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亲社会行为测评维度的建立与验证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庆鹏,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寇彧,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电话:010-58805184,Email:kouyu455@163.com

原文出处:
社会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本研究基于亲社会行为概念的原型分析结果,对青少年群体认同的亲社会行为的维度结构进行了探索和验证,旨在为开发测评工具提供依据。结果验证了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概念维度结构由利他性、遵规与公益性、关系性以及特质性构成;以该结构为依据建构测评维度,其信度指标符合测量学要求;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表明,构成测评维度的四因子模型与数据的拟合性良好;效标测试结果表明,四个维度的效标效度也良好。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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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亲社会行为能够使他人乃至整个群体获益,并可以构建与提升交往双方之间的和谐关系(Eisenberg & Miller,1987;Eisenberg & Fabes,1998;Greener & Crick,1999;Fabes et al.,1999)。亲社会行为符合人们对于具有成熟社会化经历的个体的角色期望,它反映了个体人格结构中与外部世界有关的积极倾向和健康特质,同时也能够在社会互动中传递出具有适应功能的社交性内涵,故而涵盖了人格品质和社会技能这两个层面上的意义。培养亲社会行为习惯与亲社会的人格品质,是青少年道德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方面,而如何在操作层面上实现亲社会行为的鉴别、筛选和有效干预,则需要借助一个可靠的测评工具来实现。本研究试图基于青少年亲社会行为概念原型分析的结果(寇彧、张庆鹏,2006;寇彧等,2007;张庆鹏、寇彧,2008),从青少年群体对亲社会行为的独特理解出发,探索并验证亲社会行为的测评结构。

      在以往针对亲社会行为的测评过程中,研究者较少专门对亲社会行为本身所涵盖的不同类型进行系统的区分,对亲社会行为本身的微观分析不够(Carlo et al.,2003;Bergin et al.,2003)。研究者更感兴趣的是相关情感因素、认知因素和家庭社会环境因素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作用,及其随年龄变化而表现出来的发展特点,所以往往只是将亲社会行为置于宏观的“亲社会”诸要素的关系框架内进行探讨。例如,艾森伯格等人在发展心理学框架下,主要从认知(道德判断、亲社会道德推理)、情感(和移情有关的情绪反应)及行为(主要考察帮助行为)这三个方面出发,采用纵向研究方法探讨个体从儿童期到成人初期的亲社会性发展(Eisenberg et al.,1987,1991,1995,2002)。而在这些研究中,研究者并没有对亲社会行为本身的可操作化理解给予足够的重视。例如,艾森伯格和谢尔等人(Eisenberg et al.,1987)考察9-12岁青少年的亲社会道德推理的发展,亲社会推理和不同代价水平的亲社会行为及其和移情之间的关系时,是通过青少年被试在成人需要情境中做出帮助行为(捡起掉在地上的纸片)的持续时间和数量(捡起纸片的数量)来测评亲社会行为的。在另一项类似研究中,艾森伯格和米勒等人(Eisenberg et al.,1991)则采用23个项目的自我报告的利他量表(也称帮助量表,最早由约翰·菲利浦·拉斯顿等人在1981年编制,原版为20个项目)来对11岁青少年的亲社会行为进行衡量,这个量表所涵盖的主要是无偿赠予和自愿的帮助行为。此外,艾森伯格和古遂尔等人(Eisenberg et al.,2002)在对青少年后期(也就是成人早期)个体的亲社会人格和亲社会道德推理的研究中,采用了自我报告的帮助量表,同时引入母亲报告、友伴报告以及观察的方法来测查亲社会行为,主要关注的行为类别依然是帮助、分享、安慰等。

      卡罗等人(Carlo & Randall,2002;Carlo et al.,2003)在以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亲社会行为的五个类型,分别是利他的亲社会行为、依从的亲社会行为、情绪性的亲社会行为、匿名的亲社会行为,以及公开的亲社会行为。这种区分侧重于被试做出帮助行为时所具有的不同倾向。其基本假设是,被试的认知能力(例如观点采择)、情感特征(例如移情)以及特定的社会背景都会对应特定的亲社会行为类型,因此可通过对青少年的观点采择、责任归因、移情、社会满意度、言语技能等方面的检测,来为亲社会倾向量表提供信度和效度依据(寇彧等,2007)。这项研究虽然对亲社会行为的倾向进行了多角度的区分,但研究者是通过自我报告的普遍亲社会行为问卷(Global Prosocial Behavior,改编自20个项目的经典帮助量表)、教师报告的助人与慷慨评价来测评亲社会行为的,并没有在一个更大的框架之下考察“行为表现”的不同种类。对亲社会行为的测量仍然局限在具体的“帮助行为”上,所以依然存在考察范围狭窄、类别区分简单化的问题。

      传统亲社会行为的研究中之所以会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研究者一直倾向于注重行为结果对行为接受者的意义,一些代价低和利他特征不明显的行为往往被研究者排除在视野之外(寇彧,2005)。这种研究取向偏好又源于“以研究者为中心”的学术立场,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理论构建出了亲社会行为的简化分类模式,通常包括帮助、安慰、分享、合作等少数行为。这样的简化分类模式虽然有助于在实验室情境下实现对变量的操作处理,并获取较高的内部效度,但其实验研究结果却难以广泛而有效地推广到真实情境中去,并且还会影响人们对亲社会行为全貌的理解。已有研究发现,青少年广泛接受与认可的亲社会行为——例如维护群体成员间关系的行为,体现友好人格特质与个人积极品质的行为等——往往是传统研究较少关注和重视的(寇彧等,2007)。因此,从测量的角度来看,以简化分类模式得到的亲社会行为显然是有限的,基于该模式的测评方法也很难作为对亲社会行为进行大范围鉴别和干预促进的依据。那么,该如何突破现有的局限,构建一个更为合理的测评工具呢?我们认为,应首先理解被研究者对亲社会行为的概念表征,进而才能探索更具生态效度的亲社会行为测评工具。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在前期研究中采用焦点团体访谈的方法考察了青少年对亲社会行为的理解和认识,从中提炼出青少年认同的43类亲社会行为;然后将这些行为作为研究目标,让青少年评价它们与自己心目中的“亲社会行为原型”的符合程度,从而获得了最接近原型的中心类属成员和相对远离原型的边缘类属成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记忆实验验证了原型评价数据的可靠性。总之,已有研究已经探讨并区分出了青少年认同的亲社会行为类别体系,这些研究基于原型分析所得的概念表征结构反映了青少年自身的观点和态度,并在最大程度上涵盖了符合青少年群体特异性的表征信息,因而可以在编制青少年亲社会行为测评工具的过程中将这些信息作为确立测量结构的基本要素。已有研究为测评工具的开发提供了必需的描述性数据,本研究将基于这些结果,深入提炼和分析青少年所做的原型符合程度评价,探索符合青少年特点的亲社会行为测评维度,并验证这些维度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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