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余管理 (一)何谓“盈余管理” 关于盈余管理的含义,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的意见。美国会计学家Katherine·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美国学者Paul·M·Healy和James·M·Wahlen解释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者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建经济交易时,通过运用判断改变财务报告,从而误导一些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根本收益的理解,或者影响根据报告中会计数据形成的契约结果。按照美国另一会计学家William R·Scott的观点,盈余管理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 通过上面几个比较权威的定义,可以概括出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1.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管理者;2.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遵从的会计准则;3.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使管理者自身利益或企业价值最大化;4.盈余管理的结果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的改变,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5.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手段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因此盈余管理的最终对象还是会计数据本身。 笔者认为,所谓盈余管理是管理者运用职业判断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或规划交易来变更报告期盈余的行为,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二)盈余管理的方法 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主要是一项会计行为,但其手段不只限于会计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减值准备调节盈余;2.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调节盈余;3.利用公允价值应用调节盈余;4.利用资产重组调节盈余;5.利用关联交易调节盈余。其中方法3包括3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金融资产计量。本文主要讨论金融资产的计量和盈余管理的关系。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与盈余管理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取得除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股权投资等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时,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划分为4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其应用指南对每一类金融资产进行了定义,却没有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何进行分类以及分类标准进行严格的界定,尤其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较为模糊。如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其应用指南指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比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本准则范围内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也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也指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从这一界定可以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是一个补缺的账户,基本上等同于分类中的“其他类”。 因此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可以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亦可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分类的标准就准则来看是依据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划分。由于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实际目的极难查证,故管理者在划分金融资产的分类时随意性较大。事实上持有目的是由管理者自身确定的,可以预先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再根据准则的要求确定目标。比如,实际以短期交易为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应该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是为了操控利润等,管理者可以否认其持有该项金融资产的实际目的,而将目的歪曲为其他目的,从而将该项金融资产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并不影响其对金融资产的买卖操作,但是该项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的处理则是完全不同的。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公司利润最大的影响在于其后续计量方式的差异:1.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类科目“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2.资产减值的计量。持有期间公允价值下降时,不管下降幅度多大,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其差额全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视下降幅度的不同做不同处理,如果下降幅度小且时间较短,下降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下降幅度较大且持续下降时则视同发生减值,应该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并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科目的差额。当以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升不再发生减值时,还应该转回已提取的减值准备。3.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将出售价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将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是将对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结转至“投资收益”。下文以一例说明相同投资内容由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不同而对公司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