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何没守住创收的底线?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跃华,湖南省湘潭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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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给湘潭市审计局转来一份检举材料,反映某单位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疑点。湘潭市审计局非常重视,马上将此项目列入本年度项目计划,责成审计组对该单位2007-2009年度的财务收入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清检举事项。

      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尽快给纪委一个交代,给群众一个答复,审计工作随即铺开。考虑到检举材料的保密性,审计组决定采取送达审计的方式,将该单位的账簿资料全部带回局办公室进行审计。很快,审计组便发现该单位在账务核算方面存在一个大漏洞:该单位成立了一个民办教育机构对外招生(以下简称“艺校”),该机构对内实际对应着该单位下设的三个部门,各部门独立创收,收支全部自行核算,近三年入账收入达310余万元,全部未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审计还发现,各部门管理混乱,收入支出核算不实。如与外校联合办班收入仅将部分利润入账,无任何结算资料供查证,而费用支出却是全部白条支付,审计无法核清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该单位认为民办学校独立创收,财务可不纳入机关统一核算。

      事实上,审计组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后认为:该学校是利用单位的场地和品牌效应进行经营,民办学校只是为取得培训资格而设立,很多条件都不符合民办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该学校没有实际出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管理人员也都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各部门账只是简单的流水账,收入直接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的发放,所有创收收支全部体外循环,这实际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小金库”,而且管理相当混乱。

      初审告捷,审计组没有就此罢手。从混乱的部门账簿中,审计组抽丝剥茧,又一条审计线索浮出了水面。

      审计发现,部门支出中授课费支出占很大比例,全部是白条领取。而领取授课费的这些领条中,又有好几张是以某学校的名义开具的,经过核对笔迹,这几张领条出自同一人之手,汇总金额达9万余元。是谁要以学校名义领款?该学校与单位又是什么关系?

      带着一个个问号,审计组询问了该单位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介绍:该单位各部门以艺校的名义与公办学校联合办班,主要以交叉教学的方式,聘用学校教师,租赁学校的场地,利用周末或寒暑假上课,艺校按一定的标准支付教师授课费用,利润由双方共同分配。可是,为什么学校要与艺校联合办班呢?为什么学校收管理费不开具正规的收款票据而以领条形式领取呢?这些所谓的管理费在学校财务又是如何反映的呢?审计人员马上警觉起来,认定此事不简单。

      审计组成员马上查阅联合办学的有关规定。一个文件引起了审计组的注意——《湖南十条禁令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该禁令第三条“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在节假日期成建制补课”和第十条“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明文规定学校不得补课。

      审计组恍然大悟,艺校培训缺少生源,学校不愿放弃补课费这一极好的“收入”来源,于是艺校和学校联合办班,以艺校名义在学校上课,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以“不知情”为由躲避教育部门的检查,利润由艺校和学校共同分配。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要弄清整个事件就必须掌握学校与艺校怎么结算、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审计组向艺校负责人提出要求提供联合办班的相关资料,对方以“资料没有保存”为由拒绝。无奈,审计组只能根据艺校账上的蛛丝马迹,着手对学校进行延伸审计调查。

      调查又遇到了新的麻烦。一开始,学校领导拒不承认与艺校联合办班,也不承认从艺校拿了管理费。当审计组拿出签署了学校名称的领条,请校领导解释这些领条是怎么回事时,校领导马上紧张起来,不再狡辩并叫来了当事人。该人是学校的副校长,她承认她在艺校以学校名义开具了收条。审计组随即要求学校提供入账的凭证和票据,学校却支支吾吾,借口搪塞。

      学校为何不敢出示账本和凭证?第一次没有获得资料,调查一时陷入了僵局。怎么才能打开突破口,挖掘出事情的真相?审计组经过讨论,第二天又专程赶到学校,一方面向学校领导澄清利害,一方面捕捉他们言辞中的漏洞。学校领导开始一口咬定资料已销毁,审计组马上抓住这一点,讲明事情的严肃性,申明恶意销毁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要求学校承担刑事责任。

      学校领导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交代了事情的原委:他们将收到的捐助款与教辅费、保险费一起以个人名义储存,用于学校教职工的福利及其他项目的开支。当学校最终交出了“小金库”的账本与存折时,审计组成员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当审计组看清“小金库”的账目时,放松的心又不禁纠结了起来:一个小小的小学,近两年的“小金库”涉及资金竟多达100多万元!是什么促使他们有如此大的胆量,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清理“小金库”的时候顶风作案,难道他们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吗?一个学校如此,其他学校呢?是不是也是这样?

      带着上述疑问,审计组又对联合办班的七所学校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都说没有保存联合办班的原始资料。资料已经销毁,审计又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究竟如何对这种行为定性?到底联合办班有多少收入?利润是否全额入账?审计一时无法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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