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德祥,湖南冷水江市财政局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综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1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额时,允许从商品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价款的一种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与原生产型增值税的区别,在于增加了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在会计核算上需要增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等核算内容,消费型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可以分为单独核算法和合并核算法两种方式,单独核算法又可以分为单独系统核算法和单独简便核算法等。

      一、单独系统核算法

      单独系统核算法,是指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单独设置“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二级科目和相关三级科目;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销项税额”明细科目,对固定资产所涉及的增值税事项进行系统、全面核算和反映的一种方法。

      (一)会计科目

      为了系统地反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及其抵扣情况,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1)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二级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三级科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用于反映企业购入或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用于反映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其改变了用途而不能抵扣,应予以转出的进项税额。“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用于反映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

      (2)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新增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用于反映企业以当年因出售固定资产而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金额。该科目与“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相对应。“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科目,用于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收入而收到的增值税。

      (二)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核算。外购机器设备时,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设备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输费用时,按照可以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计入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的机器设备,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机器设备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机器设备的价款和增值税减去按规定计算的所得税,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所得税,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机器设备,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购进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工程物资,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工程物资的价款,借记“工程物资”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企业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的原材料,应按该部分原材料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该部分原材料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核算。固定资产购入时就已明确不用于生产增值税产品或不准抵扣增值税的,应将其购入时的价款和增值税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固定资产购入时,明确用于生产增值税产品,但后来又改变了用途,如用于非独立核算的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将原计入“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转出)”科目。

      (4)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核算。企业转让处置已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应依税率计算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具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如果固定资产销售时计算的销项税额≤当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账面余额的,按销项税额等量结转“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二是如果固定资产销售时计算的销项税额>当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账面余额的,按当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账面余额结转“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三是销售或处置未计算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前入账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不准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购入时就明确不用于生产增值产品的固定资产等)。应按处置固定资产的净值和适用税率计算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