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婚姻市场逐渐开放,婚姻观念日益多元化,青年男女的婚配模式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其中,“自己认识”的自主婚配模式日益普遍(Nancye.Riley,1994:791-803;徐安琪,1997a:44-48;叶文振,1997:35-40;田晓虹,2001:99-101;徐安琪、李煜,2004:14-23;叶妍、叶文振,2005:46-52)。大部分城市居民基本上走出了父母之命的传统,半数以上的人能够依据自己的意见选择配偶(徐安琪,1997b:21-27;Parish & Whyte,1978:64;阎云翔,2009:70-71)。青年男女自主婚配模式比重不断增加的同时,中国都市中产阶层的规模在不断扩大(陆学艺,2002:23-25;张宛丽,2002:85-94;周晓虹,2005:47-48;李培林、张翼,2008:1-19),城市人口结构和社会阶层分布也出现了急剧变迁。中国城市化发展和中国高等教育扩招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通过教育和就业实现向城市的流动,城市新移民在城市总人口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多,其中绝大多数城市新移民都是来自农村地区的青年才俊,他们通过高等教育改变了自己的户籍身份(吴晓刚,2007:38-65;林易,2010:88-108)。 大量农村男性精英也即网络上俗称的“凤凰男”进入城市工作生活,不仅改变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群体结构,同时也改变了城市婚姻市场和都市青年人群的家庭生活。一项在青岛关于夫妻婚前双方父母社会地位的研究也表明,1996年配偶双方中女方父母社会地位高的比例为12.8%,2006年的比例为9.4%(王回澜,2007:28-36)。可见,城市“80后”青年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农村的男青年和出生城市的女青年通过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组建的家庭,这种女性职业能力低于男性,而家庭地位高于男性的城乡婚配模式,就是网络上俗称的80后“凤凰男”和“孔雀女”家庭,也即本文所研究的错位婚姻模式。无论是电视剧《双面胶》、《新结婚时代》还是网络上层出不穷的故事都直指80后“凤凰男”和“孔雀女”所在家庭中的矛盾以及冲突,为什么“凤凰男”透过个人努力实现了向上流动,但却无法避免与城市女性结合后面临的各类家庭矛盾,尤其是在小孩抚养过程中出现的婆媳冲突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婚姻稳定和家庭和谐。本文以“凤凰男”和“孔雀女”所在家庭中围绕小孩抚养出现的婆媳冲突为研究对象,探讨了错位婚姻家庭中婆媳冲突背后存在的家庭地位差异和个体地位差异的张力,从而揭示出社会变迁和市场转型对都市错位婚姻家庭的形塑机制。 二、概念界定、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中国开放的市场和高流动性的社会扩大了当代青年男女的择偶半径和择偶范围,各种各样的“婚姻藩篱”被市场经济和社会流动冲淡,尤其是自致性地位获得成为青年人向上流动的基本动力,社会流动、社会包容和政府不干预丰富和发展了当代青年男女的择偶模式。越来越多来自农村的青年才俊与城市青年女性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组建新的家庭,这在客观上为我们研究和理解当前中国社会流动和城市婚配家庭模式提供了重要场景。 (一)概念界定 在现代社会,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已深入人心,通过自由恋爱和自主组建婚姻家庭成为都市年轻人群的普遍婚恋模式,但婚姻既是男女两性关系的结合,也是男女双方的家庭联姻。 因此家庭关系涉及到男女两性和男女双方的家庭出身,这既包括个体层面的职业能力,又包括父辈的家庭社会地位,通过将个体职业能力和家庭社会地位进行交互分类,可以建立起个人和家庭出身组合而成的不同婚姻家庭类型。因此,将“凤凰男”和“孔雀女”的个体职业能力和家庭社会地位进行交互分类,可以得到表1:
按照家庭社会地位和个体职业能力进行交互分类可以将男女青年区分为四种类型:家庭地位高和职业能力强、家庭地位低和职业能力强、家庭地位高和职业能力弱、家庭地位低和职业能力弱。如果将这四种类型的男性和女性互相之间进行通婚,可以得到十六种不同组合的婚配模式(不包括同性婚配,仅指异性婚配)。本文主要研究家庭地位低和职业能力强的男性与家庭地位高和职业能力弱的女性所结合的婚配模式。其中,家庭地位和职业能力的概念界定如下: (1)家庭社会地位主要是比较配偶双方父辈的职业地位和户籍身份。在本文中,家庭社会地位高是指女性父辈居住在城市,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班或从事技术、管理的工作岗位,而家庭社会地位低是指男性的父辈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打工经商。 (2)个体职业能力主要是比较配偶双方的教育程度、职业类型、工作岗位和收入水平。在本文中,职业能力强是指那些在权力部门、垄断性企业或大型外资企业上班的男性,他们教育程度较高,多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多数从事相对较为重要的工作岗位,收入水平也普遍高于所在城市居民的平均数;而女性相应来讲,职业类型、工作岗位、收入水平和教育程度比男性要低,尤其是承担满足家庭生活所需资源的能力要远远低于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