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参与主体间联合最优决策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光珮,四川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袁光珮,北京城市学院,北京 100083 袁光珮(1964-),女,台湾台北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研究。E-mail:ygp@ bcu.edu.cn

原文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物流金融为参与主体带来“共赢”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物流金融参与主体之间的不合作或不协同,在国内当前制度环境下极容易产生主体间性风险。现代物流更加追求时效、低成本以及保障性,这就要求金融服务能及时地为物流提供与之相匹配的资金服务。显然,物流金融参与主体间的协同决策、联合行动无疑对提高物流金融业务的效率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本文就以物流金融参与主体间的联合最优决策进行讨论。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12 期

字号:

      物流金融业务作为一项新型金融服务业务,对于提升整个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物流金融在带来多方“共赢”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风险上升、效率不高及环境制度上的多般约束。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都有可能出现主体间性风险,从而制约这一创新业务在国内的顺利开展。事实上,物流金融是一个需要融资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共同参与和协作的金融服务创新活动,因而在分析物流金融业务中参与主体之行为时,必然要涉及参与主体间的博弈,只有加强物流金融参与主体间的协作和共同决策并最终实现最优化,才能使物流金融业务持续蓬勃发展。

      一、文献综述

      大量的文献集中于分析资产质押融资(asset-based financing)业务。Berger和Udell [1]指出,美国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中,包括存货质押融资在内的动产质押业务占70%。Fenmore[2]对物流金融中新兴的订单融资业务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对于重度信誉的公司,如果有季节性或不规律的现金需求而又没有额外资产来融资时,订单融资业务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在有关资产质押融资的研究中,相当部分文献侧重于质押物风险分析。Kuosmanen和Post[3]分析了质押融资业务中质押资产类别和质押物品种的选择对融资活动的影响。另外许多文献就物流金融各参与主体的决策分析进行研究,Buzacott和Zhang[4]从融资企业的角度,在存货模型中引入企业财务状况的限制,证明了资产抵押融资对金融机构和企业都有效益,并分析了当金融机构设定融资上限时,对企业生产决策的影响。首次尝试把资产抵押融资集成到生产决策中去。然而,他们将产品价值视为常数,忽略了产品价值变动时所带来的影响。Sun[5]针对现代物流面向金融服务的创新进行研究,提出了供应链中中小企业融资的商业模型。Don和Craig[6]从金融机构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角度出发,以美国金融机构为例,提出需要在全面掌握供应链过程和特征的前提下,通过集成物流与资金流,借助电子支付手段来实现金融供应链管理。Cossin和Hricko[7]从财务方面针对企业的资产作价值衡量,为金融机构制定适当的贷款乘数以降低风险。Goyal[8]研究了企业延迟支付方式下的采购模型,得出了经济订货批量公式。Chu等[9]进一步研究了Goyal提出的模型,简化了求解经济订货批量的算法,并研究了Aggarwal等人提出的模型的凸性。此外,Hwang和Seong[10]提出的运费有折扣且需求是价格的函数的采购模型,Sarker等[11]考虑了延迟支付要收取利息情况下零售商的付款策略,Salameh等[12]研究了允许延迟支付条件下,需求均匀而提前随机地持续补货策略,Arcelus和Srinivasan[13]结合三种数量折扣方式考虑了延迟支付货款的经济订货批量模型。一些更复杂的研究集中于处理价格和需求均随机波动情况下的采购决策问题。也有学者讨论了如何构建一个包含期货合同和期权合同的组合来获得最大化利润的采购模型,在供应链合同成本、现货市场价格和库存持有成本为凸集合的情况下,他们分析出了最优的库存策略是一个改进的基本库存策略,而合同组合选择则是一个凸集合规划。他们的分析还指出合同组合不仅能提高供货商的利润,而且能降低金融风险。

      袁红和王伟[14]分析了物流金融在现代物流中的作用。郑玥祥[15]强调了物流金融对金融机构发展的作用。陈超惠和谭春枝[16]着重于物流金融对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意义。然而,这些研究只是关注单个企业的金融(和运营)决策,很少去考虑物流金融参与主体间的博弈,也没有去研究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对参与主体整体价值的影响。不同于前述只分析物流金融对某一参与主体的作用,不少文献试图综合阐述物流金融的价值。唐少麟和乔婷婷[17]分析了国内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对中小企业、商业金融机构及物流企业的重要意义,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金融机构开辟新的利润源,以及提升物流企业的竞争力等,并认为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能够达到“三赢”的效果。周明[18]也分别给出了物流金融对融资企业、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的价值分析。

      大量文献在分析物流金融的作用时集中于某一参与主体,即使有少量文献试图综合阐述物流金融的价值,也并没有将物流金融参与主体视为一个相互联系、决策相互影响的整体,从而也就无法分析出物流金融的整体性效益。同样,这些文献均为定性分析,且没有考虑参与主体的决策对物流金融效应的影响。

      二、分析架构

      物流金融参与主体有融资企业、物流企业及金融机构。融资企业通过物流金融这种形式可以给企业带来流动资金,从而维持正常的生产,或从事研发或开拓市场,根据本身实际的生产情况、资金的缺口程度和融资的成本来确定融资额度,但若融资成本太高,融资企业可能不选择物流金融进行融资,转而选择通过其他渠道来进行融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物流金融令闲置的资金产生利息收入,通过对风险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授信比例来控制风险成本,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但如果授信比例过低则会影响到融资企业的融资意愿。物流企业可以通过提供信息等服务来帮助双方相互之间取得信任、达成合作,并最终获得一定的服务手续费,但如果收费标准定得太高,达成三方合作的次数可能就会降低,甚至为0。三方都有自己的最佳决策原则,都有达到最高收益的策略。

      (一)三方参与主体对融资业务的选择博弈

      物流金融参与三方在整个过程中依照金融机构参与程度,物流金融中的融资业务可分为直接融资、担保和质押三大类。金融机构完全不参与而由物流企业提供资金给融资企业时即为直接融资;物流企业经由金融机构的统一授信(前提是物流企业需为融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而向企业融资则为担保;而由物流企业开具融资企业商品信息证明后金融机构向企业融资为质押。这三种方式均可以选择,这样三方都有三种策略可以选择,从而三方的博弈过程就可以针对这三种策略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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