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称信息下的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监督

作 者:

作者简介:
白世贞(1962-),男,山东招远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76 张琳(1987-),女,郑州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76

原文出处:
商业研究

内容提要:

不对称信息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监督是物流服务供应链的重点研究内容之一。考虑一个物流服务提供商和集成商的供应链结构,在对称信息下质量监督基本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不对称信息下Bayes-Nash均衡模型并给出了均衡解,模型进一步考虑了引入物流服务集成商本身受到惩罚因素及提供商之间竞争因素对质量监督的影响,分别得出了新的Bayes-Nash均衡解。此外,对比了引入这两种因素前后提供商和集成商质量决策的变化并给出了提高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水平的措施。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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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服务供应链的研究开始兴起。Ellram(2004)在《Journal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上发表的“理解和管理服务供应链”一文,认为服务供应链是在专业服务中从最早的供应商到最后的客户中发生的信息管理、能力管理、流程管理、服务绩效和资金管理[1]。物流服务供应链是服务供应链中的一种,具有服务供应链的一般特征。田宇(2003)、申成霖(2005)等认为物流服务供应链基本结构是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物流服务集成商—→制造、零售企业[2]。其中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是指传统的物流企业,如运输企业、仓储企、配送企业等,它们因其提供的服务功能单一,且业务开展往往局限于某一地域,而被物流服务集成商在构建全国甚至全球服务网络时吸纳为供应商。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兴起对物流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研究物流服务供应链的相关理论,也为更好地指导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在物流服务供应链的实际运作中,物流服务集成商与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物流服务的需求方(制造或零售企业)提供物流服务。因此,物流服务集成商对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进行质量监督是一个重要的内容,这种重要性可以用西方管理理论中的“木桶理论”来解释, “木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决定木桶装水的多少,不是最高的那一块板,而是最低的那一块板。在物流服务供应链中,物流服务的需求方对物流服务集成商的评价,起决定作用的往往不是最好的一面,而是最差的一面。而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往往成为木桶中最低的那一块板。物流服务集成商对功能型物流服务提供商的质量监督力度直接决定了其提供给客户的物流服务质量的好坏。

      关于供应链的质量问题,国内外相关的文献中已经得到较多讨论。文献[3]利用案例分析的方法,以制造供应链的质量联系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如何能使制造供应链质量得以保证的方法。文献[4]研究了供应链中的质量保证的含义并对制造供应链中的两级供应商和制造商进行了研究,此外,探讨了两者在信息不可观察下的保证/惩罚契约。文献[5]研究了供应链关系稳定性和供应商的质量承诺的关系并利用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研究了交易的各种特征对该关系的影响。文献[6]研究了供应链质量管理的概念及学术上和产业界的实践,提出了质量供应链的框架;文献[7]论述了供应链服务质量的重要性,提出了基于GAP分析的服务质量测度的概念模型。国内的很多学者也对供应链的质量进行了研究,文献[8]以产品供应链的供应商和制造商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不对称信息下的质量预防决策问题,建立了供应链质量收益基本模型。文献[9]研究了由总承包商和总分包商组成的建设供应链中总承包商在不同信息下的质量监督决策问题,运用极大值原理进行求解并进行了仿真。

      此外,在物流合作的质量监督方面的研究中,文献[10]构建的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与分包商之间的Nash均衡模型中分析了合同参数变化对质量的控制作用,但该模型只分析了一种均衡情况。文献[11]从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与分包商的质量博弈行为出发,构建了第三方物流服务分包管理中质量博弈的Nash均衡模型、Stackelberg均衡模型和合作博弈模型。文献[12]在文献[8]的基础上,从质量成本理论角度,探讨了物流外包中的物流服务质量成本,并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建立了基于物流服务质量监督及预防水平的委托代理模型,并利用最优控制理论得出了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外包方最优监督决策解。

      上述国内外关于质量监督研究中,都是基于产品供应链。而目前结合服务产品及服务供应链自身的特点对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监督与协调的研究极少。文献[13]在对物流服务供应链二级合作的质量监控和协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讨,但模型未考虑不对称信息下的情况。

      “不对称信息”是指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私有信息,这些私有信息只有企业本身知道,对方企业并不完全清楚。供应链实际上是一个企业联盟,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库存水平、成本结构和客户信息等都是自己的私有信息,如果其他成员企业不全知道这些信息,或者只知道其中一部分信息,那么企业之间就存在信息不对称。在实际运作中,由于供应链企业之间是合作竞争的关系,信息不对称问题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不确定因素的离散程度越大,物流服务能否按质量完成的风险也越大。

      本文在文献[13]的基础上,对不对称信息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监督进行了研究,运用Bayes-Nash均衡的方法,建立了不对称信息下的质量监督的模型,并考虑客户对集成商惩罚的情况及提供商间竞争因素对质量监督的影响,得出了相关定理。为研究的方便,本文先分析对称信息下物流服务供应链质量监督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Bayes-Nash均衡的方法探讨物流服务供应链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质量监督问题。

      二、对称信息下的质量监督基本模型

      (一)模型假设

      考虑一个物流服务集成商和一个物流服务提供商构成的物流服务供应链。物流服务提供商A给物流服务集成商B提供所需的物流服务。根据文献[13]的模型假设,设集成商B支付给提供商A的报酬为:

      w+(r(π(p)-w))

      其中w为固定报酬,r(π(p)-w)为绩效报酬,r为提供商从合作中获取收益的提成系数,收益π(p)为提供商努力的函数。对于集成商来讲,其收入为(1-r)(π(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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