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社会群体组织监管依托模式的选择 薛敏兴 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过程中,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青少年在家校之外参与社会活动时,他们的行为与身心如何得到有效的常规监管与保护,即家校与其它社会群体组织结合中,其它社会群体组织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其责任与义务不能仅仅满足于有法律制度的明文规定,而应落在实处,以下几种青少年法制教育社会主体结合模式,供人们思考。1.家庭+学校+青少年事务综合俱乐部模式。家庭之外,建立一个专门的青少年事务综合俱乐部,可以在各个地区设立分部,负责青少年在家庭、学校之外的社会群体组织中活动的日常监管。2.家庭+学校+社区组织模式。在社区组织中设立专门的青少年事务中心,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的青少年日常管理事务。3.家庭+学校+现实社会各种群体组织的松散型模式。针对家校之外其它社会群体组织的不同性质特点,国家社会加强对青少年在其中活动时的规制,特别是日常监管,使青少年的日常法制教育能够落到实处,而不是停留在事后的问责或惩处上。 原载《陕西教育学院学报》(西安),2010.4.16~19 女性青年农民工发展问题研究 肖黎春 女性青年农民工进入城市后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或许会较男性多,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此所付出的诸如生活、工作、生理和心理成本也可能会更多,这些均对她们的生存与发展影响极大。文中在对外来人口的重要聚集地上海浦东新区实证调查基础上发现:文化和技能瓶颈限制女性青年农民工的发展,其收入有所提高,但与本地职工相比仍较低,劳动保护缺乏,聚居城区边缘,凸显生存压力和管理压力,很多企业并不注重对女性青年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同时,女性青年农民工中两地婚姻逐年增长,部分女性青年农民工尽管人数不多,然而女性青年农民工中还是有部分佼佼者成为了外来女性白领。未婚外来女性白领大多属于“80后”,她们面临的恋爱婚姻问题似乎比本地白领更多。 原载《当代青年研究》(沪),2010.12.35~40 温雅畅融弘粹通远:青少年人文素养建构的文化印证 张鹏飞 青少年人文素养教育的内容业已由固定不变的一般化、单一化、模式化的社会、阶级和民族规范教育,逐步增加现代社会的一般的或普遍的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教育的内容。诸如人道主义、科学精神、环境意识、无私奉献、法律道德、全球理念、和平发展、合作精神等全社会、全人类所共同的一般的行为规范,都成为德育感知的审美范畴。我国以往教育范式过分“偏重科学”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格局,所以青少年人格理想教育应推崇使其对人的生命、尊严、价值、趣味的意义有一个正确的生命体认,且逐渐培养其形成一个自由、完整、健康、高尚的人格范式,并使之真正地走好未来人生历程的生命轨迹。 原载《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广州),2010.4.3~7 民族地区青少年学习心理调查研究 周中梁 调查发现,民族地区青少年喜欢文科远甚于理科。内地青少年喜欢理科的比例占小半,比民族地区青少年喜欢的比例大得多,这或许和内地理科教学卓有建树有关,也和内地汉族文化传承有关。由于统一划一的教育模式使民族地区和内地学习要求、教材内容等相同(甚至比内地更难,因为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母语大多不是汉语,双语教学困难重生),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学校教学、家庭环境等诸多方面都落后于内地,民族地区青少年学习渠道单一,感到学习困难,少有学习兴趣,对理科多数不喜欢,虽多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但不切实际很难达到。 原载《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版,(长沙),2011.1.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