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10)11-0085-07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有名的灾害高发区,特别是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困扰。本文对近代灾荒赈济问题略做考察,或于当代中国减灾防灾有所裨益。 一 中国历来灾害频发,据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36年,这2142年间,发生自然灾害(包括水、旱、蝗、雹、地震、霜、雪等灾害)共5150次,平均每四个月强即罹灾一次。[1]51发生率之高,为世界各国所罕见。“灾”“荒”孪生,所谓“无年无灾,无年不荒”,灾害与饥荒犹如形影者。正因为如此,外国人视中国为“饥荒的中国。”[2] 灾荒具有“积累性”——“灾荒积累性之表现,更为我国所特有。盖我国灾荒之周期极短,一年一度之巨灾,已为二千年间之常例。但每次巨灾之后,从未有补救之良术,不独致病之弱点未除,且反因每一度巨创之后,元气愈伤,防灾之设备愈废,危机日益增剧。在此情形之下,周期之轮环愈速,以前期无数次累积所存之已有之‘病灶’为基础,再度表演,其规模遂更加扩大。此扩大再演之事实,即灾荒发展积累性之具体特征。”[1]61进入近代后,灾荒这种“积累性”表露无遗,各类灾害在过去“病灶”的基础上愈演愈烈,透过表1,我们可以窥见一斑。
由表1清晰可见灾荒的“积累性”。灾害频发,令人震惊。而这还仅仅是12省不完全的统计。另据日本学者佐藤武敏著《中国灾害史年表》对1840年到1911年灾荒频度的统计,在72年里,全国共发生各种自然灾害1354起,平均每年18.8次,每月都有不止一次灾荒发生,这个“远不完全的统计”,从“总体上基本显示了灾荒在近代社会中的持续性和多发性的态势。”[4]① 民国时期,大规模的农业灾荒更加频繁,这在邓云特著《中国救荒史》[1]、李文海等著《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5]、《中国近代十大灾荒》[6]“附表:中国近代灾荒年表”等都有详实的记载。黄泽苍著《中国天灾问题》一书说:“西人喻中国之内战为‘秋操’,以其循环不息也。某君则以天灾流行,譬为中国之‘例行故事’”[5]40。这“例行故事”,就是对民国时期“天灾流行”的形象概括。 灾荒不仅频繁,而且程度之严重同样令人震惊。据估计,1846、1849、1857、1876、1877、1878、1888年7次较大灾荒中,死亡人口即达3378万人;从1920年到1936年,因灾致死的人数就有1835多万人。[1]142-143至于财产损失,难以估量。 灾荒频发,除造成无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外,还应特别注意的是,它是造成农民大流亡的一大要因。每逢灾荒,灾民四散,流民潮于是而涌起,“大灾大潮,小灾小潮,以致流民潮的潮起潮落,与灾害的消长成正比。”[7]67如: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湖北大水,“被水贫民,荡析离居”,仅汉口就聚集“就食灾黎”23万口,“生计缺乏,无家可归。”[8]89-91 1877年(光绪三年)、1878年(光绪四年)被称为有清一代“二百三十余年来未见之惨凄、未闻之悲痛”的华北大旱灾——“丁戊奇荒”,饿殍一千万,“不少于两千万人”流离失所。[9]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今岁中国饥馑之状,实为从来所未有。以江苏、河南、安徽、山东四省为最著。江苏省之江北被害尤烈,草根树皮铲除都尽。此等穷民辗转避难,现集于清江浦者不下三四十万。据云此次中国灾荒之范围,约八万平方英里,被灾民数有一千五百万之多”。其中苏北徐州府属邳州、宿迁、睢宁、铜山、萧县五处,共有饥民50余万人;淮安府属之清河等地,有饥民70余万人;海州、沭阳、赣榆三处,饥民人数超过40万。总计160余万人,给照回籍就赈者尚不在数。② 民国时期,“各种灾害,几皆同时并发,杂然纷呈。”[1]40灾民大量外流,数万、数十万的规模屡见不鲜,即百万以上的例子也可以举出许多,例如[10]: 1920年,华北大旱,仅河北外流灾民即达百万人。 1927年,山东旱蝗之灾遍及五、六十县,灾民出关觅食者不下百万。 1928年,陕甘晋绥连遭大旱,流离转徙者400万人。 1929年,陕西大旱,关中饥民流徙陕南者约百万人。 1931年,长江大水,鄂湘赣皖苏约五、六千万人流离失所。 1934年,安徽大旱,500余万饥民流离乞讨。 1938年,“以水代兵”人为造成的特大水灾,涌起流民巨潮。黄流滚滚,淮堤溃决,黄淮平原尽成泽国。水势所至,“澎湃动地,呼号震天,其惊骇惨痛之状,实有未忍溯想。问多攀数登屋,浮木乘舟,以侥幸不死,因而仅保余生,大都缺衣乏食,魄荡魂惊。其辗转外徙者,又以饥馁煎迫,疾病侵寻,不为溺鬼,尽成流民。”③ 这次特大水灾,造成豫、皖、苏三省44县市受灾,死亡893303人,3911354人流离失所,占人口总数1/5。其中,河南黄泛区原有6789098,逃亡1172639,平均逃亡率17.3%,其中最高者属西华,为67.7%,其他如扶沟为55.1%,尉氏52.2%,太康32.2%,陈留27.4%,项城、商水、通许、中牟均在10%以上。安徽泛区原有人口9055857,逃亡2536315,平均逃亡率为28%,较高者如五河、颍上、凤台、灵璧,依次为78%、57%、41%和41%,其他除临泉为7.5%外,均在10%以上。江苏泛区逃亡人数相对较少,共计202400,平均逃亡率为5.7%。[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