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提供的数据,至2009年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3.84亿人,其中,10至19岁网民为31.8%。青少年占我国网络使用人数的三分之一,可以预见这一网民群体将继续扩大和成长。2010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09-2010)》指出,未成年人已成为互联网使用者的重要群体,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网络个性化、交互性、即时性、多媒体化和信息海量的传播特征①,已经深入地影响并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一方面,网络帮助青少年开拓视野,更为便利地接受知识,为原本乏味的学习增添无穷的乐趣,也可以丰富业余生活,排解独生子女生活孤独和寂寞,另一方面,过度和不当使用网络将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即物质性危害、精神性危害和其他危害。其中,物质性危害包括人身危害和财产危害,精神性危害包括心理危害和人格危害,其他危害包括侵害青少年隐私以及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②。 笔者认为,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程度的上网成瘾。青少年上网成瘾不在少数,严重者沉迷于网吧,夜不归宿,甚至放弃学业。长时间地使用网络严重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出现了注意力下降、眼睛近视等状况。 (2)沉溺于网络游戏。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模糊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进而逃避现实生活中必须承担的各种压力和责任;一旦遇到生活、学习和交友等方面的挫折,就可能促其采取极端暴力行为,引发暴力悲剧。 (3)网络色情信息伤害青少年人格。网络弱把关特性和网络色情的丰厚利润,使得网络色情信息泛滥,遍布网络空间。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好奇心强,抵御色情信息的能力较弱,自制能力也比较弱,一旦接触网络色情信息便不能自拔,有时还诱发强奸等严重犯罪③。 (4)交友网站的人际关系矛盾在现实生活中激化,引发自杀和其他暴力行为。青少年在校园网或其他交友网站发表意见,因用词不当或恶语中伤,很容易发展成暴力行为;网络受骗也经常发生,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总之,网络已经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也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诱因之一。2010年5月17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报告。调查显示: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或电子贺卡;14.49%的青少年因为相信了网上的虚假信息造成了财物或身心的伤害。因此,如何为青少年创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通过法治、技术等措施确保青少年网络使用安全,也是网络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他山之石:日本法治与家庭监管相结合的成功经验 《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报告显示,1994年起我国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护青少年网络使用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网络立法还存在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对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游戏等级的规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等问题规定不细致,而且可操作性不强。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④,直接影响了依法保护青少年网络使用安全的效果。 在青少年网络使用安全保护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日本手机网络发达,学生随时随地都可以上网,上网是青少年生活、学习和交友中的重要渠道。为做好青少年网络使用安全保护工作,日本采取了网络法治与家庭监管相结合的方法,旨在建设良好的青少年安全网络。 第一,针对危害青少年多发网站制定法规。交友网站引发了数起杀人案件,使得日本立法机构十分重视该类网站的安全,于2003年制定了《交友类网站限制法》。该法规定:使用交友网站发表希望援助交际信息的人,将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未成年人发布这样的信息,将被送至解决少年问题的家庭裁判所。该法明确规定禁止未成年人使用交友网站,网站主在其广告中必须表明禁止未成年人使用。在实际运作中遇到未成年人使用交友网站的话,网站要告知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网站还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判断使用者的年龄,比如使用者的电话声音、使用者上传的照片等都可能显示其年龄。当然,要求使用者出示驾驶执照或信用卡等证件是直接且有效的方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交友网站业主将被判处最高6个月有期徒刑,罚款100万日元。可以看出,该法对犯罪行为及其惩罚的规定是明确的,对社交网站的行为规范也是详细可行的。 《交友类网站限制法》出台后,相关网站的犯罪得到一定的遏制。2008年政府修改了此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交友类网站的管理。针对使用交友类网站的网民,该法规定,禁止在网站上发表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异性间交往言论;该法规定利用交友网站与青少年进行以金钱为目的的异性交往是犯罪。法律禁止未成年人使用交友类网站,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信息过滤器并呼吁家长督促孩子使用过滤器。日本警察厅的网站发表了以下数据,2009年上半年全日本交友网站发生相关事件644件,其中,未成年人受害事件减少了25.6%。可见交友网站相关法律的实施在保护青少年方面发挥了作用。 在该法实施取得了成效之后,日本政府决定将保护青少年安全使用网络的法律规制扩大至其他各类不良网站。2009年4月起开始实施《不良网站对策法》,该法规定:一旦发现了相关不良内容,网站经营者或立即从网络上删除,或采用密码登录认证的会员制等方法确认其年龄。网站经营者必须让未满18岁的青少年使用带有过滤软件的终端,防止他们浏览网上的有害信息。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手机行业必须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提供绿色屏障服务,除非其父母提出不需要安装。移动电话公司迫于该法的约束,向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客户强调必须安装绿色过滤软件。网吧业主也不得不安装过滤器以保护青少年安全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