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1)05-0155-10 坚船利炮打破了“(家国)天下”传统,伴随着民权革命的轰隆雷声,子民观念逐渐被国民意识所取代。然而,近现代思想家总是处于话语符号与实质规定的内在紧张之中。孙中山锻造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理想方案,其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就其话语符号而言,几乎可以化约为西方民权观念的中国回应。然而这些符号的内容规定却是因革命困境而致的对强权和传统文化的向往。这种话语符号与实质规定之间的内在张力,固然是孙中山在西方观念、中国传统与革命困境之间艰难抉择的产物;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个内在紧张或许今天我们依然无法摆脱。 一、权力批判与共和国民:乐观的国民意识 孙中山对国民意识的思考,随着革命行动的进程经历了由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的国民意识思考大致发生在三个时期:一是上书郑藻如(1890)、李鸿章(1894)之时;二是三民主义思想初萌和武装起义时期(1895年前后;1894-1904);三是革命派与保皇派论战时期(1905-1907)。在这段时间里,整体上说,除了坚定批判国人的皇帝思想、官本位和权力依附,尤其奴性人格以外,更多表达出乐观的国民意识态度。他虽然也强调革命志士的引导作用,但是语焉不详,远不及革命失败后对“先知先觉”式精英进行长篇累牍的鼓吹宣传。此时的孙中山只是在西方理论的视野下讨论建立立宪政府还是共和国,认为中国国民意识已经足够推行共和政治。 辛亥革命发生前,孙中山的反满言论有两个“对手”,一个是满清政府,一个是保皇派。对于满清政府,孙中山深恶痛绝,极尽挖苦批判之能事,这在《伦敦被难记》(1897)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与保皇党的论战中,孙中山几乎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满洲种姓上,所谓“人心几死”、“专制之祸”①,而不像梁启超等改良主义者那样聚焦国民素质,谋求国民性改造。这种批判观点甚至在辛亥革命以后依然如此,在《建国方略》中,他说“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此岂天生而然耶?实异族之专制有以致之也”②。把所有责任推到满清统治者身上,有失公允,这并非完全出于革命实践的需要。事实上,在鼓吹革命之前,孙中山也曾经像传统士大夫一样,在《致郑藻如书》和《上李鸿章书》中表达出试图通过“倡教育”“兴实业”等改造计划而谋求体制内改良。 除却满清异族,探查孙中山一生中坚定反对的,当属现实政治的吏治腐败和国民观念的皇帝思想。对于“官吏贪污、政治腐败”,他曾经决断说,“倘此害一除,则致中国之富强,实头头是道也”③。皇帝思想,是孙中山国民意识批判的恒久主题。早在1906年,孙中山就清醒地看到:“凡是革命的人,如果存有一些皇帝思想,就会弄到亡国。……凡有草昧英雄崛起,一定彼此相争,争不到手,宁可各据一方,定不相下,往往弄到分裂一二百年,还没有定局。”④ 孙中山后来在《三民主义》中决然说,“中国历史常是一治一乱,当乱的时候,总是争皇帝”⑤。孙中山还从革命经验中加以反思,“当我提倡革命之初,其来赞成者,十人之中,差不多有六七人是有一种皇帝思想的。但是我们宣传革命主义,不但是要推翻满清,并且要建设共和,所以十中之六七人都逐渐化除其皇帝思想了。但是其中仍有一二人,就是到了民国十三年,那种做皇帝的旧思想还没有化除,所以跟我革命党的人也有自相残杀”⑥。迥异于鼓动革命时期对太平天国的正面积极评价⑦,晚年孙中山认为太平天国之所以失败,“最大的原因,是他们那一班人到了南京之后,就互争皇帝,闭起城来自相残杀”,至于反革命的“陈炯明是为做皇帝而来附和革命的”⑧。因此,孙中山一再强调,揭橥民权主义建设共和国就是要“免了争皇帝之战争”⑨。 皇帝思想,只是国民意识对待权力之一端,其另一端在于官本位和奴性人格两种悖反性国民意识。孙中山在给谢彬《新疆游记》序中写道:“夫自民国创建以来,少年锐进之士,多汲汲于做大官,鲜留心于做大事者。”⑩ 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官僚们“多原欲未化,私心难纯……以图一己之私,而罔顾人群之利,役使群众……威福自雄”(11)。甚至对于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来说,许多入党的人“总是想做大官……做了大官便心满意足”,而不是“真正为本党主义去奋斗”;有时候做不了大官,就可能“反对本党,去赞成敌党”(12)。民众追逐权力而不得,往往形成奴性人格。国人对封建权威“畏之如神明,承命惟谨”,民众只不过是等待圣人拯救的“蚩蚩之民”。民国肇造十年之久,全国上下仍不乏“希望真命天子出现,或者满清复辟,把民国再变成帝国的心理”(13)。 如果说孙中山对吏治腐败、皇帝思想、官本位及奴性人格等国民意识持批判态度的话,那么,鼓动革命时期的孙中山对中国实行共和政治而需要的国民意识却抱有极其乐观的态度。1905年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上,孙中山激情澎湃地说:“我们人民的程度比各国还要高些。……我们中国人的程度岂反比不上檀香山的土民吗?……我们中国人的程度又反不如米国的黑奴吗?……君主立宪之不合用于中国,不待智者而后决”(14)。如此乐观的国民意识,在同盟会“四纲三序”的表述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其中第二期之约法之治(15),并无真正或详细的国民训练计划,它仅仅指向政权的权力过渡而不是国民意识训练。孙中山甚至对革命成功后的情势也盲目乐观。他对伦敦《滨海杂志》记者说:“在中国人中间,有高度文化素养的大不乏人,我们相信,他们必能承担组织一个新政府的重任,为了把旧的中国君主政体改变为共和政体,思虑精到的计划早已制订出来了”,“中国,由于它的人民性格勤劳而驯良,是全世界最适宜建立共和政体的国家”(16)。 当然,对国民意识的乐观,一方面来自革命志士的期盼,“将自己连檀香山的土民、南米的黑奴都看作不如了,这岂是我们同志诸君所期望的吗?!”另一方面,则是革命志士的直接导引,“若创造这立宪共和二等的政体,不是在别的缘故上分判,总在志士的经营。百姓无所知,要在志士的提倡;志士的思想高,则百姓的程度高”(17)。显然,孙中山更强调“历史火车头”的带动作用,而不是人民群众的主导作用。或许,在早期革命思想中,孙中山秉持精英主义的共和政治模式,革命仅仅是领袖志士的事业,民众只是被动者或者被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