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企业的发展壮大,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蜂拥而起,不少企业形成了母子公司分离的格局:母公司逐渐剥离为纯粹的管理层,不做具体业务;经营业务全部下放到各个专业子公司去做,子公司成为一个个盈利中心。这在我国母、子公司的账面上就形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母公司由于没有业务,“只出不进”或者“少进多出”,账面利润为负,有的甚至是严重亏损;子公司由于是轻装上阵,专业经营,账面利润为正,有的可以说“肥得流油”。 限于税法对合并纳税的严格规定,很多母、子公司不具备合并纳税的条件,只能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对于这些不能合并纳税的母、子公司来说,其之间的收支如果“模糊”,或者欠规划,就有可能产生一个“税负失衡”现象,即母、子公司的税负都偏离正常值——子公司税负偏高,母公司税负偏低——企业总体税负加重,若改变这一局面并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就需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收支行为,对整个集团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笔者用案例讲解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和纳税现状分析 某母公司为贸易企业,为了打造专业化经营队伍,2008年末将最后一个业务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H(母公司持股90%),并准备扶持其上创业板。至此,母公司就成为一个不做任何具体经营业务的管理公司,收支结构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收入项目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税后利润的50%上缴的利润;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按投资比例取得的分红;投资证券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支出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本部职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驻外机构经费;其他费用如审计费、商会会费、会议费和离退休干部费用等。 由于剥离了最后一个业务部门,母公司在市场上的收入来源渠道就彻底“断流”了,但其公共的支出项目并没有随之减少多少。2009年母公司的账面亏损1 000万元,而子公司H的账面却盈利2 000万元,利润较去年总体增长55.68%,企业所得税总体增长113.32%,显然母子公司都是“税负失衡”。 原因是:由于是刚刚分离,母公司与子公司H之间的一些财产和费用还没有划分或界定清楚,比如一些属于子公司H的费用却在母公司列支,子公司H占母公司的资源不付费或者少量付费等,这就导致了母公司的费用偏大,子公司H的费用偏小。又由于是分别纳税,尽管母公司的亏损可以与子公司H上缴的利润对冲,实行差额计税,但母公司从子公司H那儿取得的是税后利润,即本应属于子公司H的费用(在母公司列支的部分费用)没有进入第一道所得税(子公司H的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总体税负就增加了。现以2009年母、子公司账面利润分两种情况进行验证和分析: (一)母公司1 000万元亏损(费用)不在子公司H的税前扣除 子公司H应缴税金=2 000×25%=500(万元) 母公司从子公司H分得利润=1 500(税后利润)×90%(持股比例)=1 350(万元) 按现行税法,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投资利润是免税收入。 母子公司总体纳税=500(万元) (二)母公司1 000万元亏损(费用)在子公司H的税前扣除 子公司H应缴税金=(2 000利润-1 000亏损)×25%=250(万元) 母公司从子公司H分得利润=750(税后利润)×90%(持股比例)=675万元 母子公司总体纳税=250万元 第二种方式比第一种方式总体节税250万元(500-250)。 (三)总体节税的原因分析 将1 000万元亏损记入子公司H税前,为子公司H节约250万元税金(1 000×25%)。 节税筹划方案 针对这个企业的具体现状,笔者给出了“费用下放”和“向下收费”两个节税方案。分别介绍如下: (一)“费用下放”的节税方案 这个节税方案是基于以下两个现状提出来的:一是母公司的主要领导在子公司H兼职——比如母公司的总裁在子公司H担任董事长,母公司的高管在子公司H担任董事等,但他们的薪资报酬、管理费用等全在母公司列支,这不符合费用要真实列支的原则;二是母公司与子公司H的办公人员混用,即子公司H的日常事务由母公司的办公人员承担,但不付任何费用。 “费用下放”的节税方案具体有二: 1.将在子公司H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部分费用“下放”到子公司H,让子公司H提取董事会费,据实列支在子公司H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相关费用。 依据现行法规,子公司H可以提取董事会费,用于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和董事会的会务费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但要制定董事会费管理办法,据实列支,不得预提,更不得发放给个人。 2.将母公司部分办公人员 “下放”给子公司H,其相关费用也随之“下放”,在子公司H的税前据实列支。 目前母公司的外联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有为数不少的职员几乎是在专职为子公司H服务,其费用却在母公司列支,这不合理,要做好动员工作,让他们“下放”,为企业总体纳税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