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部委多措并举促进物流业发展 据《现代物流报》报道,“十二五”时期随着国民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对推动现代物流业规模扩张和结构调整以及物流服务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家各部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铁道部:“十二五”客货运力基本适应发展需要。到2015年,快速铁路客运网将覆盖省会及90%的50万以上人口城市,区域间时空距离大幅缩短,旅客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大能力区际干线和煤运通道基本满足跨区域货运需要,煤运通道总能力达到30亿吨以上,大宗货物运输实现重载化,高附加值货物运输实现快捷化。交通运输部: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将深化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综合运输规划体系和协调机制,优化通道结构,合理配置综合运输通道和枢纽资源,推进国家运输通道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有机衔接、安全环保的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商务本:加快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商务本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商务本将继续把扩大消费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落实并进一步完善鼓励消费政策,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加快流通现代化步伐,在扩大消费中提升流通整体水平。 来源:铁路采购与物流(京),2011.4 降低物流成本要治标更要治本 日前,在当前稳定物价的重要关头,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纷纷出台有关紧急举措要求降低物流成本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须以此为契机,着眼于从根本上治理物流顽症,从长计议,一方面要立法,让我国物流从各自为政的“人治”走向统一的“法治”,另一方面要改革和完善产业制度的政策和环境,发展大物流产业。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物流总成本占G D P比率为18.1%,而发达国家为10%左右; 现在,我国物流成本过高的原因已比较明确,流通成本主要高在交通成本,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各个地方部门自设的收费等。此外,农民是弱势群体,在中间商面前缺乏谈判能力,中间商通过流通来牟利,最后通过层层加价到了餐桌上。治理物流顽症牵扯到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综合、系统治理举措。与此同时,有关政府部门还应考虑,是谁在与民争利,是地方政府还是某些垄断型企业?是哪些部门涉及流通领域监管,有没有监管缺位?希望政府能借助稳定物价的契机,解决部门间协调问题,真正下决心把物流成本降下来。更重要的是,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降低流通成本所做的努力,要避免“临时性”和“应急性”。我们要逐步避免带有部门和地方各出政策的明显的“人治”色彩,去寻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法治”路径。此外,我们需要改革和完善流通体制,发展大物流产业,让市场之手降低国内流通成本。 总体而言,目前中国的物流交通组织方式落后,基本以中小企业为主,而国外一般都在一国之内形成几家大的运输公司,由此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去年下半年开始,有关部门一直在编制《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这项规划被上升为国家级专项发展规划,首次从国家的角度关注内贸流通业的发展,并有望在下半年出台。我们希望这一规划对发展我国流通产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产生巨大的积极效应。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2011.5.19 专家否认物流是高物价推手,称运费十年基本未涨 时下,蔬菜价格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蔬菜产地价格暴跌,有的甚至卖不出去,自毁在蔬菜地;而看到这一消息的城市居民依然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购买蔬菜价格并没有太多的下降。于是,便出现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悖论,公路乱收费、乱罚款、限制多等因素也一并凸显出来,中国物流成本过高便被舆论所诟病。 2010年全国重点企业物流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农副食品加工业物流成本依然偏高,同时物流效率有所下降,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物流费用率有所上升,运输环节物流成本占一半以上。此外,仓储、包装、配送和流通加工成本同比均有所提高。与此同时,近年来城镇农副食品市场管理费用的不断增加,成为农副食品“最后一公里”价格高企的重要推手。因此有观点认为,物流成本过高,并不是物流公司与货车车主的错,他们实际上也是受害者。成本过高背后的推手之一是石油价格,非常强势的垄断巨头,有近乎只涨不跌的油价联动机制;推手之二便是公路收费,中国有世界上最长、最密集的收费公路,占了全世界的70%里程。这两大推手可以拿走物价构成中的大部分。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说,他本人不赞成说物流是高物价的主要推手。事实上,物流成本占物价相对来说比例低,物流价格一直在往下走,十几年来运费基本没有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例,十年前的2001年是18.8%,2010年是17.8%,下降一个百分点。 对于如何降低物流成本,贺登才建议,有关方面要为物流企业跨区域运营提供便利。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大型物流企业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所得税;支持物流企业与银行间开展总部对总部结算模式等;在税收方面,将物流业各环节营业税纳入增值税范围,以解决长期存在的重复纳税问题。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20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