改进”、建立商业组织和公共援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罗伯特·A.莱夫利所说,“政府官员取代了私营业主,成为释放资本主义能量的关键;公共财富取代私人财产,成为资本的主要来源;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大目标中,公共目的重于个人野心”⑦。1940~1950年代相继出版的四部著作,分别就马塞诸塞、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以及佐治亚州政府在19世纪经济发展中的角色进行考察,论证了各州政府在广泛的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建立商业组织中发挥的重要作用。⑧ 不过,作者运用的研究方法不同,考察的侧重点也有差异。路易斯·哈茨分析了支持与反对商业组织的观点,肯定了宾夕法尼亚州政府在建立商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商业组织从公共机构演化为属于私人所有的组织,是美国民主进程的结果。奥斯卡·汉德林与玛丽·汉德林夫妇则将考察重点放在商业组织建立与转变过程中的思想与社会根源上。他们指出,1820年之前,马塞诸塞的村镇传统使人们相信“共同体是经济的有效动力”⑨。“公共利益”是使商业组织特权合理和合法的关键。⑩ 但是,1820年之后,社会一致性变弱,州政府需要建立针对个人的判断标准,以确保对所有人公平的条件,公司法便应运而生。(11) 小约翰·威廉·加德曼以辉格党与民主党对待商业组织产生的政治分歧为线索,探讨了影响州政府颁布特许成立商业组织的政治和经济因素。与前三者的历史分析方法不同,米尔顿·希思运用数学计量模式,通过精确数字论证佐治亚州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角色。他提出“建设性自由主义”概念,指出“个人自由与群体行动互补,前者是后者的目标”。他认为,州政府是经济推动者、保护者与规划者,这有别于自由放任主义,也与17~18世纪的重商主义不同。(12)

      总之,从政府政策入手考察商业组织,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突破。学者们运用的不再是高度抽象的市场调控理论,而是从具体的法律与政府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探寻商业组织的发展。在他们看来,市场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相比之下,社会政策与经济制度对商业组织具有更直观的影响。而政府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引导行为的态度与价值观,包含了可以接受的思考与行动的方式,在汉德林夫妇的《政治共和国:马塞诸塞州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角色(1774~1861)》中,就对建立商业组织的社会价值观念进行了初步探讨。可见,从政府政策角度出发,研究的不仅是商业组织发展的行为本身,而且是对待商业组织的态度。不过,无论分析具体的政府政策,还是探讨行为的价值观念,都无法勾画出商业组织发展的清晰轮廓,因为美国建国初期商业组织发展变化涉及思想文化、法律与社会变迁等多个层面。只有通过各专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才能增进对商业组织转变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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