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移之间: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建构与认同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庆杰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

原文出处:
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大学生村官的身份是由包括经济产业结构、农村社会基层治理政策和人力资源配置、意识形态的动员宣传在内的三个层次的外部结构性力量建构的,也是由作为互动主体的村镇干部、村民等多元他者所建构的,大学生村官作为行动主体,对被建构的身份形成认同和困惑,面对群际差异,积极用行动寻求从“我是谁”向“我会成为谁”的认同变迁可能性。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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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同问题,不是我们是谁或我们来自何方,而是我们可能成为什么,我们是如何被再现的,是如何应付我们该怎样再现自己的问题。

      ——斯图亚特·霍尔

      一、引言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以下简称《2008意见》),从2008年开始,连续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村官”,每年选聘2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迄今已近三年。由于全国各地的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水平、基层组织状况的差异,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现象和问题,引起了学界的诸多讨论。这方面的研究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问题——回应”的研究模式(陈忠,2009;程毅,2009;代兴梅等,2010;段小力,2008;李包庚等,2007;李华忠、杨桓,2009;刘春梅,2008;刘桥生,2008;宋言奇,2009;万银峰,2007;王文举、范合君,2008;王少峰,2009)此类研究多从公共管理、经济学、政治学的角度,研究高校教育设置、政府配套制度、人力资源的管理培养与开发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另一类是从大学生村官主体的内在角度展开的研究,多集中在社会角色、社会适应、社会心理、自我意义实现(李勰等,2008;李伟,2009;姚琳,2009;张东,2009)等方面。笔者认为大学生村官群体不仅仅是一个政策的实施对象,也不仅仅是在外在制度和政策建构下的角色扮演、转换和社会适应的被动群体,这个群体同样是一个在外在的结构性力量的影响和约束下,面对社会所建构的身份,通过主体的积极认知、行动的意义赋予和参与,寻求认同和自我实现的过程。“真正的问题是认同是如何、从何处、由谁以及为什么而产生的。认同的建构所运用的材料来自历史、地理、生物、生产与再生产制度、集体记忆和个人幻想、权力机器及宗教启示等等。但个人、社会群体及社会,加之根源于其社会结构及其时空架构所产生的社会意志及文化计划处理了这些材料,并重新安排了他们的意义”(卡斯特,2003:6)。“大学生村官”这一身份是如何被建构的,它界定了怎样的身份?其内涵是什么?大学生村官作为行动主体又是如何理解、内化、认同或者疏离这个身份的?他们怎样在“我是谁”和“我会成为谁”的困境中游移?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目前的研究还较少。转换把大学生村官看作外在力量塑造的被动客观对象的视角,把大学生村官作为“行动主体”带回分析的中心,也是本研究的着力点之一。

      人们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多源自他们所属的社会类别,其实是被社会建构的过程,一旦认同被建构成功,认同就成了个体行动和社会运行的基础(Michael A.Hogg & Dominic Abrams,1998:17-19)。身份认同主要关注个体如何依据自己或他人对于某一群体的身份归属来建构自己和他人的身份,通过自我类别化,同时形成对于群体的社会认同。本文尝试采用田野深度访谈的质性研究方法,从大学生村官身份的外在建构力量和内在自我主体的身份认同两个方面,考察这个群体是如何面对结构性情境展开行动来寻求身份认同的,也力图通过分析他们面对的困境,考察影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一些因素。本研究选取山东某市两个地区的大学生村官情况进行调查,访谈对象是这两个地区的14个村官、4名镇干部、5名村委成员、若干名村民。这14名村官的情况是工作已经一年,其中党员4人、往届生4人、研究生学历2人、男女性别各半,其中有8个人工作在基层村两委,6个人在街道片上,14人中有13人是农村出身或者有过农村生活的经历。

      二、身份的外部建构力量

      身份(identity)是个体通过差异而得以区别出的某一社会类群的身份归属;认同(identification)是实现或形成这种状态的过程,是个体实现自身社会化并形成自我意识的一种机制(Korostelina,2007:18)。身份因其类型和特征的归属而被主体认知、内化、建构行动并赋予意义进而形成认同。

      大学生村官是指:政府面向全社会通过严格考察程序,公开选拔年纪轻、素质高、能力强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工作,出任村干部(一般情况下,根据是否是党员,充实到村党支部或村委会干部群体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主任助理),协助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处理农村日常事务,从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为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为推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张敏,2008)。通过定义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大学生村官身份的界定是从政策而来。政策对于大学生村官的内涵、角色及其权责和行为期望都进行了界定。个体明确自身内嵌于一个社会关系结构中的位置,并依据角色来明确身份,进而依据他人期望来实施行动展示自我,并依据他人的反应来强化角色认同(Stryker,1980:385)。大学生村官在社会结构中所拥有的位置及其符号和象征意义,决定着他们对角色扮演和与他人互动的预期,但大学生村官身份被外在的制度所建构并界定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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