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公局与地方权力结构

——以重庆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勇,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周兴艳,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 401147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公局是由政府临时设置、地方士绅控制的办事机构,其职能涵盖地方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赋税征收、地方社会秩序的维护等。在具有移民社会背景的清代重庆,形成了由八省客长(移民客商)与“三里绅士”(本地绅粮)分别掌握、领导的公局机构:保甲团练局与三费局,夫马局的管事局绅则经历了从客商到本地士绅的转变过程。本文以《巴县档案》为基础,详细勾勒了清代重庆不同的公局在地方社会中扮演的作用及移民/地方士绅为公局控制权而展开的争夺,提出认识晚清地方公局体制中的士绅的行为既要注意到他们利益的一致性,同时更要注意到其相异性。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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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0)06-0142-08

      所谓公局,就字面意思来说,即“公同办事机构”,为“应对19世纪中叶以来的新兴政务而设”,[1]有的学者并进一步将其理解为“在多数情况下是指士绅在乡村地区的办事机构,通常是‘团练公局’的简称”。①就晚清重庆来说,除保甲团练局外,还有夫马局、三费局等一系列地方士绅控制的公局机构。

      虽然学界对公局这一晚清时期由士绅控制的地方权力机构关注不多,但仍有学者做出了有意义的研究。如山本進先生注意到了晚清的公局在地方财政形成过程中的作用,[2]邱捷先生详细考察了晚清广东公局的职能,[3]杨品优先生揭示了宾兴局在地方社会中扮演的角色。[4]我们对局绅的考察,一方面要注意他们在连接国家与普通老百姓之间的作用,同时也要考察局绅群体内部因利益、籍贯等等所引起的竞争与矛盾,即在地方社会中,地方士绅因公局的领导权问题或者不同公局之间因差务等而引起的矛盾。

      清代重庆②的地方社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考察上述构想的舞台。在清代中期的重庆人口结构中,移民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84.9%,③形成了由八省客长(移民)和“三里绅粮”(本地士绅)分别掌握、控制的公局。不同的公局承担了不同的职责,其主管局绅也有着不同的身份背景。本文即对由移民团体——八省客长④掌握的保甲团练局,及由地方士绅掌控的夫马局、三费局进行考察,以理解移民社会中地方不同性质的公局的创立过程,及不同利益主体间围绕公局领导权的争夺与合作。

      一、保甲团练局

      太平天国起义后,战火迅速蔓延至南方数省,为了弥补军饷之不足,咸丰三年(1853),副都御史雷以缄建议清政府在扬州征收厘金,随即推行全国。对地方来说,厘金的征收改变了地方社会既有的统治秩序,士绅借此逐步走向了地方政治的中心。我们以重庆为例,分析厘金的征收对地方社会权力结构带来的影响。

      厘金的征收大大增加了商人的营销成本,因不满清政府征收洋药(鸦片)厘金,咸丰九年(1859)九月,云南大关人、鸦片贩子李永和(李短搭搭)、蓝大顺等人发动起义。⑤起义地点虽远离重庆,但清军与起义队伍之间的战争主要在四川南部一带进行。咸丰十年(1860)五月,李、蓝义军与清军大战失利后,兵分两路以分散清军力量。一路由蓝大顺率领进军成都,一路在张五麻子的(张国福)率领下直逼重庆,距重庆治城仅60里,“川东岌岌”。[5]

      面对地方军事危机,由丁忧回籍的本地士绅段大章⑥、八省客长江宗海⑦等人出面,邀请川东道道台王廷植、重庆府知府罗升棓、巴县县令张秉堃在重庆江西会馆商议对策,决定成立保甲团练局。由八省客长出银数千两,培修城内的长安寺(又名崇因寺,今重庆第25中学),“作为川东三十六属保甲团练总局”,同时兴建部分军事设施,“前设官厅,后建武库,左修仓廒,右辟较场,并筑哨楼”。该寺遂成为川东道两府二州团练的指挥、后勤中心,其“不但保卫渝城,即三十三(六)属借支军装器械,亦无不由总局支应。”[6]保甲团练局每年的花销甚巨,其管事局绅由移民代表八省客长江宗海、张先昭、程益轩、徐绣纯、傅益等人充任。⑧这些人均不是由地方政府选派,正如巴县县令张秉堃所言,该局管理“惟选派局士,向非本县主政”。[7]该局在长安寺培修未完成前,假城隍庙办公,咸丰十一年(1861)迁往长安寺。

      保甲团练局成立后,整个重庆有关团练的事情都由其负责。重庆保甲局招募的团勇大部分为水手和朝天门等沿江码头一带的力夫,而这些水手大都是湖广茶陵州人,因此这支团勇队伍也被称之为“茶勇”。⑨这支队伍在防范李、蓝部队对重庆的进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咸丰十年十一月,张五麻子攻陷永川。十二月,围攻璧山,不克,转而分路奔巴县袭来,先后占领了重庆近郊曾家乡、龙凤场等地,在距重庆30余公里的寨山坪时,江宗海率领茶勇及时赶来,抵抗住了张五麻子的进攻。民国《巴县志》纂者对江宗海评价很高,文中这样写道:

      时承平久,官吏恇怯无策画,徒知闭城门、撤附郭民舍,以自扰而已,无敢言击贼者。宗海独请率练勇出与贼决死战,当事者壮而许之。贼薄老关口,闻有备,竟还。重庆得屹然无事者,宗海之力居多。[8]

      保甲团练局在稳定地方社会秩序中的作用明显,但支撑这个局的运作也需要大量的经费。在重庆,保甲团练局与厘金局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方式,其主管局绅均由八省客长出任。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八省客长汤廷玉、童潞贤等人在给县令的一份具禀状中称:

      自咸丰发匪入川,商民思患预防,经八省绅商筹议,禀明前宪,始设两局厘金,商捐商办。进关老厘咨部申解,出关新厘留渝就地办公,以供保甲团练之费,所以厘金保甲各局皆有八省经手事件。[9]

      重庆的厘金局分为两局,即旧厘局、新厘局。旧厘局成立于咸丰五年(1855)觉罗祥庆任职巴县期间。厘金征收标准为货物每值一两抽取六厘,先由各行行栈代为抽收,每月月底汇总交到厘金局,由局再交给川东道。这笔款中,四成留在巴县,供保甲局花销,六成运解省城。巴县境内共设有三处厘金卡,分别位于朝天门下游唐家沱、嘉陵江边香国寺、巴县城长江上游回龙石。由于重庆商业繁荣,仅此一项每年就有14万两白银的厘金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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