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怎样关涉人的幸福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建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中国德育

内容提要:

“德福一致”回答了德育何以关注人的幸福问题。但德育怎么样才能关注人的幸福?站在德育的角度看幸福,德育就在于引导人去建构一种幸福的生活;站在幸福的角度看德育,德育本身必须体现幸福。德育关涉幸福必须是德育结果幸福与过程幸福的统一。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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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德福一致:幸福之原理

      人生是生活的展开,人活着是为了过一种幸福的生活。幸福是人生的永恒追求。一个人可以要金钱和物质,要权力和地位,要平等和自由,但无论要什么,最终都是为了过一种幸福的生活。不幸福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生活,也是不值得过的。但这并不等于说要让那些不幸福的人都去自杀,而是要他们去争取幸福,追求幸福。追求幸福,是人永恒的生活动力。幸福是人最终极的价值。如同费尔巴哈所说:“一切有生命和爱的生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也同其他一切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他所进行的任何一种意志活动,他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1]。“我们总是因为幸福本身,而不是因为其他任何的理由而选择幸福”[2]。人们为了幸福而生活,而不是为了其他而生活。因此,恩格斯把追求幸福作为一种“无须加以论证的”、“颠扑不破的原则”[3]。

      虽然生活是为了追求幸福,但幸福是什么,各人的理解不同。常人可以说,它是饥饿时的一顿饱餐,生病时的健康身体,没钱时的有钱,失败时的成功。其实,一个人酒足饭饱后即便有山珍海味也往往不会产生吃的幸福感;健康的人在平时常常体会不到健康带来的幸福;有钱人也不会因为再增加一点钱而提升幸福感。可见,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它首先来自于个人需要的满足。如若个人没有相应的需要,什么事物都不可能引发人的幸福。在这个意义上,幸福是一种精神享受,是需要满足之后的快乐和愉悦。

      幸福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主观是因为它是一种内心的体验,客观是因为它必须由需要来满足。但满足需要所带来的并不都是幸福,有的是短暂的快乐。快乐来自于感官一时的刺激和满足,而幸福则是一种持久的愉悦体验。幸福可以由快乐开始,但幸福不能等同于快乐,至少不能等同一种低级的感官快乐。因此,区别于快乐,幸福是具有重大意义的需要和目的得以实现所产生的持久的、深刻的、愉悦的内心感受。

      人在生活中感受到的幸福,来自于生活的满足和满意。这种生活既有物质生活,也有精神生活。物质需要是人生活需要的基础和前提。由于人首先是动物性存在,但又有别于动物所不具有的精神生活和精神追求,因而精神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人的幸福不只是来自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也来自于精神生活需要的满足。所以,幸福是个体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满足其物质和精神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内心愉悦体验和感受。但是,物质追求不能过度,过度的物质追求和享受很容易带来问题,导致幸福感下降。当今世界的困境就源于人们过度的物质追求。而精神追求则永远没有过度的时候,精神追求越高,人越能够提升精神境界,给人一种心灵的淡定、优雅、恬静的幸福。

      幸福是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满足的统一。物质需要虽然必不可少,但必须受到精神需要的引导,保持一种量的适度和质的正确方向。毫无疑问,道德不仅是精神的一个方面,而且引领精神的航向。甚至有人认为,道德是精神成人之所在,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精神的幸福在根本上源于道德的追求。西方伦理学史上,最早对幸福进行研究的古希腊思想家梭伦就认为:幸福不是单纯的物质生活领域的幸福感,还需要与社会道德伦理要求相符合。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也指出:“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黄金,它的居处是在我们的灵魂之中”。亚里士多德说得更加明确,“幸福就是最高的善”,“是灵魂的一种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4]。人的幸福必须与道德相联。所以,“德福一致”成为了许多伦理学家的共识。

      “德福一致”意味着,道德与幸福相互制约,道德是幸福的源泉,获得幸福,就必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道德之人一定是幸福之人。当然,影响幸福的因素,不只有道德,正因为如此,还会形成局部的德福不一致。但这些都是局部的、短暂的,也是对幸福的歪曲和异化。因为,道德是人精神需要的核心,它引领着人的物质需要,所以,德性是人获致幸福的根本。正因如此,道德教育才能够从根本上关涉人的幸福。

      二、德育目标:引导人建构幸福生活

      教育的目标,包括德育的目标,不能只为了发展人而发展人。一个人为什么需要掌握知识、拥有能力和具备高尚的品德,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拥有幸福的人生。否则,掌握知识、发展能力、涵养品德就成为了一个空洞的摆设。所以,“幸福应当成为教育的目的,而好的教育增进个人与公共幸福。”[5]如果说教育不能给人一种幸福,甚至带来的是痛苦和摧残,那么只能说教育出现了问题。我们需要反思教育,需要按照幸福的原理,创造幸福的教育。

      不只是德育,整个教育都应该服务于人的幸福生活,但德育比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等在引导人的幸福生活中更重要,也具有独特性。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比无知识、无能力的人,更容易获得物质财富、社会地位、权力等。所以,知识教育和能力教育更容易使人获得世俗的幸福。但这种世俗的幸福需要精神的引领,否则就容易走向异化,偏离人性之所向。越是拥有金钱、地位、身份,享受荣华富贵的人,越需要精神和道德的引领。只有如此,他才不会被金钱、地位、权力所奴役,真正享受世俗的幸福。

      近年来,德育改革已经走出了知识本位的误区,倡导回归生活。德育不仅要基于生活,回归生活,而且要引导生活。鲁洁教授提出,德育的根本作为在于引导生活的建构,引导人去建构的是一种更好的生活。[6]所谓更好的生活,一定是不断走向幸福的生活,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德育的根本作为在于引导人去建构一种幸福的生活,过一种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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