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国民素质发展规律

作 者:

作者简介:
单培勇(1955-),男,河南滑县人,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民素质研究,河南 新乡 453007

原文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国民素质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主体特质形态,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国民素质天赋资源开发与后天教育提高相统一、国民素质发展中的观念内化与实践外化相统一、国民素质提高与生产力发展相促进、国民素质差异性与国民素质同一性相结合、文化的开放与繁荣促进国民素质内涵的提升与扩展等普遍性、必然性关系,决定着国民素质的发展趋势。遵照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学理上对国民素质发展规律进行研究和确证,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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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359(2011)03-0098-05

      目前,学术界对人的素质生成、发展规律等问题有少量研究,但基本上都是泛泛之谈,并往往带有很强的猜测色彩[1],关于国民素质发展规律方面的专门性研究尚付阙如。因此,对国民素质发展规律问题进行探讨,是国民素质领域研究的新突破,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遵照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学理上对国民素质发展规律进行研究和确证。这不仅能促进国民素质领域的深化研究,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国民素质的天赋资源开发与后天教育提高相统一的规律

      人的生命源于遗传,具有生物的机体组织和生理机能,人的生存和素质发展必须遵循生物运动的客观规律。显然,人的繁衍必然要受上一代遗传基因的影响,国民实行优生的目的就在于改善遗传素质,阻止不良遗传素质在后代群体中的蔓延,用遗传工程不断改进和提高人的遗传素质,以保证国民素质天赋资源的开发与后天素质的提高。大量事实证明,对一个先天愚笨的人,后天智力投资再多,教育方法再科学,也是不会收到效果的;反之,对一个遗传优良、天赋素质高的人,进行智力投资和教育培养,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也是如此。

      事实上,国民素质提高的过程就是人自身的再生产过程,而“人类自身再生产的整个过程,内在地包括两个层次:其一是人的肉体生理状况的再生产,即生命的再生产或种的繁衍;其二是人的主观精神、智力状况的再生产,这是具有人类文明底蕴和人的全面发展意义的人类自身的再生产”[2]。

      遗传素质是国民素质提高的物质基础,是开发天赋资源的前提条件。但是,无论多么高的天赋资源,都不能完全决定人的后天素质的全貌。人由自在性向自为性的提升、由自发性向自觉性的提升、由天赋素质向现实素质的转化,必须接受各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诸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后天教育是影响和培育国民素质的温床。卢梭认为,“人的形成由于教育”[3]。荀子说:“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4]马克思也强调:“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他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5]174实践证明,国民理想的树立、品质的养成、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法治观念的加强,都不是自发形成的,都必须依靠有计划、有系统、有目的地进行教育和培养。

      正因为如此,国民素质的天赋资源开发与后天教育提高有着内在的关联性,是国民素质可持续提高或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国民素质发展中的观念内化与实践外化相统一的规律

      国民素质是国民通过对获得的素质观念与知识内化后所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性质。国民对素质观念与知识的内化水平,是在与外部世界接触的过程中作为主体的内在属性表现出来的。客体性的物质、能量不能认为是人的素质,而是国民的外在属性,未经内化的观念和偶发的行为也不能认为是人的素质。因为,人自身的素质结构的形成和提高,决不是与社会环境的简单联结,也决不是接受教育的单一过程,更不是依赖于个人的主观思索,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把自身置立于社会性活动的实践之中,并把在社会性活动的实践中学习或接受的素质观念与知识,通过心理的中介作用内化,这样才能转化为素质结构的组成部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就单个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6]。因此,人的一切行动都是由心理引起、调整和决定的,人的素质观念与知识的内化水平如何,都是通过心理的交互作用而得到反映的。国民素质的形成要比相应的观念与知识性信息的获得缓慢得多,但一经形成某种素质或达到某种层次,就能在国民的一生中持久发挥作用。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一个国家的国民性延续数千年而无大的改变,国民素质中的一些特质更是世代相传,这不仅是历代国民对素质观念反复内化后传留的结果,更是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肯定和强化的结果。实质上,这是国民素质内化属性和功能的必然表现。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与人之间的素质差距日益拉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个体之间对素质观念的认识和内化水平的差距所造成的。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基本结论:在现实的社会中,国民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接受较为相同的教育,而表现出了不同的素质水平,这主要是由国民对素质观念与知识内化水平的高低所决定的。因此,一个人是否能够得到全面发展,素质是否能够得到提高,则取决于他对素质观念与知识的内化能力。

      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7]56国民素质是在社会实践中生成、发展和确证的。因为实践是人的自觉活动,所以基于实践的人的素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人的自然属性、物质活动能力和人的社会属性、精神活动能力。人的素质生成是一个自觉能动的过程,不是任何外在于人的力量所强加与人或恩赐与人的。马克思从人的本质中分析人的素质生成的动因,即以人的需要为逻辑起点,通过人的需要产生劳动,这种劳动是自由自觉的过程,存在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之中,体现出了理性个体存在和社会性特征。因此,他认为,人的消费需要是发展和完善自身素质的自觉能动过程,“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因为它在生产者身上引起追求一定目的的需求”[5]10。可见,消费需要是人的素质发展的动力因素,而人的消费实践活动就是人的素质发展需要行为的外在表现,是人为满足自己的素质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有效活动,人的素质的生成和发展是一个自觉能动的过程。同理,个体人在生活、生产活动中所获得素质观念与知识,能否在实践活动中认真总结和提高,则是素质发展的根本所在。不同个人的实践水平,决定着不同个人的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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