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小说观念探赜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齐洲,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武汉 430079;屈红梅,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汉人小说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小说发展,而要正确认识汉人小说观念,则应从分析《汉志》入手。《汉志》著录诸子百家是从“时君世主”统治需要出发,其价值判断也是从政教着眼,“小说家”自不例外。“小说家出于稗官”说有丰富内涵。据出土秦汉简文,稗官是县乡低级小官,亦为秩级较低小官之通称,其职掌多为辅助性的。据《汉志》如淳注,稗官有称说“闾巷风俗”之责,乃周代“士传言”制度之延续;“稗”音“排”及“偶语为稗”说,揭示了“稗官”之“街谈巷语”与偶语、排语、俳语、诽语等的语义联系,实指与朝政得失相关的“连偶俗语”。《汉志》对小说家的定义正是根据其所著录的作者和作品实际加以归纳而得出的。不是先有了小说家称谓才称其作品为小说,而是先有了小说称谓才称其作者为小说家。因此,仅仅将“小说”理解为学术价值判断显然不够,它其实隐含有文体意味。汉人的小说家定义和《汉志》著录的小说文本规范影响了后世小说观念和小说文体的发展。


期刊代号:J2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201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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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1902年梁启超提出“小说界革命”提倡新小说以新民以来,小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并逐步发展成为现代文学家族中最显赫的一员。而学界对于中国古代小说也从始而否定,继而有所肯定,再向全面深入探讨的方向发展,志怪、志人、传奇、话本,无不有学者潜心研究,尤其对于长篇通俗小说,更是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研究热潮,形成20世纪文学研究的靓丽景观。当然,20世纪以来的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也存在诸多不足,如小说概念、文体、分类等基本问题,便缺乏充分深入的讨论,至今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以致近人编撰的各种小说书目收录作品仍多有不同。①看来,要推进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深入发展,还得从基本问题入手。而讨论古代小说概念、文体、分类等基本问题,不能不从汉人的小说观念开始。本文拟围绕汉人小说观念,做一全面细致探讨,以期促进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入。

      “小说”一词,始见于《庄子·外物》,今人多不承认其是文体概念,以为它是偶尔使用的一个词组或缩略语,与《荀子·正名》所云“小家珍说”同类;且多认为中国小说观念由汉人所揭橥,正是这种观念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小说后来的发展。笔者近撰《论庄子的小说观念》和《论荀子的小说观念》二文细加辨析,以为《庄子》所云“小说”和《荀子》所云“小家珍说”虽主要是学术判断而非文体判断,更不是纯粹的文体概念,但其中包含有文体因素却是不应忽视的,否则我们就说不清楚许多问题。这里不拟赘述。而学界所云揭橥小说观念的汉人,主要是指刘向、刘歆、扬雄、桓谭、班固、张衡等汉代著名学者。

      然而,对于汉人的小说观念的内涵是什么,是否具有文体意义,人们的理解并不一致,有些意见甚至截然相反。例如,鲁迅以为:“小说之名,昔者见于庄周之云‘饰小说以干县令’(《庄子·外物》),然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桓谭言‘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李善注《文选》三十一引《新论》)始若与后之小说近似,然《庄子》云尧问孔子,《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当时亦多以为‘短书不可用’,则此小说者,仍谓寓言异记,不本经传,背于儒术者矣。”②鲁迅认为庄子的小说观念与后世不同,而桓谭的小说观念则与后人近似。③对于《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的小说家定义及其作品著录,鲁迅在抄录后断言:“惟据班固注,则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④他虽未对《汉志》小说家定义表达意见,却对《汉志》著录的小说家作品特点进行了概括,其基本看法与对桓谭小说观念的认识相去不远。⑤郭箴一基本承袭鲁迅的看法,认为:“中国前此(指汉魏六朝——引者)对于‘小说’这一个观念,几于人各不同,所以它的界限也模糊不清。如绳以现代所谓小说,那么几乎无一与之适合。但小说的观念和界限尽管分辨不清,而每个时代都有小说产生,却是不可掩没的事实。”⑥不过,有学者并不认为鲁迅厘清了中国小说观念,如欧阳健便指出:“鲁迅的小说观常处于自我矛盾的状态。当他处于自为状态,用的是西方的文学观和方法论;而当他处于自在状态,用的又是中国的文学观和方法论。”⑦他之所以不直接表明对小说的看法,“只是想规避对胡适的重复”⑧。也有学者认为,汉人的小说概念与文学文体的小说概念完全不同,如石昌渝便认为:“班固对于‘小说’的定义,成为传统目录学的经典性概念。……传统目录学所谓的‘小说’,与散文体叙事文学的小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⑨显然,厘清汉人的小说观念,无疑有利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深入。

      汉人的小说观念应该以《汉志》为代表,因为《汉志》是在刘向《别录》和刘歆《七略》的基础上由班固“删其要”而成,它代表了两汉学者的普遍认识。因此,要正确认识汉人的小说观念,则不妨从分析《汉志》入手。《汉志·诸子略》“小说家”在著录小说十五家作品后,有小序云: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⑩

      以上小序是《汉志》对“小说家”的定义,而非对“小说”的定义。而许多学者在引用或解释这一定义时,常常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因而造成许多误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的研究中就将《隋志》关于“小说”的定义当做了《汉志》关于“小说家”的定义。其实,“小说家”是学术的概念,而“小说”在后来演变成了文体的概念,二者虽有联系,但出发点和落脚点却是很不相同的(说详下)。

      《汉志》是在著录诸子百家学说时著录“小说家”及其作品的,其《诸子略》有大序云: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使其人遭明主圣王,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方今去圣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犹瘉于野乎?若能修六艺之术,而观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略矣。(11)

      序言表明,《汉志》著录诸子百家是从“时君世主”的统治需要出发的,也是从政教的角度来评论各家学说价值的。如认为儒家“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道家“君人南面之术也”,阴阳家“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法家“信赏必罚,以辅礼制”,等等。因此,《汉志》对诸子略中任何一家的序说,都是对其学术价值的判断,而非对其文体价值的判断。这里所说的学术,当然不是今人所泛指的各学科有系统的较专门的学问,而是特指那些能够为“时君世主”的统治服务的各种思想学说和政教主张。这些思想学说和政教主张,对学者而言是学术,对君主而言则是“南面之术”,或说是政教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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