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的结合

——香港公民教育的个案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恩荣,香港教育学院治理与公民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阮卫华,香港教育学院治理与公民中心助理教授

原文出处:
中国德育

内容提要:

文章以香港为案例,探讨政治化和非政治化公民教育的争论,以及支持两种不同取向的公民教育的政治及文化因素,尝试整合两方的特点,提出响应公民全面发展之公民教育。认为政治化和非政治化公民教育的二分概念过于简单,不能面向21世纪的公民教育,政治和道德导向的公民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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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在西方文献中,“公民”常被视为“多元公民”,其定义为地方、国家、地区或全球政治群体的成员(Halstead & Pike,2006;Oldfield,1990)。“公民教育”即培育公民的教育,其目的是培育政治群体的成员了解、认同并参与塑造其小区,所以公民教育应是以政治教育为重心。Tse(2004)指出政治教育与公民身份关系密切,所以政治教育亦可称为公民或公民身份教育。在文献中亦常有交替使用公民教育、公民身份教育及政治教育的情况。由于公民拥有一个明确的政治角色,这意味着没有政治教育的公民教育是不完整的。

      一直以来,非政治化公民教育并不新鲜。但近日一些国家或地区蓄意淡化公民教育课程中的政治性质,所以再度引起注意。本文中“非政治化公民教育”是指很少政治内容的公民教育课程。其实在任何课程的发展过程中,都难以避免政治行为,例如课程内容的筛选,所以非政治化公民教育这行为本身,其实也是一个政治行为。部份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亚洲,大都倾向采用具强烈道德色彩的非政治化公民教育,但这现象绝不局限于亚洲,美国的品格教育就是一个例子,虽然仍有争论,但它常被视为是以个人为焦点及非政治化的公民教育(Althof & Berkowitz,2006):而Frazer(1999)亦指出英国的公民教育忽视政治教育,Yuen and Leung(2009)也指出各界对政治教育的忌讳最近才有改善。

      非政治化公民教育的成因有很多可能性,第一是对公民身份的演绎不同,例如有时“政治群体”一词会被“群体”替代,从而削弱“公民”这概念的政治意识(金生鈜,2010);第二是对学校教授政治的怀疑,事实上政治教育一直存有各种忧虑,如有偏见的表达、政党对学校的影响及灌输等(Brownhill and Smart,1989;Spiecker & Straughan,1991;Yuen,2007);最后是管治的目的,以殖民地时期的香港为例,殖民地政府刻意把课程非政治化以解决其合法性及内部政治冲突的问题(Leung & Yuen,2009;Morris and Chan,1997)。Morris,Kan and Morris(2001)解释自香港1997年回归后,由于政治上的考虑,特区政府有意再次淡化学校有关敏感性政治议题的讨论。但不论非政治化公民教育的原因何在,其结果是削弱公民的政治意识及助长他们的被动性,削弱学校教育对培育年青人学习公民参与的功用。

      本文以香港为案例,探讨政治化和非政治化公民教育的争论;然后分别探讨支持两种不同取向的公民教育的政治及文化因素,进一步指出政治化和非政治化公民教育的二分概念过于简单,不能面向21世纪的公民教育。在面向个人或公民的全面发展上,政治和道德导向的公民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最后尝试整合两方的特点,并提出响应公民的全面发展之公民教育。虽然本文内容集中讨论香港,但期望在其它地方得到共鸣。

      一、香港公民教育简史

      香港是一个自由及世界性的中国城市,历史上亦是中西方文化相遇的地方,在1997年回归前是长达150年的英国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回归中国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在小宪法《基本法》的授权下,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可以自行管理本土事务及保持与中国内地社会主义制度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而中央政府则负责管理香港的军事和外交事务。在公民权利方面,为了非政治化香港社会,殖民地政府限制了香港公民部份的政治权利,如普选,但却赋予大部份的公民和社会权利。在主权回归后,基本上香港社会仍然是一个公民和社会权利较强而政治权利较弱的社会(Fairbrother,2005;Ghai,2001)。简而言之,香港公民教育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Leung,2008;Leung & Yuen,2009)。第一阶段:非政治化的学校教育(二次世界大战至1980年代中期);第二阶段:部份课程的政治化(1980年代中期至1997年);第三阶段:公民教育再非政治化及国民教育的确认(1997年至2008年);第四阶段:透过通识教育推动公民教育(2009年至今)。在这些阶段中都有两个相互竞争的公民教育版本:一是侧重道德和爱国主义的非政治化公民教育,二是侧重政治、民主和人权的政治化公民教育。

      二、香港公民教育的两个不同版本

      (一)非政治化版本

      虽然公民教育的非政治化在第一和第三阶段都尤其明显,下文将集中讨论第三阶段(1997至2008年)的情况。这阶段最根本的改变是在官方文件中“德育及公民教育”取替了“公民教育”,例如在文件《学会学习——终身学习·全人发展》(CDC,2001)中大幅度缩减政治、民主及人权的内容,提出五个主要价值观:责任、承诺、尊重、坚毅的态度及国民身份,并轻轻带过正义和人权等价值观;另外官方确立强调中国文化和避谈政治的国民教育,旨在宣扬爱国主义和表达对祖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如孝顺、谦逊、廉正和集体责任等的重视,但同时回避敏感性话题(Leung & Print,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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