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日本,绿色物流的推行不仅是企业的事情,政府在其中也发挥着强有力的助推作用。日本政府非常重视绿色物流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对绿色物流运行进行管理。日本在最新修订的2009年《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中指出,要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市场,创建能够减轻环境负荷的物流体系和循环型社会。 二、日本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发展绿色物流[1] 日本政府对绿色物流业除进行具体规划和提供强大资金支持外,还非常注重为绿色物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来控制污染并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作用。 20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重视调整流通政策,并制定了物流相关职能方面的法规。1966年制定了《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提出将集中在大城市中心的流通设施向已经整备好的外围地区集中搬迁,以提高大城市流通机能并使道路交通流畅,维持与提高城市机能。 1990年12月开始实施的《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和《货物托运事业法》是规范汽车运输事业行为的法律,统称“物流二法”,替代了连续实施长达四十多年的30部与物流产业有关的法律。《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放松了准入规制,把由日本政府批准的方式改为许可制,并改善了对经营区域的规制。《货物托运事业法》改变了旧的规制,取消了承接运输代理业务企业自己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规定。“物流二法”对日本物流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992年,日本政府公布了《汽车氮氧化物限制法》,并规定了允许企业使用的五种货车车型,同时在大都市特定区域内强制推行排放量较低货车允许行使的规制。1992年,在绿色包装实施方面,日本政府起草《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 1997年,为应对地球温室效应、大气污染等各种环境问题,《关于气候变化国际联合框架条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根据该议定书规定的标准,日本今后需要解决汽车二氧化碳排放超量问题。 2001年1月,为鼓励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减少浪费,日本政府实施了《实用电器再循环法》。该法规委托家电生产商回收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四种家用电器。 鉴于高效、便捷、低成本物流体系对国民经济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日本于1997年、2001年、2005年和2009年,由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共同制定了四次《综合物流施策大纲》,这是内阁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关于日本物流业的纲领性政策文件。这些文件把绿色物流作为整个经济的重要基础加以考虑,其目标并不局限于行业自身。 三、日本绿色物流的发展 1.重视制定绿色物流的具体目标值 日本除了在传统的防止交通事故、抑制道路沿线噪音和振动等方面加大政府部门监管和控制作用外,还特别出台了通过控制货物托盘使用率、货物在停留场所滞留时间,来降低对环境造成的负荷等具体目标值。1989年,日本提出了10年内三项绿色物流推进目标,即氮化合物(Nox)排出量降低30%,颗粒物(PM)排出量降低60%,汽油中硫成分含量降低10%。1993年,要求企业必须承担更新旧车辆、使用符合环境标准的新式货车的义务。2010年,制定了长距离杂货运输中铁路、内航海运利用率提高到50%的目标。 2.加强绿色物流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 为解决地球温室效应、大气污染、交通拥挤、能源限制等问题,日本物流业积极在干线运输方面推动模式转换,由汽车转向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铁路和海上运输,构建干线共同运行系统,在都市内运送方面推动共同配送体系及节能行驶。特别是推行多种运输模式灵活转换的复合联运,发挥公路、铁路运输和海运等各自的优势,对货物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运输。日本政府采取了普及低公害车辆、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管制、实行柴油低硫化等一系列有效措施。 3.建立适应环保要求的新型物流体系[2] 通过物流业运输体制变革,建立高效合理的物流模式,完善运输和配送方面的环境建设,从机制、效率、体系上解决公路运输对环境的压力,构筑环境负荷较低的物流体系。通过构建完整的静脉物流系统,促进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节约自然资源,发展循环型再生资源。 4.通过各种合作形式强化绿色物流的实施[3] 为提高物流效率,日本成立了支援合作的项目“绿色物流合作会议”,并采用发送补助金、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来增进货主、物流企业间的协调合作。另外,为推动绿色物流合作推进事业,日本制定了引导城市内物流效率化运作的城市内物流整体方案。通过促进物流网点设施的综合化及流通业务的效率化,降低环境负荷,提高地区活性。通过绿色物流合作推进事业,多方位支援提高物流效率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以达到推进物流效率化、低成本、减轻环境负荷的目的。 四、日本绿色物流的实施情况 1.加强环境保护,构筑循环型社会 为节约资源,日本制定了再生资源法规,对可利用资源进行再生利用,在实现资源再循环的过程中构筑了一个适应环保要求、环境负荷小的新型物流体系。通过货主、物流企业等方面的合作,实施降低环境负荷的措施,在确认取得一定成效后,由政府发给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