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马迁传记文学的命运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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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2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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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作为中国古代传记文学的典范,不仅在艺术上有卓越的创造,而且几乎在每一篇人物传记中都富有深厚的哲理意蕴,耐人寻味。其中对人物命运的哲理思考,更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文与史之有益于世,不外一为可观,二则可思。史实(成败兴亡),此可观可鉴者也,然而这终究主要还是为有天下者所用,与万民关系尚隔。而命运则是一切愿有为者皆不敢轻视的,最切于身者莫过于命运。而命运的实质,不外天人之际: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动而有效?(多大程度上过此妄动无效?)其间有可把握者,有个人无法事先把握者。而对数千年社会全景式的各色真实历史人物命运全过程进行观照审视的书,至少在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此只此一部!《史记》是最可深思之书,亦即最富有生命力的伟作。本文试图探索司马迁传记文学中蕴含的命运哲理,他如何看待命运?又如何写人的命运?

      一

      《史记》人物传记中蕴含命运哲理,与司马迁的著述目的有关。司马迁《报任安书》表述其作《史记》之目的说:“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梁启超亦指出司马迁的著书目的说:“迁著书最大目的乃在发表司马氏一家之言,与荀子著《荀子》、董生著《春秋繁露》性质正同,不过其一家言乃借史的形式以发表之耳。”(《要籍解题及其读法》)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史记》与先秦诸子著作性质相同,只是著述形式不同而已。先秦诸子是以直接探讨社会、人生问题为主的哲理散文,《史记》则是借史的形式来发表自己对社会、人生的看法。梁启超指出,《史记》“其最异于前史者一事,曰以人物为本位。”(《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二章)《史记》全书由本纪、世家、列传、表和书五种体例组成,共130篇,而前三种基本上都属人物传记,占112篇。可见,司马迁的“一家之言”主要通过人物传记的形式发表出来。

      司马迁提出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研究内容,包括了人生哲学和历史哲学。而“究天人之际”的落足点是在人,研究天命、天道,目的是为了人事、人道。“通古今之变”,是为了弄通古今历史变化的规律,而历史是由人的活动造成和积累起来的,则最终亦离不开人。故《史记》以人物为本位,不仅体现在著述形式上以人物传记为主,在内容上亦以探讨历史人物的人生哲学为主,而集中表现为探讨人物的命运。

      天命、命运是什么?古代把天当作神,称天神的意旨为天命。这是殷、周以来人们的观念。如《诗·大雅·大明》说:“有命自天,命此文王”、“笃生武王,保右(佑)命尔,燮(协和)伐大商。”说周国的文、武二王受上天之命,灭掉殷国。周代殷,是天命决定。而所谓命运,古人指人的生死、贫富、寿夭等是生来就已决定的,人是无可奈何的。因天命、命运都可指支配人的生死、祸福的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以两者有一致性。只是天命偏重指天的意志,命运则主要指影响人的前途、结局的一种盲目必然性。

      司马迁怎样看待天命和命运对历史人物的影响呢?《史记》的人物传记中有一部分作品直接提出人物的“命(命运)”或“天命”,而更多的作品中没有明白点出“命”或“天命”,但实际仍写了他们的命运。司马迁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态度,总的倾向是怀疑天善论,不取无为,讥刺妄为。人物的命运大致与人物所处的三种关系分不开:即人与天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第一,人与天的关系。这就是司马迁首先要研究的“天人之际”问题。也就是说,天意或天道或天命是否决定人的一生前途、人的结局?

      首先,司马迁对天道表示怀疑,甚至倾向于否定。《伯夷列传》集中表现了他的这种认识。他说:“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挈行如此而饿死!……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是《老子》第79章提出的,认为天无所偏袒,但常和善人交好。天是善的,这是一种天善论。司马迁眼见的残酷现实与天善论发生了矛盾,因此怀疑天善论,实即对社会不合理现象表示了怀疑与不满。对孔子学生子夏听人说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说法,《史记》的部分人物传记中也是否定的。《陈涉世家》写陈涉、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起义,对抗不合理的秦朝统治,改变了“法皆斩”的命运,否定了“死生有命”的说法。陈胜在动员徒属起义时鼓动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的话也否定了“富贵在天”的说法。起义后,陈胜自立为王,他以自己的行动给自己提出的问题作了回答:王侯将相没有种,富贵不是天决定的。再如《货殖列传》写了一系列以商致富的富人,他们的富贵也不是命中注定的,而是各人自己努力经营的结果。死生不在天,富贵不在命,这种哲理意蕴在《史记》其他人物传记中也存在。《高祖本纪》写刘邦能用张良、萧何、韩信三位“人杰”,而项羽只有一范增且不能用,以此证明他取胜是人事上的原因,与天与命无关。他在病重时拒绝医生为他治病,说:“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这次刘邦又把自己取天下归为天命,把自己的生命也归之于天。前后两次讲话似乎是矛盾的。但在刘邦看来是统一的,他以为用人得先由人,自己可以主动;而生死寿夭由命,自己不必主动,天人各有其能,无为妄为俱谬。

      司马迁对一些自认为获罪于天而死的人物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如众所周知的在《项羽本纪赞》中批评项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在《蒙恬列传赞》中批评蒙恬“阿意兴功,此兄弟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这些传记均可说明司马迁否定天命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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